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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最美巾帼奋斗者】范锋艳:“益”往无前 做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者

西安检察
2024-10-23

5年法官经历,15载检察情怀,奋战在司法一线的20年时光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范锋艳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是为民司法的初心。


她累计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选为指导性案例;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先后获评“西安市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和公益诉讼人才库。


2015年,陕西成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面对公益诉讼检察无成熟案例可遵循的情况,范锋艳白天走访机关单位,寻找案源线索、调查取证;晚上挑灯夜战,讨论案情、起草文书。“少坐凳子、勤动脑子、多动步子”成了她的口头禅和座右铭。她听说在高新区某村有人在耕地上倾倒废酸污染环境,破坏耕地,立即前往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成功办理了该案,要求侵权人承担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正是凭着这份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她和团队办理了全省收回土地出让金金额最大的督促土地闲置整治案件,全省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且案款全部执行到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市首例冒领养老金案件,且针对监管漏洞,推动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填补制度空白。3起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全省检察机关推广,3篇法律文书获评最高检优秀文书,多篇调研文章荣获省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不论在基层检察院还是市检察院,大案、难案,她总是冲在最前面。”这是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党盟盟对她的评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业性强、线索隐蔽、案情复杂,一直是公益诉讼办案的重难点。2017年初,范锋艳发现在西安市繁华地段,有一百多亩土地竟闲置十余年,历经两次行政处罚,但土地依然未开发。面对办案人员少、证据调取难、办案时间紧的多重压力和困难,她不畏难、不退却,带领干警多次实地勘察现场,调查取证,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最终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收回出让金6.73亿余元,盘活了黄金地段一百余亩土地。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围绕秦岭、黄河生态环境和文物保护,范锋艳与部门同志积极思考谋划,组织成立了生态环境和文物公益保护研究中心、工作站和实践基地。全市两级院聘请了300余名公益诉讼志愿者,构建起符合地域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体系,打造出“一山八水古都蓝”生态环境检察品牌集群,为西安的蓝天碧水青山贡献检察担当。


“小案”不小办,“小案”里透着民生民意。范锋艳从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入手,带领团队相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窨井盖”公共安全、“消”字号抗(抑)菌剂非法添加、消防设施老化等多个关乎民生的专项监督行动。以“我管”促“都管”,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协同治理监管漏洞、盲区。

 

此外,她主动走访职能部门了解特殊群体需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专项活动。全市两级院受理案件线索170余件,督促整治盲道、坡道破损缺失、电梯厕所等无障碍配套建设等1500余处,提升了全市无障碍建设水平。

 

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范锋艳始终怀揣热爱和梦想,在未来的公益保护之路上笃行不怠,做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者,以更高质量的办案为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 | 第八检察部

制作 | 李青徽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   梁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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