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成都又有73名违规出租车驾驶员被处罚
近日
因违反相关规定
成都又有73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处罚
自2019年2月起,成都市常态化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在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出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如车内外卫生状况差,驾驶员不文明行车,在车内吸烟或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出现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并处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
同时,执法总队抽调执法人员加强火车北站、火车东站站点执法力量,按照不定时工作制,全面充实夜间及节假日时段的执法力量,使从严整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
4月15日至4月29日
执法总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
73名驾驶员
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4月1日至4月15日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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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准”的哥替班朋友“提前上岗”
两名驾驶员双双被罚!
2019年3月28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火车东站周边巡查时发现,有川ATF83*号出租汽车在东站西广场“严管区内”非站点处违规上客,在检查过程中,当事驾驶员江某表示忘记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
执法人员在后续核查中发现
当事驾驶员江某
并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据江某陈述
他已经报名参加相关考试
但还没有通过全部科目
暂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江某说
自己违规“提前上岗”是因为
川ATF83*号出租汽车的驾驶员周某
“腿疼开不了车”
暂时让他“帮忙开几天”
经查,当事驾驶员江某的行为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江某处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川ATF8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周某的行为违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将车辆、营运证件交给非本车驾驶员营运,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对周某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暂扣从业资格证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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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交通运输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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