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抗击疫情,目前紧急需要大量的医用防护用品,已进入破产程序且具有医用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可依法继续生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6、61、68条的规定可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营业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由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审议是否继续营业。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有条件的债务人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生产或就继续生产事宜提请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审议。管理人、债务人企业应该抓住时机,债务人企业有可能借此机会重整旗鼓,走出困境。此外,恢复生产前应先审核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否具有与生产医疗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具有相关技术人员及检验人员等,同时应在生产经营场所做好疫情防护措施。二、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货物无法销售濒临破产,企业应该如何渡过这个难关?答:充足的现金是保证企业在疫情期间屹立不倒的关键。企业应避免资金链断裂,对企业现金流进行预测后,计算疫情期间的亏损,制定疫情应对计划。若有大量负债的企业,可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变更还款期限和还款计划,并在开工后按照原有节奏运作,不盲目扩张、投资、借贷以期熬过疫期。疫期及疫期过后,相信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会采取系列手段帮助中小企业尽快恢复元气。例如,1月30日,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发布一份题为《广东省住房租赁行业致全省业主(房东)的减租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希望业主(房东)能够主动减免2-4月份租金,共克疫情难关。答: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延长申报债权期限的情况,但司法实践中已有延长申报债权期限的案例,如沈阳机床破产案、云维股份破产案。我们认为,法律并没有禁止延长申报债权的期限,针对该次疫情,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适当延长申报债权的期限。若债权人无法在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且人民法院未决定延长申报债权期限,我们建议债权人最好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或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起15日内及时申报债权。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应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四、为切断病毒传播的潜在途径,可否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答:可以。对于快速审理的破产清算案件,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的若干意见》第14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视频会、微信群聊等灵活方式进行,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表决事项可以采用书面或网络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对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已明确了上市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提供网络表决的方式,为出资人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1条的规定可知,对于任何类型的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可以采取现场表决,也可以采取通讯或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实践中,对于涉众型破产案件,一般使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对于快速审理的案件,一般以书面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管理人应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并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三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将表决结果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五、《企业破产法》针对不同主体设计的期限,比如破产申请的提出、当事人异议期间,法院审查期限,债务人可撤销行为的计算期间等,如果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期间过期应该应如何救济?答:目前尚无具体规定,但应视具体情况与法院或承办法官保持良性沟通。在全民防疫的特定背景下,债权人、债务人及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各项期间都不得不因为防疫而中止。目前没有颁布规定对该特别期间的出现的逾期问题的解决办法,但是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该通知对非典期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工作的审理及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目前,大部分法院已颁布疫期关于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的调整办法,相信与法院或承办法官保持良性沟通,可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管理人的实体诉讼权利。六、进入破产程序后,继续营业的破产企业在疫情期间需要承担哪些防控责任?答:企业作为国家的经济引擎和人民群众的重要财富来源,其防控责任具有较强的引导性,亦是长期防控必不可少的一环。进入破产程序后,继续营业的破产企业的疫情防控责任为: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涉及地方卫生部门发布的疫情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发布的延长复工的通知等,企业单位应当积极遵守。2.稳定市场秩序。企业单位应当遵守行业道德,积极稳定市场价格。若涉及恶意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3.做好科学防控。企业应做好防控疫情方案,健全企业卫生联系机制,并准备好充足的口罩、手套、消毒液、体温计等,在正式复工后向每名员工发放,并做好出入人员的体温测量,对办公场所、宿舍、交通工具等进行定期消毒,若公司有食堂的,建议暂时关闭公共食堂,改为发放独立包装餐食。4.及时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正式复工后,建议企业立刻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培训,告知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及具体措施。5.及时按照要求上报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情况。企业在日常检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卫生部门,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
黄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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