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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敬:“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李天琪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2-10-26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年第29期

编者按

红色资源,是党在领导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留下的精神印记,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彰显着党的性质和宗旨,见证着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凝聚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文化底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涌现出这样一大批革命先驱。他们怀着满腔爱国热情,四处找寻救国之道;他们抛家舍业,毅然投身革命洪流;他们参与中央苏区、边区政权建设,建章立制,为中国法制事业和人民司法制度的建立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红色革命故事,留存了丰富的红色法治基因,汇聚成我们党的红色法治血脉。

他们是党的伟大事业与早期法律制度的重要“力行者”,是人民法制事业的创始人、人民司法制度的开拓者;他们是司法战线上有杰出建树的领导者和开拓者,他们在办案中的许多做法,已经成为人民司法事业最宝贵的优良传统和精神财富;他们所倡导的公开审判、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刑事和解等制度,饱含历史和时代价值,为新中国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重要实践经验;他们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宪法、婚姻法和民法草案等一系列法律的重要起草者与见证者;他们是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开拓者,为新中国的政法教育与法学研究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是毛泽东主席眼中的 “红色法律专家”“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2021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指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在复杂形势面前不迷航、在艰巨斗争面前不退缩。”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本刊特以“红色法律专家”为主题,上期推出何叔衡、谢觉哉、陈瑾昆、李六如、雷经天等五位“红色法律专家”(按出生年月排序)的革命英雄事迹,本期继续推出李木庵、何思敬、马锡五、梁柏台、陈守一等五位“红色法律专家”(按出生年月排序)的法治故事,缅怀革命先驱,重温光辉历史,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走好新时代法治事业新的长征路。



《红色法律专家》系列报道之七

何思敬:“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文/本社记者 李天琪

提到何思敬的名字,我相信知晓这名伟大法学家的人士肯定对他有着很高的评价,并在心中占据极重要的地位。

他,是马列主义理论战线上的杰出战士;

他,是我党最早从事培养人民政权法学人才的导师;

他,积极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他,被毛主席称赞为“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他,言语为枪,执笔作剑,用法律知识批判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法律观,揭露他们假宪政的骗局……

若细数何思敬先生人生过往中值得称赞的地方,怕是要用些篇幅。不过,为了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位有智慧的老师、这位有谋略的先生,自然是值得的。

是学者,也是战士

何思敬,1896年12月20日出生于浙江省余杭县塘栖镇。先生原名何浏生,别名何畏。何思敬的父亲何仰韩有四子一女,何思敬居长。年轻时的何仰韩因家境困难在张静江家为其母抄经文,后被张母推荐到上海浏河镇的盐务局上班。

幼年时的何思敬上过六年私塾,学习很是刻苦用功。在父亲的影响下,何思敬从小就充满了正义感,不愿与蝇营狗苟之辈同流合污,这也决定了他日后与国民党政府决裂,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他十三岁那年,其父病逝,没留下什么家产,何母只好把何思敬送到张静江办的“世界社”书店当学徒。也正是这个机缘,让青少年时期的何思敬有机会涉猎不少书刊,培养了多读书、勤奋好学的习惯品性。两年后,何思敬又到张静江办的通义银行当了一年多学徒。

在那时,世界社和通义银行正是中国同盟会的秘密基地。辛亥革命前夜,同盟会会员频繁出入通义银行,在那里他受到了法国革命的影响。

辛亥革命后,张静江有意干事业,改良景德镇瓷器工业。于是派何思敬去日本学画,以便日后回国做画工。

1916年年初,何思敬考进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预科班,第二年进入仙台第二高等学校。1920年,他通过考试获得由政府资助上学的名额,开始了东京帝国大学学习生涯。在那里,他不仅学习美学,还接触了法律、哲学等社会学。

在此期间,何思敬进行了大量的阅读,学习马克思主义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并逐渐对黑格尔产生了兴趣。为了更好地学习黑格尔的原著和其他德文社会科学理论,他还学习了德语和多门外语。

1923年,何思敬用“何畏”的笔名向成仿吾、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组织的创造社投稿。暑假回国,常与成仿吾等人深谈,后来被发展为创造社成员。因其敏锐的形势分析能力被誉为创造社的“眼睛”。

1926年,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形势大好,何思敬深受鼓舞,毅然提前结束在日本的学习生活,回国投身革命斗争。

1927年,何思敬接受时任国民政府秘书长周柏年邀请,到中山大学任法学院教授兼法学院院长。不久,“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开始,广州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中。何思敬不顾个人安危,掩护拯救一些地下党员和革命青年。他开始认真学习列宁的著作,结合实际认识到革命斗争的残酷现实,展望到中国革命的前途。

1931年6月,何思敬离开广州,来到上海,准备赴德国留学。还未动身,“九一八事变”爆发。国难当头,何思敬痛心疾首,决定留下参加抗日救亡运动。经创造社社员郑伯奇等人介绍,他参加了上海文化界反日会,先负责宣传工作,后代理总务,主持反日会工作。

1932年,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在上海召开第二次盟员大会。大会召开前,日军开始攻打上海,蒋介石再一次采取了不抵抗政策,不仅让十九路军退出上海,还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此举引发全国人民的愤慨,大会发起募捐,何思敬倾囊相助,还在《中国文化界抗日大同盟》发表了不少文章,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批判蒋介石退让行为的反动实质,号召全国军民一起奋起抵抗。

鉴于何思敬一系列进步表现,并经过进一步培养考察,1932年5月,他由韩托夫和沈志远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三尺讲台,教书育人

入党后不久,中山大学校长、国民党右派元老邹鲁聘请何思敬回中山大学当教授。何思敬到广州后,一边教书,一边进行革命工作。

到广州后,何思敬严格按照组织的指示办事,国民党当局还以为他是无党派人士,许其高官厚禄有意拉拢。这些“好意”被他数次回绝,直言他一辈子不当官,只想做学问。

即便条件艰苦,何思敬还是尽最大的努力完成任务,向组织及时反映了两广方面的许多情况,尤其书写了一份“关于红军西迁(即长征)的报告”,反映出这一壮举在各阶层人民中的反响,获得党组织的赞扬。

何思敬在中山大学任教十年,正值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大环境国内政治斗争形势复杂,小环境中山大学气氛同样紧张多变。即便在头几年还不是共产党员,何思敬依然站在革命立场,巧妙利用教学宣传马列主义和革命理论,帮助大批学生树立革命的人生观。

1932年,何思敬重回中山大学。因为文学院社会系开设的课程比法学院法律系的课程更加灵活,便于进行革命宣传、培养青年,他便要求到文学院工作。同时为了通过当局的检查,他有策略地在开设课程名目上加以转换:课表上写的是“经济学”,讲授的内容却是《资本论》;课程排的是“方法论”,课堂上传授的却是唯物辩证法和黑格尔哲学;课表上写的是“战争哲学”,讲授的却是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和历史唯物主义。既大胆,又十分有智慧策略。

何思敬讲课从不照本宣科,而是紧密联系实际,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就拿“战争哲学”这门课为例,为了讲清楚因果,他先从德国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谈起,联系日本侵略中国和国民党发动内战的实际,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这两种战争的发展前景和胜利必在于中国人民的道理。

为了联系实际,也趁着当时思想进步的学生非常关心红军长征情况,何思敬便把自己从各方面得到的红军长征情况和所运用的战略战术,用克劳塞维茨的军事理论加以分析,说明红军长征必胜,使同学们受到很大的鼓舞和激励。

“我们经过抗日战争的熊熊烈火,必然会诞生出一个新中国来!”何思敬的课堂,更像是一场扣人心弦的爱国主义演说。他给学生们讲“凤凰涅槃”,以满腔爱国激情,借凤凰“集香木自焚,复从死灰中更生”的神话故事,来喻明旧世界旧中国的毁灭和新世界新中国的诞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他在三尺讲台上积极开拓革命事业,激励鼓舞学生们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中。

1934年1月28日,中大举行了纪念淞沪抗战两周年活动。学校的抗日剧社在演出话剧时,“广州文总”属下的社联成员散发革命传单,国民党特务和反动军警便以此为借口,大肆逮捕文总成员和进步学生,几天内共有60多人被捕,其中仅中大的学生就有凌伯骥、赖寅仿、郑挺秀、何仁棠等20多人。

学校领导不仅不对学生进行营救,还试图将责任嫁祸给何思敬、邓初民等教授身上,认为他们在学生的爱国运动中起到了“很不好”的带头作用。此刻,何思敬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学校有正义感的教授一起,强烈要求学校有关领导与政府沟通,对被逮捕的学生进行营救,迫使校长邹鲁召开全校教授会议。

开会时,邹鲁指责何思敬,认为发生此等事,均是与其教育有关。何思敬反驳说:“大学不仅应当可以自由地研究学术,还应当自由地进行言论、集会和结社等行为。中山大学作为一个国立大学,这么多学生被政府当局逮捕,这不仅是中国的耻辱,也是中山大学的耻辱,更是你校长的耻辱。中山大学,尤其你作为校长应当义不容辞地迅速将这些无辜学生尽快营救出来!”反驳得邹鲁哑口无言。

在社会压力下,最终大多数被捕的学生得以释放,但令人惋惜的是,凌伯骥等“广州文总”骨干成员却惨遭杀害。

“一二·九”运动爆发后,受何思敬等人革命思想熏陶的中大学生,首先响应,各校纷纷上街游行示威。反动当局认为广州学生抗日救亡运动兴起,均是受何思敬、邓初民等进步教授“煽动”,决定将其逮捕。所幸,获得消息的何思敬早一步避走香港。

在香港期间,何思敬全力从事革命统一战线工作,继续关心指导广州的学生运动。从1936年年底至1938年间, 中大学生先后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多达几十人,可以说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何思敬的教育影响而走上革命道路的。他们当中有好些人为后来的革命斗争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毛泽东心目中的

“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

据杭州师大沈钧儒法学院院长郝铁川搜集梳理,毛泽东与中国法学家的交往史料较为稀缺,而何思敬似是毛主席唯一公开评价过的法学家。

毛泽东对何思敬有着很高的评价,说他是“全国第一流的法学家”,是一个“有正义感、有勇气、有学问”的人。同时,何思敬在马克思主义法学史上的地位也很高,他和李达、董必武、谢觉哉等,都是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法学家。

为什么毛泽东对何思敬有如此之高的评价?

1938年5月,毛泽东开始书写《论持久战》,可以说,在帮助毛泽东理解《战争论》从而完成《论持久战》这一层面上,何思敬起到了重要作用。

1938年3月, 经过长途跋涉, 何思敬从临汾到达革命圣地延安, 受到毛泽东的亲切接见。有人在给何思敬女儿何理良的信中写道:“我参加了1938年春在抗大举行的约有三四千人的欢迎何老到延安的大会。我是招待员(抗大学生)之一。我记得很清楚,毛主席和中央领导同志洛甫、王稼祥、罗瑞卿等参加。主席亲自主持会并讲了话,称赞何老不顾国民党某些人的种种威胁利诱,依然来到延安抗大当教授,参加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教育事业,对其表示热忱欢迎和感谢。还谈到何老是全国知名学者,很有学问,对哲学、法学及军事学很有研究。还阐述了党欢迎全国知名学者来延安的政策。称赞何老的行动是榜样!”

为了更好地研究抗日战争,1938年4月,毛泽东在延安主持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研究会。克劳塞维茨作为一名军事理论家,被列宁称为“军事史问题的伟大作家之一”和“谙熟军事问题的作家”。毛泽东很重视这次研究会,组织了中央在延安的数十名高级军事干部参加,交由何思敬主讲。

据参加过这次研讨会的同志回忆,当时条件艰苦,仅有《战争论》文言文译本,语义不顺,很难理解。毛泽东便让何思敬以德文版本为基础讲解,每次开会介绍一章,并印发复写译文,帮助讨论。于是每星期用两个晚上,经过三个月的时间,才把这本书读完。

抗战初期,“亡国论”“速胜论”甚嚣尘上。而也是在这一期间,毛泽东力排众议,提出抗日战争是持久战。在当时,被许多人认为是“马列理论权威”的王明对持久论的观点不以为然。那时的延安还没有几个人敢质疑他,但懂俄文、德文的何思敬却敢于公开质疑并与王明展开辩论。

王明说毛泽东撰写的《论持久战》没有什么理论根据,还自吹自己是研究黑格尔的老祖宗。何思敬当即让他讲出黑格尔的主要论点,王明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何思敬驳斥王明,表示《论持久战》是马克思主义军事学的重要著作,是对德国克劳塞维茨军事学的发展。先根据战争史,又引经据典,何思敬有力驳斥王明的谬论的行为,受到了毛泽东的赞扬。

何思敬有勇气、有魄力,又有学问,在后来的革命斗争中不止一次地表现出来。

1943年3月10日, 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一文中,从思想上、政治上抨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托刘少奇在延安组织干部召开理论会议,商讨反驳策略。何思敬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分担了写作任务。

1943年8月10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了他撰写的《驳蒋介石的法律观》 的长篇文章,深刻批判了《中国之命运》第六章第三节关于“法律”“自由”“法治”等方面所鼓吹的反动观点。 

为了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和中国的光明前途,中国共产党于1945年5月23日在延安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鉴于何思敬在理论法律上为革命作出了突 出贡献,他被选为“七大”候补代表,出席大会。

抗战胜利后,何思敬以中共代表团法律顾问的身份,同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人参加了重庆谈判。  


不可磨灭的宪法领域贡献

中国近代法制史上有一个奇特的现象——热衷制定宪法。从清朝慈禧太后到北洋军阀再到蒋介石政权,制定宪法的热度一直不减,不过从初衷来看,他们口中的宪法不过是一个幌子,是掩盖专制的遮羞布罢了。

在日本留学期间专门研习过法学的何思敬,曾于1930年在《中国青年》发表了《宪法常识》,解释宪法的基本原理,帮助国人认清统治者玩弄宪法的伎俩。

重庆谈判期间,国民党代表企图对1936年通过的、维护专制统治的“五五宪草”仅作形式上的修改,直接把它当作宪政时期的根本大法。何思敬以法学家身份,数次接见《新华日报》记者,揭露“双十协定”墨迹未干,国民党当局就制造事端,向解放区大举进攻的事实,抨击国民党抢夺胜利果实、与人民争夺权利的行径。

为了让国民认清国民党推行所谓“宪政”的欺骗性,何思敬在1946年2月13日在《解放日报》发表《宪法谜语分析》,阐述了宪法的基本原理,号召大家都来关心制定宪法问题。他说,宪法或者国家法的原动力是人民。创造世界的动力和宪法的原动力这二者是统一的。他认为,宪法的核心问题有:人民有没有发言的权利,有没有活下去的权利,有没有亲自管理国家事务、过问国家大事的权利等等。应当用宪法的形式,去解决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政治生活有关的权力、权利问题。“所以同胞们不要以为自己是外行,自己不是专家而轻易放过宪法问题。放弃宪法研究就好像放弃自己切身的权利一样;放弃了权利就是损失;放弃了宪法的研究更是重大的损失”。

最后,面对共产党和民盟代表的强烈坚决反对后,国民党被迫同意组织新的宪法草案审议委员会,对“五五宪草”进行审议修改。

1948年春天,中共中央从延安迁往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随迁至西柏坡后,何思敬根据中央指示,协助周恩来草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毛泽东后期指出共同纲领的重要意义,说它是“我们现时的根本大法”。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谢觉哉在一次司法训练班上讲话指出:“我们不要资产阶级的法制,我们的确要我们的法制。”1950年第一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要以“新民主主义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来代替旧的东西。这些无疑为以后的法制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产生指导性的影响。

作为主力军、重要起草人,何思敬早早就为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做准备工作。在研究中国的宪法时, 他查阅过许多资料, 如美国南北战争的独立宣言等。解放后,对宪法草案修改的讨论会,他每次都必到会,表现出一名法学权威、法学泰斗在起草第一部宪法时的高度责任心。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公布,可以说,凝聚了何思敬长期的心血。他的儿子何建文在整理其残稿时发现他的笔迹:1954年毛主席颁布宪法,在《光明日报》上写文表示感谢……何思敬为自己能在毛主席领导下协助毛主席治国平天下出力而喜悦。这是自然,从1942年起,在担任延安大学法学院院长后,他就开始着手治天下的宪法研究,包括重庆谈判的宪法斗争。用了十几年的时间研究、起草宪法,在1954年心血终于被党和人民承认,喜不自胜太能够被理解了。

宪法颁布后,何思敬大力向世人宣布这部宪法的历史意义,解释它与过去所谓宪法的根本不同——它是中国人民伟大自觉的庄严反映,真正体现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是自觉的历史创造者。他抓住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本质:人民性。它是人民创造的历史的记录,它是人民制定的,它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因如此,这部宪法是新时代开始的标志。

令人钦佩的严谨治学态度

富有正义感、有勇气有谋略,前文已有论及。谈到有学问,何思敬先生的很多优秀品质和严谨态度,还真有必要再说一说。

  列宁曾说:“不懂得黑格尔就不懂得马克思。”受此启发,何思敬为了追本溯源,更好地领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在晚年整整花费了四年的时间深入研读黑格尔的《大逻辑》,并把它直译为中文。其间,因为《大逻辑》中涉及一些荷兰学者的著述,他还想学习荷兰文,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和翻译《大逻辑》。这种严谨治学的态度,实在令人钦佩不已。

  更令人心生敬意的是,何思敬作为一位伟大学者,他的学术活动一直是与革命斗争紧密相联的。其在法学、哲学、军事学和翻译学等方面都有相当高的造诣,尤其以法学和翻译学方面更为精湛。

  在法学的教学和研究中,何思敬一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坚决摒弃把法单纯归结为法律的规范主义和注释学派的研究方法,注重对实际法律关系的研究,为建立新中国的法学教育体系作出了贡献。

  他写过一系列法学方面的重要文章。如批判“五五宪草”的《资本论自修》、批判蒋介石假宪政的《宪法谜语分析》、运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剖析旧法学反动实质的《肃清旧法学底影响》、介绍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马克思底国家与法权学说——纪念马克思诞生136周年》……可以说,他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国际法的研究都有很深的造诣。对他的认可不仅来自国内,也收获国外专家的好评。上世纪60年代,日本的法学家代表团来华访问时,指名向何思敬求教。

  何思敬在教学与科学研究的讨论中,总是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因此分析问题一贯是鞭辟入里恰到好处。他在《肃清旧法学底影响》一文中指出,为了批判旧的国家与法的哲学,“唯一办法就是实践……就是把本国人民提高到各国人民最近将来都要达到的人类的高度”。他认为,新法学“必须很慎重地处理各民族间的、有民族差别的法律关系问题。……还必须长期地处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许多法律关系问题”。这些论断,即使放到今天也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意义。

  这里还有一个小情节,要给大家说一下。何思敬经常援引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做法,曾受到过一些人的议论,甚至被讥讽为“教条主义”。何思敬回答:“你们好好读读我的文章、发言稿,有哪一篇不是针对现实问题而从理论上探讨的……”这种“回怼”,真是畅快!

  说起翻译家,从上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何思敬真是花费了很大精力从事马克思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经典著作的研究翻译工作,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作出了巨大贡献。

  从风格来看,何思敬一贯主张翻译应忠实于原著,这一点从他在翻译工作上十分严肃认真的态度可察。精通日、德、英等国文字的他,除了德文原著外,在翻译中尽可能参考各种日、英译本,多方比照校勘。抗战期间,他和徐冰合译的《哥达纲领批判》被公认为当时几个译本中最好的一版。1942年至1944年期间,即便战争期间条件艰苦,何思敬还是完成了《哲学底贫困》一书的译稿,于解放后得以出版并在全国发行。 

  在众多译作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颇有代表性的一部。这部手稿是马克思在其科学世界观形成的转折时期书写,内容上使用了许多旧的传统哲学术语来表达革命的新思想,带有承先启后的特点,文字也因而比较费解难译。为了呈现最佳效果,何思敬主动约请宗白华教授为这份译稿作一番校订。

  两位老专家在这部译稿上反复切磋,轮番修改。除大部分意见取得一致外, 对少数译法双方争执不下,直到最后出书时(1956年人民出版社版)各自还在多处脚注中保留了自己的意见,以示求同存异。

  希望大家能找到这个译本细细端详,何为真正的学术争鸣、学术民主?这件事也算得上马克思经典著作翻译史上的一段佳话了吧!

  何思敬先生一生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忠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了毕生的精力。让人极其惋惜的是,在十年浩劫中,他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于1968年4月14日含冤逝世,享年七十二岁。

  何思敬用一生告诉我们,法学研究者不能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必须坚定不移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一边,为人民的根本利益鼓与呼!


编辑:屈赫赫、康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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