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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下发“放管服”通知 油品领域改革再提速

刘霞 金联创订阅号 2022-04-23

导 语12月3日,国家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今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

12月3日,国家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今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

9月30日,山东省商务厅率先出台相关应对细则,明确提出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其实早在2018年底,浙江省商务厅就下放了《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加油站规划实施确认,下放至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此次《通知》再度重申,做好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后政策衔接、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方移交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指定完善等。

首先,《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原油、仓储及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质申请,不再受理经营资格证书的变更、换证和注销申请等。

近两年,成品油领域“降低准入门槛,逐步放开市场”的讨论不绝于耳,关于成品油批发仓储资质的审批也是不断放宽,直至此次的直接取消,这证明我国成品油市场的放开是在持续进行中的。

当前,我国成品油仓储企业近500家,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也有近3000家,油库数量众多,但存在地区分布不合理,油库规模不适应发展要求,部分油库实际运作效率偏低等问题。近年来,国营石油企业已经在着手精简油库,并取得一定成效,同时民营企业油库问题更多,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乱、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亟待解决。

此次降低准入门槛,并非鼓励多方一拥而入,更是希望通过对企业审批流程的简洁化,吸引更多的优质投资者,提升市场繁荣度。另外,国家希望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推动仓储环节的优胜劣汰,改善当前油品企业仓储小、散、乱的现状。

其次,《通知》要求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在各地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下,有序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移交给地市级人民政府,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审批及行业管理工作。

当前,全国约有10.39万座加油站,其中,中石化、中石油旗下加油站占比53%左右,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比43%,其余为中海油、中化、外资加油站。各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不够完善,成熟地段加油站多呈饱和之势,有的地区规划尚未实施,故为完善加油站布局,挖掘城乡消费潜力,《意见》提出重点开发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正式取消外资加油站超过30家需要中方控股的限制,代表成品油零售环节逐步放开,外商独资建设加油站的步伐加快。鉴于国家全面放开政策,后期国内加油站领域竞争愈加激烈,零售利润缩水,低油价将成为常态化,惠民的同时加油站经营者将面临更大的考验。为了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加油站应该扩充现有业务,开展除成品油零售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简称非油品业务),主要业务形态有便利店、资产出租、汽车服务、润滑油、餐饮、广告等。

最后,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

此次改革放低了准入门槛,但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需要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尽快指定或完善加强本地区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明确零售经营准入和退出机制、行业企业经营规范、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继续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当前,整个油品流通环节仍存管理漏洞,后期要通过完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优化市场秩序,政策监督管理方面极配合仓储、零售环节下发,促进成品油批发环节的市场化,尽快形成较强市场竞争能力,与国际成品油市场体系相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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