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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成橡胶行业大事记-技术、政策、下游篇

王永涛 金联创订阅号 2023-09-24

2022年,合成橡胶技不断发展,比如铁系丁戊橡胶、钼系高乙烯基聚丁二烯橡胶的等等,与此同时,中国轮胎的出口依然面临部分国家的贸易壁垒,本篇大事记将对于技术方面与政策方面在2022年的进展进行汇总,详情如下:
1、生物石脑油用于溶聚丁苯橡胶
印度尼西亚石化生产商 PT Chandra Asri Petrochemical Tbk 计划与韩国贸易公司 LX International 合作建立一个加氢处理植物油 (HVO) 装置。
印尼集团表示,计划中的工厂将生产生物石脑油形式的可再生原料,用于开发化学品和聚合物,包括生物溶聚丁苯橡胶 (SSBR) 和生物聚丙烯 (PP)。
该供应商现已与 LX International 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以建造年产能为 30-50万吨的 HVO 装置。该装置将建在靠近Chandra Asri位于万丹的石化工厂附近,以实现协同效应。
据 Chandra Asri 称,该项目旨在生产一种生物石脑油原料,可在烯烃裂解装置中混合成单体,进一步加工成植物基聚合物。
Chandra Asri 表示,该项目产生的产品,包括绿色聚合物和 SSBR,将用于制造环保轮胎。
该研究的结果也将应用于 Chandra Asri 的第二个石化联合体 CAP2,该联合体将于 2024 年投入运营,并生产 17.5万吨的丁二烯和其他聚合物。
2、12万吨/年溶聚丁苯橡胶工艺包通过审查
由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兰州化工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12万吨/年溶聚丁苯橡胶工艺包”、“5万吨/年SEBS工艺包”顺利通过中国化工学会组织的专家审查。
12万吨/年溶聚丁苯橡胶工艺包”针对国内高性能绿色轮胎对胎面胶用材料高性能化的要求,开发了两项主要关键技术:苯乙烯/乙烯基含量匹配控制及精确控制技术和溶聚丁苯橡胶官能化技术。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苯乙烯含量低、中、高含量的8个牌号产品的开发,包括市场需求量大的通用产品、雪地胎及超高性能轮胎专用产品、官能化系列产品等,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代表着未来溶聚丁苯橡胶发展方向。
5万吨/年SEBS工艺包”针对热塑性弹性体SBS耐老化、耐黄变性差的问题,开发了热塑性弹性体SBS氢化成套技术。通过工艺优化和工程化技术开发,最终开发了高效稳定的镍系加氢催化体系及高效的金属离子脱除工艺技术;优化了聚合、加氢、凝聚、后处理、溶剂回收等工序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以及关键设备的结构和型式;产品加氢度及金属离子残留量可达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3、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封端溶聚丁苯橡胶的合成
大连海事大学的杨潇寒等以丁二烯和苯乙烯为单体、正丁基锂为引发剂、双四氢糠丙烷为结构调节剂、1,1-二苯基乙烯为"盖帽剂"、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TIOS)为封端剂,采用负离子聚合法合成了TIOS封端的溶聚丁苯橡胶(SSBR)。采用凝胶渗透色谱和核磁共振波谱表征了封端前后SSBR的结构和分子量及其分布,考察了封端反应时间、反应温度、TIOS用量及SSBR分子量对封端效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封端反应时间为30 min、反应温度为60℃、TIOS与正丁基锂摩尔比为2.0及SSBR相对分子质量约为60 000时封端效率较高。
4、铁系催化丁戊橡胶合成与应用关键技术通过成果鉴定
7月23日,由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和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巴陵石化”)合作完成的铁系催化丁戊橡胶合成与应用关键技术,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该项目创制的铁系丁戊橡胶新材料技术与产品,解决了我国溶聚丁苯橡胶依赖进口的难题。
青岛能源所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进行了铁系丁戊橡胶在轮胎胎面胶中替代溶聚丁苯橡胶的应用技术研究,并完成了轮胎制造评测,结果表明:铁系丁戊橡胶可以完全替代依赖进口的溶聚丁苯橡胶,且铁系丁戊橡胶轮胎的湿地抓着指数可高达1.63,达到欧盟新标签法A级(参比胎B级)。
基于铁系丁戊橡胶的高性能轮胎技术开发,青岛能源所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靖博透露,计划未来三到五年,运用该技术生产四季轮胎和冬季轮胎,从而实现该技术的产业化本土应用。
5、羟基功能化高顺1,4-共轭双烯橡胶的合成
聚合具有高选择性的稀土催化剂1~5,在助催化剂有机硼盐和烷基铝的作用下,用于催化硅烷基保护的极性共轭双烯单体IP-OTBS均聚合,制得了顺式1,4-结构单元含量最高为98.5%和3,4-结构含量最高达82.2%的聚(IP-OTBS)。PNP-型稀土钇催化剂2催化IP-OTBS与1,3-丁二烯(BD)、异戊二烯(IP)无规共聚合,制备出了极性基团含量分别为10.2%和16.7%的顺丁橡胶和异戊橡胶。这些极性聚合物在四丁基氟化铵的作用下脱除硅烷基保护基团,制得醇羟基功能化的顺丁橡胶和异戊橡胶。
6、钼系高乙烯基聚丁二烯橡胶在胎面胶中的应用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陈名行等研究钼系高乙烯基聚丁二烯橡胶(HVBR)在半钢子午线轮胎胎面胶中的应用。结果表明:与溶聚丁苯橡胶(SSBR)胶料、SSBR/天然橡胶并用胶和SSBR/顺丁橡胶并用胶相比,SSBR/HVBR(用量为20份)并用胶具有最佳的动态力学性能,兼顾高抗湿滑性能和低滚动阻力特性。
7、《合成橡胶牌号规范》新标准号GB/T 5577-2022于2022年10月执行
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 、广州市汉朴利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甲起草,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成橡胶分会发布执行,《合成橡胶牌号规范》新标准号GB/T 5577-2022于2022年3月9日发布,于2022年10月1日执行,执行日始,原标准号GB/T 5577-2008废止。
8、南非对中国轮胎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南非政府对原产于中国的充气轮胎征收 38.33% 的临时反倾销税。
南非国际贸易委员会 (ITAC) 表示,已确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SACU) 内的当地轮胎行业在 2020/2021 年期间受到中国进口的重大损害。
因此,委员会提议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关税”,“以便在调查继续进行时保护国内产业”。
该委员会表示,如果不采取临时措施,预计 SACU 行业“在调查过程中将继续遭受重大损失”。
这项调查是在南非轮胎制造会议的请愿后于 2022年1 月启动的,涵盖乘用车和轻型车辆以及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的“新型充气橡胶轮胎”。
根据 ITAC 的数据,2020/2021 年期间,涉嫌倾销的轮胎进口量同比增长 45% 以上,超过 510 万条,占该国当年轮胎进口总量的 62%。
9、土耳其对4国轮胎日落复审
2022年1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摩托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5年7月25日第2015/3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7%~100%、泰国为68%~100%、印度尼西亚为0~29%、马来西亚为19.6%~29%,有效期为5年。
10、中方赢得欧盟轮胎“双反”诉讼案一审
7月8日,欧委会发布《再调查公告》和《进口产品登记程序开启》公告。这宣告欧委会放弃上诉,中方锁定了一审的胜诉成果。同时也宣告着再调查正式开启。
在5月4日的判决中,欧盟普通法院宣布,全部撤销欧委会对华卡客车轮胎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原告方胜诉。
7月8日,欧委会决定,对胜诉企业进行再调查。欧委会进行再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解决普通法院判定其存在的错误,并评估原措施或者再调查后认定的新措施,是否需要自“双反”终裁生效之日起实施。此次复审的结果,会影响利害关系方在未来需要承担的税赋责任。
公告称,自7月8日起至再调查结果公布,对原产地为中国并由27家胜诉公司生产的涉案轮胎,暂停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由于现阶段对再调查确认的最终责任金额尚不确定,欧委会要求海关当局,对前述公司的进口商提出的已缴“双反”税返还请求暂缓做出决定,先等待再调查的结果。《中国橡胶》杂志咨询相关人士了解到,综合以往惯例及法理,再调查程序后即便仍征收“双反”税,原则上也会低于此前水平。
欧委会7月8日发布的《进口产品登记程序开启》公告称,基于相关规定,再调查期间,进口27家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必须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将持续9个月。自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生效之日起(反倾销终裁日2018年10月18日、反补贴终裁日2018年11月9日)至再调查结果公布,以及再调查结果公布后,这两个时间段是否征税、具体征收多少税,将由再调查结果确定。即使对再调查程序开始(7月8日)至再调查结果生效期间征收“双反”税,税率水平也不得高于原措施水平。
11、欧盟实施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新规
根据 7 月 6 日生效的欧盟新的“车辆通用安全”法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按照法律必须配备轮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该立法还引入了强制性的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以改善道路安全,并为批准自动和完全无人驾驶车辆建立了法律框架。
公共汽车和卡车必须配备更好地识别可能存在盲点的技术,以警告防止与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发生碰撞以及轮胎压力监测系统。此外,该法规还要求汽车和货车需要具备额外的安全功能,例如车道保持系统和自动制动功能。所有车辆都要求配备智能速度辅助、摄像头或传感器倒车检测、驾驶员困倦或分心时发出注意警告、事件数据记录器和紧急停止信号。
从 2024 年 7 月 7 日起,该新规将涵盖所有新车,并在 2029 年之前将一些措施扩展到涵盖不同种类的道路车辆。
12、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
意见提出,实施“三品”行动,提升化工产品供给质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积极布局形状记忆高分子材料、金属-有机框架材料、金属元素高效分离介质、反应-分离一体化膜装置等新产品开发。提高化肥、轮胎、涂料、染料、胶粘剂等行业绿色产品占比。鼓励企业提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
意见提出,加快改造提升,提高行业竞争能力。动态更新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安全、节能、减排、低碳等改造,推进智能制造。引导烯烃原料轻质化、优化芳烃原料结构,提高碳五、碳九等副产资源利用水平。加快煤制化学品向化工新材料延伸,煤制油气向特种燃料、高端化学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煤制乙二醇着重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13、美国对华卡客车轮胎反补贴第二次复审终裁发布
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外发布了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反补贴第二次复审终裁结果。
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调查期内,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某些生产商/出口商获得了补贴。
此次最终裁定,预计将在未来7日内正式刊发在美国政府《联邦公报》上,并在刊发后正式生效。
随后,美国商务部将会指示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根据以上终裁税率结算复审调查期内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反补贴税,且按照前述税率对本次被复审企业更新反补贴税保证金。
卡客车轮胎反补贴第二次行政复审终裁税率表
14、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4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2/321/AD18R3号公告,依据2022年3月31日第5号令,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适用于货车、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自卸车、拖车和半挂车车轴,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4011201000和4011209000项下的产品。
15、印度对华充气子午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9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其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452.33美元/吨,有效期为3年。涉案产品为用于客车或货车(包括有内胎和无内胎轮胎)、轮辋直径大于16英寸的新充气子午线轮胎,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112010项下的产品。
2016年5月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2017年8月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7年9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45.35~452.3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17日。今年3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16、美国再次开启轮胎进口双反调查
北美市场,是一个增加轮胎销售的巨大海外机遇,当然也不妨碍其成为轮胎出口幺蛾子最多的海外市场。在这个市场做生意,稍不小心就可能面临高额“双反”税率冲击。2022年10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在审查2017年对从印度进口的某些越野轮胎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审查后将会绝对是否对这些涉案轮胎进行“双反”裁决。
据悉,参与这次调查的不仅有我们常能看到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还有另一家知名美国轮胎制造商——蒂坦国际(Titan Tire Corp.)。他们根据《贸易法》第701和731条提出的救济请求要求参与调查。公开信息显示,这次针对印度进口的非公路轮胎所要征收的税率并不算高——全部从印度进口的非公路轮胎的反倾销税仅为3.67%;即使是特定轮胎企业公司,美国要征收的反补贴税率也不过4.72%至5.36%。
17、《轮胎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轮胎制造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两个行业标准发布
2022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第23号公告,批准发布1036项行业标准。
其中包括由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组织行业企业完成的《轮胎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HG/T 6061-2022)和《轮胎制造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HG/T 6062-2022)两个行业标准。
这两个行业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轮胎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规定了轮胎制造行业绿色工厂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适用于生产轿车轮胎和载重汽车轮胎的绿色工厂评价。
《轮胎制造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规定了轮胎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目的、范围、总体要求及产品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的策划、实施与控制要求,适用于轮胎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建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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