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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三年多考验期就要满了,一夜间假释减刑泡汤+数罪并罚!就因为半瓶红酒……
小检说案例
只因为喝了半瓶红酒,减刑假释全部化为乌有。朱某真当是肠子都悔青了:“不该酒后开车,不该存有侥幸心理,酒驾真是害人害己误终身啊!”案件回顾
小傅说:“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半瓶红酒,应该不要紧,反正路程不远。”抱着侥幸心理,加上对自己酒量和驾驶技术的自信,朱某决定自己开车。没想到,刚开出去不远,就被交警拦下。经检测,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值达到了1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看到测出的数据,朱某瞬间酒醒了。
他知道,醉酒驾驶,对于别人而言,面对的刑罚可能是拘役和罚金,但对于他而言,却是更为严重的后果。
原来, 2012年朱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因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获得了减刑和假释,于2017年8月23日假释,假释期限至2021年4月。这次醉酒驾驶,朱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了危险驾驶罪,这意味着,他的假释将被撤销。
11月18日,建德市检察院以朱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建德市法院提起公诉。12月2日上午,建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被告人朱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两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的发生看似是被告人朱某当时抱着侥幸的心态所致,但究其实质则是其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的漠视。对于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要求,朱某不可能不知道,如果朱某心中对法律存有敬畏,那么就根本不会发生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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