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好生活,凝聚社会共识!浙江四单位联合召开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文字:龚婵婵 卢佳贝
图片:林依婵
7月20日上午,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五周年工作情况》白皮书,通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两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联合发布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并就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杭州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党委副书记、小学总校长、杭州育才登云小学书记、校长丁杭缨,杭州西湖博物馆总馆研究员邓禾颖以人民监督员身份参加新闻发布会。
检察公益诉讼
“浙”五年成绩单表现如何?
五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6万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0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2.3万余件,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等6万余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7万余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1.1亿余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约1.8万千克;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34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48.5亿元。
● 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美丽河湖”等专项监督活动。浙江检察机关施行公益诉讼制度被评为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最佳实践”和“浙江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并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唯一样本入选《法治蓝皮书·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
● 持续创新发展,加快变革重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实现重大跃升
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在全国率先出台检察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标准,5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创建44家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大运河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获评全国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出台100多个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召开首次省级府检联席会议,强化府检联动。省检察院与省政协联合开展对口协商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对口协商范围等。
浙江如何放大优势、凝聚合力?
● 积极开展“双向衔接转化”试点工作
部署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点。
认真梳理涉农代表建议70件,将4件代表建议转化为重大监督事项,并进行案件化办理。
天台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三重监督”聚力,督促职能部门规范履职。
● 畅通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渠道
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公益宣传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淳安“孤魂碑”红军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
聘请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黄美媚、丁杭缨、陈飞担任浙江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形象大使。
● 强化府检联动,借助数字检察助推政府智治
推动省政府成立了十余个省级部门共同参与的专班,将“成品油综合智治”应用列为2022年“浙政智治”重点应用,推动省域成品油市场数字化闭环管理。
● 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
共注册志愿者1073人,志愿者报送案件线索1000余条,其中志愿者参与听证、专家咨询等200余人次,协助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80余件。
● 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协作
省检察院与团省委、省残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三门县检察院联合县团委探索建立“益小青1+N”公益诉讼志愿观察体系项目,获2021年浙江省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
如何协作推进?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检察机关建立完善衔接协调机制,检察机关发现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的,及时移送并积极督促、支持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赔偿;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研判、会商案件,加强赔偿案件办理衔接;完成“法护两山”系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检察机关对赔偿案件的全过程信息共享,以及对行政部门履职的全过程监督。
● 2021年,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10起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其中2起案件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省应急管理厅将与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协作,推进“除险保安”,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对接联系,适合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长效化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在线、浙江发布、浙江法制报、钱江晚报、都市快报、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浙江教育科技频道、杭州日报、杭州网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浙江日报、浙江经视、浙江工人日报、中新社记者,就《决定》出台背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背景链接:
●人民日报|浙江检察:让涉案企业通过合规建设重新焕发经营活力
●从“错”加微信开始到公安找上门,损失60万的他竟浑然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