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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沙龙”实录分享:再婚家庭的传承难题(上)

我是明月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2021-01-22

2018年1月10-12日,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研修班(第三期)”在上海交大校园举办。在1月10日下午的跨界沙龙暨传承案例研讨沙龙中,四位获邀的分享专家:何纹(信托法专家)、高明月律师(家事法专家)、 张晓俊律师(保险法专家)、谢炎岑律师(税法专家)以及学员代表沈斌、刘好运、张慧英(香港)、刘卓尔(香港)为大家带来一场“碰撞与融合”的跨界研讨沙龙。 

在沙龙活动结束后,明月律师代表主办方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研修班”将大家研讨的内容汇总、整理和改变成文字发表如下:


案例一、再婚家庭的传承难题

免责声明:本案例之“案件背景”系基于假定情形下模拟呈现,非真实案例。本文所提供的解决方案也仅为参考性意见,不作为正式法律、保险、信托或税务意见。本文作者及文初所提及的专家不对该参考性意见的准确度和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部分案件背景


  • 婚姻情况

客户范女士,今年51岁,母亲今年79岁,父亲早年过世。范女士在家里排行老三,前面还有两个哥哥。范女士早前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范女士获得女儿小丽的抚养权,小丽今年25岁。三年前,范女士和马先生登记结婚。马先生比范女士大3岁,也是再婚。在前一段婚姻中,马先生有个儿子小马,今年28岁。

范女士和马先生再婚初期,感情较好,但从2018年初开始,因小马做生意失败欠债累累(连同高利贷金额已经达2000万),马先生经常拿家里的钱接济儿子小马,不但把自己婚前一套900万的房产卖掉帮儿子小马还债,甚至已经把自己已经缴纳了十几年保费的保单退保,把保单的现金价值拿来接济儿子小马。

因此,范女士和马先生多次发生争吵,但马先生总以“欠儿子童年太多”为由,仍在明的暗的帮助、接济儿子小马。此事给范女士和马先生的感情带来的阴影。


  • 财产情况

范女士一直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进出口贸易,2013年,范女士和两个朋友曾在香港开设A贸易公司,用于收取、支付境外客户的货款。经过几年的发展,香港公司的款项近2000万港币,一直未做分配。范女士在该香港公司持股60%,另外两个朋友各持股20%。

和马先生结婚前,范女士在上海某高档楼盘有一套近400平方米的大平层公寓,市场价值约为4000万元,剩余贷款还有800万。目前该房屋在对外出租,月租金收入在8万元。范女士在上海郊区有一套别墅,市场价值在6000多万,无贷款。范女士目前还通过名下的一家B投资管理公司(范女士持股10%,女儿小丽持股90%,范女士和母亲身份挂在这家公司下面),持有上海、浙江两地的两处商业地产(目前市场价值合计2000余万元),用于出租赚取收益。因早年在P2P爆雷冲击波中损失了近3000万,范女士目前不愿意做任何高风险投资,其名下除了房产之外的的银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值近8000万。

马先生是某高校的美术院系的院长,数十年如一日地作画(重彩油画),画作数百幅,但是一直没能出名,画作价格在中低水平徘徊。马先生名下原本有两处房产,一处位于上海郊区(作为画室使用),另一处在市区,去年刚被出售帮儿子小马还债。除此之外,马先生平时没有理财的习惯和能力,身上仅有存款40余万。

目前,马先生、范女士、范女士的母亲以及女儿小丽,一共4口人住在范女士的郊区别墅里。小丽在恋爱中,可能会和恋爱对象结婚。范女士拟全额出资帮女儿小丽在市区购买一套公寓房,作为小丽的婚房。

另外,马先生和范女士再婚前,没有签署过婚前协议。目前,马先生和范女士都不愿意签署婚内财产协议。


  • 客户诉求

虽然马先生和范女士夫妻感情尚可,但范女士已逐渐心生隐忧,其担心丈夫马先生会陷入儿子小马的债务泥潭,从而影响自己的婚姻,更担心自己女儿小丽今后会受到牵连。范女士最担心的是,万一自己出啥意外,可能家产最终会流到小马手里,导致自己女儿小丽的利益受损。因此,客户范女士希望作整体规划,具体的要求如下:

1、鉴于丈夫马先生已经退保,范女士希望能够给丈夫重新做保险安排,想寻求专业的保险配置方案;于此通知,范女士希望保险专家,为自己和女儿小丽也做好保险规划。

2、范女士目前身体状况欠佳,希望做好妥善安排,保护自己、保护女儿小丽,希望做好监护和遗嘱安排;

3、听说中国以后可能开征遗产税,范女士想身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小丽名下,但不知道是否妥当,如何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另外,目前范女士对外收取多处租金,又担心新个税下的税务风险,不知如何做好筹划?范女士又听说随着CRS的实施,其不知道自己香港持股的信息是否会交换到大陆税务机关?香港公司账上的长期未分配利润是否可能会被要求补缴税?总之,范女士希望提前做一些合法的安排。

4、范女士听说家族信托好,想把银行理财产品赎回设立家族信托,但不知道是否合适?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应该如何设置?


第二部分解决方案


很多私人财富管理的从业者面对高净值客户时,常常会感觉力不从心。这种感觉既来源于自己的专业局限,也会来源于无法最快地对于客户心理和需求的准确把握。明月律师认为,在初次面对客户时,最短时间内展现自己的专业和诚恳,以便在心理认知层面获得客户信任,是最重要的事情。只有先打开“信任”之门,才有进一步展示自己专业能力的机会。

譬如在面对本案范女士这样的客户时,从业人员常常感到问题繁复、头绪很多,究竟该如何切入?明月律师认为,归纳、提炼客户的需求,要本着“以人为本,先人后财”的原则进行。范女士的隐忧主要来源于对婚姻现状的不满意,这种不满意尚未到感情破裂、非离婚不可的程度,但也确实到了必须要做一些调整和改变的时候了。

然而追根溯源,我们将会发现,范女士对婚姻现状的隐忧,实际上很大一部分原因来源于其丈夫在前一段婚姻中的儿子。儿子欠债累累,自己的丈夫在或明或暗地资助,直至几乎“倾家荡产”。可以想象的是,丈夫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做到与范女士的妥善沟通。站在范女士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给婚姻带来的伤害,与其说是财产的减损,不如说是对婚姻信任的侵蚀。作为一个事业成功的女性,其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和期待更关乎心灵和信任,丈夫的行为显然已经给婚姻的未来蒙上了阴影。

  • 底层架构:婚姻、监护和继承

有婚姻风险的客户,尤其是针对再婚家庭,彼此的人、财错综复杂, 如果能签署一份详尽完整的《婚内财产协议》,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做一些梳理和隔离,当然是最好的。但案例也告诉了我们,范女士和马先生比较排斥《婚内财产协议》,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地为范女士做好规划。在财富管理实践中,作为从业人员,我们有义务向客户推荐最合适的财富管理和传承工具(如婚内财产协议),哪怕客户暂时不能接受,因为与情感有关的法律安排,本身就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应该有温度的,是需要客户从内心接受,然后才能付诸行动。

范女士的隐忧来源于丈夫的前婚儿子,前婚儿子负债累累,丈夫又在偷偷资助,这导致范女士对婚姻的未来产生担忧,更担心女儿小丽今后可能会“吃亏”。很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范女士来咨询时,其想到的就是女儿小丽未来的不确定性,而并没有想到更多的深层次的问题。然而,不管客户的想法如何,作为从业者,我们都要胸中有丘壑,有一个完整、清晰的方法论系统。

根据上图可以发现,在为客户搭建综合、立体传承架构时,我们可以从“婚姻”、“监护”和“继承”三个维度去切入。

婚内财产协议暂时被客户否定,不用担心,本案中,如果范女士特别担心夫妻债务风险,我们也可以建议夫妻双方签署婚内债务负担的协议,把现有的债务进行梳理、确认,同时对未来潜在的债务的认定和承担进行约定。

在监护领域,因为范女士目前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其完全应该“先自爱后他爱”,先为自己做好,意定监护和医疗指示预先授权的安排。在交大三期班上,李辰阳老师接近4个小时的分享,让大家对意定监护的原理与运用已经有了深入的理解。如果学以致用到本案例中,范女士未来出现失能失智等需要监护的情形时,范女士本意可能更希望其女儿(而不是丈夫)担任其意定监护人的。需要说明的是,监护人的指定,更多从责任的承担、财产的保护角度出发,并不意味着范女士不爱丈夫,而是希望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保护好女儿。与意定监护相配套的,还有医疗指示预先授权书等文件。

在继承领域,根据范女士的家庭结构,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则范女士的母亲、丈夫和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能继承遗产。财产给母亲继承,不是不可以,但这样的“逆继承”,很有可能导致范女士的个人资产外流到旁系兄弟姐妹处。同时,如果范女士没有遗嘱,丈夫理所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而如果探究范女士的本意,其并不一定希望看到这种局面的出现。因此,我们就可以本着解决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为客户提供遗嘱规划的法律服务。

(注:关于婚姻协议、自书遗嘱范本,可在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研修班(第三期)”的教材中查阅。)

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婚姻协议、意定监护协议、遗嘱等,都是事关当事人/客户生死的法律文件,最好还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具体方案落地时,很多还需要公证员的配合。所以,私人财富管理从业人员要学会跨界,多换位思考,才能给出综合、全面、准确的解决方案,这也是“交大家传班”存在的意义。


  • 中层规划:保险配置

如上所述,婚姻、监护和继承,是相对比较架构性的“家事”法律安排,相当于财富保护与传承之基石。基础牢固了,大厦才能历经风浪,不致轻易翻覆。在法律架构之上,保险工具也至关重要。保险具有法律+金融的双重属性,和“家事安排”可以有效互补,相得益彰。简而言之,保险姓保,保障是保险的核心,在保障的前提下,通过一些技术层面的合理规划,让保险的定向传承的作用可以得到充分发挥。

在本案中,对于范女士家庭而言,保险需求可以大概可以分为四个维度:

1. 范女士的女儿小丽:适婚年龄,需要隔离婚姻资产,照顾终身;

2. 范女士的母亲母:健在且高龄,定向传承及赡养老人;

3. 范女士本人:婚内财产(债务)的隔离、定向传承、养老规划;

4. 范女士的丈夫:品质养老及定向传承。

一、女儿小丽的保险解决方案:

范女士可以给女儿做婚嫁金保单,保费来源于范女士。范女士可以附加一份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送的财产(保费、包括保单的生存年金等)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这样的设置,其法律依据仍然是《婚姻法》第18条。这是保险法和婚姻法交叉运用的体现。

该保单的身故受益金,也可以通过保单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来指定传承,从而可以规避繁琐的遗产继承程序。另外,保单和遗嘱的搭配,也可以规避投保人身故后保单的易主,这些都是保险法和继承法交叉运用的体现。

举一个“婚姻、继承和保险”相结合的例子,比如女儿为女婿投保,女儿作为投保人,可以掌控保单。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女儿。生存年金也可以变更为丈母。根据客户对保障和风险隔离的综合需求,我们可以对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歌调整的过程,其实也是对家事法和保险法融会贯通、综合运用的过程。

二、范女士母亲的保险解决方案:

因为范女士母亲已经79岁了,购买年金险的难度比较大,首先需要根据保险公司核保的要求,选择保险公司或保险产品。一般保险公司最大投保人年龄不超过75周岁,针对范女士母亲这种79岁情形的,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承保,或只能通过趸缴保费的方式操作(如果期缴保费理论上可能出现投保人第二年身故的尴尬)。

当然,如果范女士母亲年龄不是那么大,保险公司核保没问题的话,可以建议把范母挂在范女士公司的工资作为保费来源,把合法收入转入保单,保单的生存金作为范女士赡养费的给付。该“赡养费”的保单,因为被保险人是范母,这将更大程度地确保了,无论范家兴衰成败,范母未来的赡养费都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领取,母亲活多久就可以领多久。

三、范女士本人的保险解决方案:

1、保单1:大额寿险保单,为了定向传承资产,并具有金融杠杆的效益;且身故受益金具备一定的法律功能。考虑保单各主体保险利益的有效实现,同时须配备协议或遗嘱,或及时变更保单的各主体(如设置第二投保人等)。

2、保单2:年金作为养老金,这是为范女士自己设置的一份养老金保单.每个人都会面临养老的需求。该份保单也可以通过设计投保人(投保人可设为范母或女儿小丽),而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保费合理合法地转化成非夫妻共同财产,未来领养老金的时候,范女士和马先生是否为夫妻也未可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婚姻资产的隔离,同时解决了范女士的养老问题。

对于保额较大的保单,还可以通过保险金信托的方式实现定制化的保险金给付方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可以把保单的受益人改为信托公司。当发生保险理赔时,保险金直接进入信托,成为信托财产。此时保单就转化为“家族信托”,可以享受家族信托的各种灵活、定制和创造性的功能。

四、马先生的保险解决方案:

马先生的保单,参照上述小丽丈夫的保险计划即可(重疾、年金、终身寿)。若范女士和马先生不离婚,那么该保单也是确保了俩夫妻有质量的养老生活;同时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保费的支出,通过保单各主体的设定,也可以做到夫妻财产的再配置。譬如,如果范女士实在担任马先生可能“再”退保,则可以由范女士作为投保人,马先生担任被保险人。一个很简单的安排,可以确保保险的功能得以实现,同时保单的控制权不会旁落(马先生也无法单方退保)。

(点击放大:保单方案汇总图)

注:该保单方案汇总图系由交大家传班学员、宜信财富区域执行副总监,曾一年半内成功成交总保费约2.5亿元保单的刘娟利(别名:好运)提供。

以上文字,提供的是“家事+保险”相结合的方案。在综合传承方案中,“家事+保险”的方案是最基础的部分。不一定所有的客户都需要信托,不一定所有的客户都有跨境资产,也不一定所有客户都有重大的税务难题,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几乎所有客户都会有家事和保险的需求。

家事+保险的方案,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彼此互通的。婚姻的基础是爱,是承诺,是对安全感的需求。监护的灵魂也是爱,是责任,是保护。遗嘱的安排也是出于对子女的爱,对自己所爱之人的嘱托。同样的,保险的意义也在于此,给自己和家人所配置的保障,也是爱、责任、保护的体现。我们从业人员,不论是律师、公证员还是保险代理人,要做一个既专业又有温度的人,就必须要把爱和责任内化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让客户感受到我们的专业以及温度。这种理念,正是目前喧嚣浮躁市场所欠缺的。

未完待续,《“跨界沙龙”实录分享:再婚家庭的传承难题(下)》明日发出,敬请期待。


| 参 考 阅 读 |

《明月说法 | 做一个值得托付之人》

《明月说法 | 自由、公益、慈善:家事律师的业务边界》


| 项 目 现 场 |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成功举办「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研修班」(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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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财富传承】【资本市场与财富管理】【涉外家事】【信托】【监护】【慈善】【团队简讯】【法治动向】【卖房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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