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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连续制造指南来了,制药行业将迎来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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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ICH组建成药品连续制造监管方面新的工作组,主要成员来自药品连续制造监管方面具有充分背景、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监管者和行业代表。 2)2018年6月,在日本神户批准了《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Q13:Continuous Manufacturing for Drug Substances and Drug Products)议题。 3)2018年11月,《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议题被正式通过,认可了其概念文件和商业计划。 4)2021年7月27日,ICH正式发布了Q13 《原料药与制剂的连续制造》指南,公开征询意见,描述了连续制造(CM)的开发、实施、操作和生命周期管理的科学和监管考虑因素,已进入 ICH 流程的第 2 阶段,在此阶段,ICH 大会将向地区监管机构发布共识草案,以供内部咨询和公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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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4年9月29日,FDA发布《Guidance for Industry:PAT-A Framework for Innovative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Manufacturing,and Qualit Assurance》,对连续化生产有着明确规定。 2)2015年,FDA开始鼓励药品连续制造的产业化应用,成立新兴技术团队助力企业实施创新技术,而连续制造正是该组织主要关注和大力推动的新兴技术之一。 3)2017年6月23日,FDA发布《Current Recommendations for Implementing and Developing Continuous Manufacturing of Solid Dosage Drug Products in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4)2019年2月26日,FDA发布《Quality Considerations for Continuous Manufacturing Guidance for Industry》草案,概述了当前FDA对于创新连续制造生产模式的思考,分为六部分,分别是介绍、背景、质量考虑、申报文件中的信息位置、定义、参考文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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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0月18日,CDE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ICH指导原则〈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意见的通知》,明确《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现进入第3阶段征求意见,按照ICH相关章程要求,ICH监管机构成员需收集本地区关于第2b阶段指导原则草案的意见并反馈ICH,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2022年2月,成立了关于连续制造的专家工作组并启动调研和文献翻译,在充分讨论了Q13指导原则在我国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制定了转化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3)2022年7月,经部门内部讨论和征求意见,部门技术委员会审核,形成初稿。
4)2022年8月,组织行业专家、行业协会、国内外制药企业代表召开专家会议讨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5)2022年8月,CDE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合作举办《连续制造相关概念及实例研究》线上培训,此次培训将邀请来自国外监管机构的ICH Q13专家工作组(EWG)专家和具有连续制造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担任讲者,进行连续制造技术要求解读和案例分享,议题和培训人摘录如下表:
6)2022年8月19日,CDE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ICH Q13指导原则专家研讨会,会议讨论认为,在国内实施Q13指导原则对于加速药品研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患者更快获得新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国在注册审评、核查检验方面实施连续制造存在经验不足、专业领域人员缺乏等问题,与国际其他监管机构仍有一定的差距。后续将就Q13指导原则的落地实施做好全面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国内技术指南、检验核查标准等,加大连续制造相关培训宣传力度,同时与业界紧密合作组织开展实地考察,深化对先进技术的理解与掌握。 7)2022年9月9日,CDE发布公开征求《化药口服固体制剂连续制造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这是国内首部针对制剂连续制造技术指导原则,弥补了我国对制剂连续制造技术在法规层面和技术层面的空白,本指导原则的起草,借鉴了国外相关指导原则及标准,阐明了化药口服固体制剂连续制造的基本考虑,相关要求与ICH Q13的基本原则和理念保持一致,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总体考虑、相关概念、控制策略、工艺验证、稳定性研究、批量变更、药品质量体系、申报资料要求、参考文献共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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