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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研究 “双碳”半月谈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文 | 稼轩能源中心 蒋瑞雪 杨浩 张冰荷 赵奕奕预计预览时间:10分钟


前言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社会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开启了低碳新时代,正在带动整个社会的巨大热情,并成为社会转型的巨大动力。稼轩能源中心广泛关注国家双碳政策、司法实务及行业动态,并建立碳中和研究专栏,定期发布《双碳半月谈》和能源领域专业文章。本期为2022年第8期( 20220701—20220715)“双碳”半月谈。


一、案例点评


1. 大唐葫芦岛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9)辽民终283号]

【争议焦点】

2016年3月31日大唐葫芦岛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泰胜公司签订《大唐葫芦岛高桥(48MW)风电工程塔筒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泰胜公司向大唐葫芦岛公司销售24套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大唐葫芦岛公司主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泰胜公司未经大唐葫芦岛公司同意,擅自将原合同项下应出售并交付给大唐葫芦岛公司的标的物即“泰胜公司库存的龙感湖的塔筒”另行处理,转售他人并重新采购原材料为大唐葫芦岛公司生产“新塔筒”;合同履行过程中,泰胜公司逾期交付给大唐葫芦岛公司的标的物“新塔筒”已非双方原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泰胜公司库存的龙感湖的塔筒”,请求泰胜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大唐葫芦岛公司应否按合同约定向泰胜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以及未及时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律师点评】 

从泰胜公司变更塔筒材质的目的看,泰胜公司基于对龙感湖库存塔筒材质不适合北方低温环境的考虑,并经总设计方同意升级为更好的材质,并未损害大唐葫芦岛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亦不影响本合同目的的实现。并且泰胜公司通过向大唐葫芦岛公司工作人员贾洪刚发电子邮件的形式即《关于葫芦岛项目执行情况的说明函》,书面通知了大唐葫芦岛公司关于塔筒材质变更情况。另外大唐葫芦岛公司于2016年7月6日收到《关于葫芦岛项目执行情况的说明函》后,未在双方约定的14天内,对合同价格提出异议。合同项下的24整套基础段及塔筒的交付,并已投入生产。2016年12月26日,大唐葫芦岛公司在泰胜公司提交的顾客满意度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对产品质量、交货期和服务等13项内容均表示满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是否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不是判断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的唯一要素。基于风电工程的特殊性,卖方与买方在标的交付问题上存在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就变更后的标的签订书面协议,固定合同变更的证据,以避免后续因交付标的与原始协议不一致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 黑龙江立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最高法民终982号]

【争议焦点】

2011年9月3日黑龙江立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大庆风云风电场(49.5MW)工程总承包合同》。同时,签订《垫资协议》约定:因立宏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由天源公司垫付设备及工程建设资金。立宏公司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筹措资金用于支付天源公司垫付款项、利息。案涉工程虽未竣工验收,立宏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4日签字同意接管案涉工程的升压站,该工程项目已于2014年12月24日并网,即立宏公司已经实际使用该工程。天源公司认为其完成了案涉工程的施工,且立宏公司已占有并使用该风电场,遂诉请立宏公司给付工程款(垫付款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天源公司是否履行了《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

【律师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本案中虽然没有组织正规的竣工验收程序,但风电场项目公司提前使用的,视为工程已经竣工。并且,风电场工程承包合同可以约定“竣工验收并完成并网”为合同款项的支付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及案情,可以认定案涉该工程于2014年12月24日竣工。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已经于2014年12月24日成就,立宏公司应当给付工程款。

二、实务研讨


关于“风电项目的转让审批问题”的解答

问题:发改委的同志,你好! 问题背景:在贵委公示的风电项目核准文件中,基本会加上如下表述:未经我委同意,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主体、投资比例和相关权益。 我的问题: 1. 风电项目的项目单位的股东发生变动,是否属于贵委所称的“变更投资主体、投资比例”,是否需要贵委审批? 2. 对于已经建设完成(即并网发电,被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风电项目,股东转让股权或转让项目是否需要贵委的审批?

回答: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风电项目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1. 股东发生变动是否需要审批。根据《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股东发生变化属于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主体的行为,风电项目在未建成之前不得将项目股东进行变更。 2. 建成是否可以转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风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形成了固定资产,可以进行转让。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0年2月27日

三、项目资讯


1. 近日,蒲城县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订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约定风电项目总容量为70万千瓦,总投资约42亿元,占地面积约105亩。项目全容量投产后,将实现年发电产值4.96亿元,年节能减排二氧化碳116.5万吨。

2. 7月18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中电集团和华润集团下属机构在昆明投资8.499亿元,新建两个风电项目。其中,中电(昆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马桑井风电项目,华润新能源(宜良)有限公司建设中营风电项目。

3.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局长李云卿表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多发满发、能用尽用。大力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4. 7月17日,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工程风电施工二标段6号地块9号风机基础首个桩基顺利完成混凝土浇筑作业,标志着中建二局在建设乌鲁木齐百万风电光伏“精品工程”的征程上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是国内目前最大的陆上风力发电机。

5. 7月13日,哈电风能有限公司与山东荣成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携手促进推动当地新能源产业布局,打造完备的海上风电全产业链,为山东省区域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产业优化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6. 近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成功中标国电电力达拉特旗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达拉特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恩格贝200MW风电项目储能设备项目,新能源车巨头比亚迪正式进入风电领域。

7. 日前,延寿县与上海之恒新能源河南有限公司签约风电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12亿元,建设集中式风电200MW,全部装机容量顺利投产后,每年可纳税3亿元。

8. 近日,辽宁省华电彰武“上大压小”等容替换项目完成首台吊装,该项目的58台850kW 旧机组将更换为12台由中车株洲所提供的WT4000/D160/H100型4MW机组,标志着中车风电“上大压小”业务迈上新台阶。

四、绿色金融


1. 7月1日,上海市首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这是上海市首次运用立法变通权在金融领域的一次有益尝试,同时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要立法成果。

2. 7月6日,农行德州陵城支行立足区域经济,大力支持重点客户风电项目建设,成功营销华电新能源、华润新能源、德州力奇驻陵三个风力发电项目,总授信额度16.75亿元,目前已投放贷款4.88亿元,以支持陵城区风电项目建设。

3. 7月7日,明阳智能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22亿元到2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6亿元到14.89亿元,同比增幅为111.25%-142.94%。对于上半年业绩快速增长的原因,明阳智能公告称,2022年上半年风电行业整体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公司在手订单增加及公司风机交付规模上升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同时,公司电站项目转让的规模和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4. 7月13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域绿色金融标准基本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到2030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绿色信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10%左右。

5. 7月14日,中国人保集团举行发布会,宣布将服务绿色环保写入集团“六大战略服务”,明确服务“双碳”十大重点领域。据介绍,中国人保创新推出“双碳”保险解决方案,2021年提供绿色保险保障超过23万亿元。

6. 7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五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打造世界级绿色金融中心。”

7.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8.07万亿元,同比增长38.6%,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合计占比达66.5%。

8. 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中国境内市场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2.19万亿元,存量规模1.34万亿元。而2021年1月份至6月份发行规模为4087.71亿元。

五、政策新规


1. 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16部委联合印发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提出“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

2.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3. 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4. 7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5. 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行动方案的通知》。

6. 7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7. 7月1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

8. 近日,山西发改委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农村光伏发电分布式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制气、热电联产等试点项目,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9. 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10.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11. 7月5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酒泉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12. 7月8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形成风电+生态旅游、风电+乡村振兴、风电+储氢等综合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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