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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杨霞”的女人火了?媒体背书,卖惨营销!

苏州普法 2020-09-03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火遍朋友圈的“杨霞”到底是谁?



最近几个月,一个名叫“杨霞”的女人可谓是火遍朋友圈。不少地方资讯类自媒体都转发介绍了她的个人事迹,并以《那个叫“杨霞”的女人,你在某某地方火了!》为标题进行宣传。


文章称,杨霞从小生活在大山里,后带着女儿前往大城市打拼,在有了一番事业后,有感于市场上所售蜂蜜质量不佳,决定回乡卖土蜂蜜,“找回儿时纯真的味道。”


被杨霞这份执着和淳朴感动到了?

是不是恨不得立马下两单来支持她?

那么恭喜你

又成功的为自己交纳了一次“智商税”



有不少网友反映说

从“杨霞”处购买的蜂蜜质量不佳

并质疑其身份的真实性……


1

动态二维码


在“杨霞”宣传通稿的文末,都会附上一个二维码,但与普通二维码不同,这些文章中提供的二维码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添加后可以发现,不同二维码所对应用户名称不同,但头像均为视频中“杨霞”的照片。


2

购买过的顾客投诉无门


不少顾客收到蜂蜜后却发现,“杨霞”发来的蜂蜜既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生产地址,味道似乎也不像对方宣传的那么纯正。顾客向“杨霞”提出退货,不料原本十分热情的“蜜蜂霞”这次却没有了回应。


除了售后没有保障外,还有网友反映,自己转了账,却迟迟收不到蜂蜜,并自此与“杨霞”失联。



3

当地村委:查无此人


“杨霞”声称自己在陕西宝鸡凤县桥头庄村养蜂,但据该村村主任介绍,村里并没有名叫“杨霞”的村民,这几年也没有听说过谁家有人辞掉大城市的工作专门来村里卖蜂蜜。


请村主任辨认了“杨霞”朋友圈发布的风景照、视频等,得到答复称,均不是桥头庄村景观。


4

无法提供合格证,没有办理工商注册


在与“杨霞”沟通中,对方多次表示,自己就是卖点农家特色,因此无法提供合格证等食品安全相关证件,也没有办理工商注册。

▲“杨霞”提供的产品的分析检测报告


对此,微信官方对相关媒体作出回应:“经核查,相关个人微信号为批量恶意注册帐号,且部分帐号被举报有欺诈行为,我们已经对这些微信号进行了封号处理。”



事已至此

那些妄想从“杨霞”手中

买到正宗蜂蜜的朋友们

可以醒醒了!

杨霞”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农民通过自己的朋友圈出售一些农产品的确不需要进行工商注册,但类似“杨霞”这样频繁地在朋友圈出售商品,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经营者


而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确保其所售商品符合《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此外,针对“杨霞”几次三番更改采蜜地点,且提供虚假地址一事,律师表示,其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可据此向其提起民事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三无产品”

律师表示,朋友圈购买农产品已经渐成风气,有些时候确实能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到比较新鲜的农产品,但与此同时,也要警惕各种推广链接中推销的“三无产品”


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即可视为“三无产品”。


法条链接

根据2000年的《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包括:

1、责令改正。

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要在此范围内规定处罚标准,超过的部分无效,如果还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额不足20000元,该处罚是超越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工商部门的处罚行为违法。



谨慎购买“三无产品”

实际生活中,“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


购买此类食品,一方面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就无法得知食品是否过期,一旦不慎食用了过期产品,就可能引发食物中毒;而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配料成分、添加剂的标注含量,也很难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除此之外,购买“三无产品”还可能导致维权困难。“由于三无产品没有标示生产厂家信息,或者是标示了错误的生产厂家信息,消费者购买三无产品后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由于无法找到真正的责任人,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




令人动情的故事,完美的人设,所谓天然、优质的产品,再加上在朋友圈或真或假的真情互动,一时间很难让人怀疑。但假的就是假的,套路就是套路,当消费者收到质量不佳的蜂蜜产品,戏也就演不下去了,“杨霞”也只能以拉黑质疑者来做最后的抵抗。


面对朋友圈里的产品,民众天然就该多些理性与冷静,以避免上当受骗。毕竟对于这些来路不明的入口之物,损失钱财事小,危及健康和生命事大。


新套路、新招数,网络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也要与时俱进,加强对这种“套路式营销”的监管力度。




你有在朋友圈看过“杨霞蜂蜜”吗?

你在微商那里买过东西吗?

你对此事有何看法?

在下方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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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新京报评论、江苏网警等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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