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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一个“网络关键词”,你卖不卖?
陈经理与“买方”陈鑫在苏州见面,买方建议通过版权驳回他人注册,高价卖出自己的网络关键词。
所谓“关键词”生意,就是利用一些人不懂互联网知识及他们以小博大的投机心态,通过角色分工诈骗他人钱财。
他们通过网络搜索、信息交换的方式获得客户信息,锁定拥有“网络关键词”的被害人,谎称有买家愿意高价购买其手中“关键词”,引诱其上当。
目前,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该团伙用上述方式诈骗全国各地被害人30余名、涉案金额155万余元。
随着网络普及,网络关键词在搜索引擎中起到重要作用。
网络关键词是继IP地址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资源名称,网络用户可以通过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中文关键词来直接访问目标网站。
当你输入某些食品或者热门地点关键词后,就会出现许多相关的信息。
如在某网站打上“奶茶”“小龙虾”等最近比较火的关键词,就会出现许多商家的信息。
网络关键词不同于商标或域名有注册系统,不具有法定的垄断权。即使在某个搜索引擎注册了优先关键词,也并不代表你有全部的优先权。
所以在碰到网络关键词收购转让的交易时,大家还是需要睁大眼睛,防止自己落入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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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法制日报等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