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信箱:自主择业军龄时间计算、补贴、保险、抚恤金等问题
Q:今年计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年限截止到什么时间?
A: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提示:据了解,尽管今年干部退役工作部署较晚,但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上级部门明确规定,今年转业复员干部的年龄、军龄、衔龄、任职年限、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年限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仍为3月31日。
Q:我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工作两年,1999年9月又考取全日制研究生,2002年毕业后直接入伍。请问到明年3月份我符合自主择业条件吗?
A:到明年3月份符合军改期间自主择业条件。《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
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规定,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包含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你本科毕业后参加过工作,因而本科时间不能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但读研毕业后直接入伍,那么读研这3年可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
Q: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离队时发放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吗?
A:《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 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出现役,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Q: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随军未就业配偶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补助计发的截止时间如何计算?
A:依据有关文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随军未就业配偶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补助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停发军人工资时间一致。按照军转安置工作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军转干部没有按统一的报到时间离队,属于个人原因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补助计发至首次批准其退役的当月。
Q:犯过失罪刑满释放的军官,选择自主择业时,其服刑期间算军龄吗?
A:凡军人犯法已经判处徒刑者,其服刑期间不计算为军龄时间。
Q: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失业保险有何规定?
A:《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后,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其服现役年限不再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日起累计计算。
Q:我是一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今年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服现役期间曾外出学习过。请问干部外出学习时间是否也计算为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年限?
A: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现役期间,外出学习(进修)或者代职在1 年之内的,计算为其原部队驻地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计算为其原学习(进修)或者代职部队驻地工作时间。文件参考:《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
Q: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军龄是否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A:《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国转办函〔2004〕6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军龄应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Q: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有何规定?
A:《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 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Q:我是由士兵提干的,今年选择自主择业。请问我在当士兵时荣立过一次三等功,可以增发月退役金5%吗?
A:可以增发。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因立功受奖而增发月退役金比例,是指其在服现役期间的立功受奖,既包括任干部期间的,也包括当士兵期间的。
(解答人:沈阳军区善后办转业办主任 董建忠)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2017年第9期)
军转信箱 | 自主择业相关问题解答:关系养老保险、户口、档案、子女入学、年限计算等
收藏!计划分配、自主择业、退休、复员怎么选?四种退役方式待遇全比较
收藏!离队报到要走哪些程序?工资待遇、组织关系如何转接?家属子女就业上学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