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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执行促公正┃青秀法院顺利强制执行了两起房屋腾空案

2015-11-27 南宁中院


11月25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在青秀区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顺利强制执行了两起房屋腾空案,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
2009年10月,被告林某未与原告陈某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用南宁市葛村路某酒楼8楼及顶楼进行经营,在此期间,林某经常拖欠租金和水电费,并在未经陈某同意的情况下,非法将场地租给他人经营,并提高租金,赚取差价。更为恶劣的是,林某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将他人交纳的租金和水电费全部卷走,手机停机玩失踪,拖欠租金、水电费3.6万元。陈某只好亲自向租户收取租金,不料,林某又出现并带领一帮打手到场地闹事,对陈某进行暴力威胁,并强行将场地上锁,不让任何人进入。为此,陈某将林某诉至青秀区法院,法院判决林某退出强占楼层经营场所并赔偿支付陈某的占用费损失等25.1万元。

在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陈某遂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动当天,法院依法传唤林某到庭调解,林某不仅不愿搬出,还威胁陈某,态度极其恶劣,法官当场决定对其拘留15天。

案件二
在南宁市青山路的另一起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滕某和被执行人陈某对离婚财产产生纠纷,两人经青秀区法院调解达成了下协议:位于青山路的住房归滕某所有,滕某向陈某支付房屋补偿款25万元后,陈某15天内搬离该房屋。然而在滕某付清补偿款后,陈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搬出,且多次扬言宁与滕某同归于尽也不愿搬出。

滕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14年11月18日在该房门口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陈某于2014年12月19日前搬离,但陈某迟迟不愿腾出住房,并以自己有高血压、心脏病为由,多次阻碍法官执行。

为确保两个强制腾空案件的顺利执行,该院事前制定了严密的执行措施和风险评估方案,邀请了新闻媒体记者、检察院等到场见证和监督。

在葛村路和青山路的执行现场,40余名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逐一认真清点,在登记造册后随同申请方搬运物品到安置地点,整个执行过程持续了5个多小时,并使用车载单兵设备传输信号。

执行现场照片

行动当天,自治区高院领导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实时观看了执行现场画面,全景展示了该院执行干警的精神风貌及执行工作取得的实效,得到上级法院和当事人的肯定。




作者:黄嘉欣

来源:青秀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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