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拆除案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昨天,国家文物局通报一批典型法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遭强拆(资料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东北民主联军前线指挥部卫生所旧址、东北民主联军前线指挥部警卫连旧址、东北民主联军独立团旧址、东北民主联军双城独立团炊事班旧址、东北民主联军独立团通信班旧址、陈家银铺旧址等7处建筑均为双城区人民政府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6处属东北民主联军抗战旧址,意义重大。
2015年6月,双城区人民政府实施双城区东北隅与东南隅棚户区改造项目。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入征迁范围。2016年3月25日、4月19日,双城区人民政府向哈尔滨市文广新局申请拆除该7处不可移动文物。6月20日,哈尔滨市文广新局复函双城区人民政府,明确要求原址保护或迁移保护,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拆除。6月25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违背哈尔滨市文广新局批复意见,擅自拆除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
案件发生后,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2016年8月4日致函黑龙江省文化厅,并抄送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全面调查核实双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违法拆除案,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单位与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追究属地政府和相关人员行政责任;组织力量制定整改方案,最大限度恢复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政府法人违法案件,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文物本体遭严重破坏,社会反响强烈。2016年8月30日,国家文物局将此案作为“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第一批督办案件进行了情况通报。
黑龙江省政府、省文物局依据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查处,涉案人员被依法追责。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关注案件后续整改情况。
国家文物局关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家民居遭拆除案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龙家民居旧貌
龙家民居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城关镇,建于民国元年,为长方形封闭式院落,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建筑面阔八间,进深二间,为二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近300平方米,为当地清末民初民居建筑典范,具有较高文物价值。2002年独山县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其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7月,独山县人民政府引进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央城”房地产项目,建设地块紧邻龙家民居。2016年8月19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顾文物执法部门的责令停工要求,强行拆除龙家民居,导致文物本体整体灭失。
案件发生后,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2016年8月30日致函贵州省政府,要求按照刑法、文物保护法、党规政纪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单位和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追究属地政府和人员行政责任;加大违法成本,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最大限度恢复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法人违法案件,建设施工单位漠视文物执法部门的停工要求,擅自拆毁龙家民居,情节恶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能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给文物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2016年8月30日,国家文物局将此案作为“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第一批督办案件进行了情况通报。
贵州省政府、省文物局依据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查处,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及刑事处罚。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关注案件后续整改情况。
国家文物局
2017年3月23日
国家文物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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