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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一池春水”润民心,“德法相济”化纠纷

安徽司法 2022-04-20



人物名片

王全男,1972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马鞍山市当涂县司法局黄池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

✿2009年,被评为全县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2010、2014、2015、2016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公务员;

✿2011、2012年,被评为全县江淮普法行先进个人;

✿2013年,被评为马鞍山市人民调解能手;

✿2015年,被评为马鞍山市首届金牌调解员;


人物印象

王全从2006年3月份起担任司法所长。十四年来,王全共调处纠纷426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9%,协议履行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使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他也逐步成为一名群众认可的基层人民调解员。


人物事迹

重制度措施,抓规范调解


健全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设立了黄池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村(居)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镇、村(居)各级调解组织健全,全镇建立镇调委会1个,村(居)调委会19个,有镇、村(居)调解员109人,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5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村(居)各配备358名纠纷信息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


抓队伍建设,提高调解业务技能

每月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调解员学习政策、法律知识,提高调解业务技能。同时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参与基层调解,不断壮大黄池镇人民调解员的队伍。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各村(居)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工作例会,对村(居)上报排查出来不同类型的纠纷每月定期集中分析研究,并有重点地对个案化解进行指导,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长大”,控制纠纷“不升级”,化解纠纷“不出当地”,切实把矛盾纠纷及早化解在萌芽状态。


整合资源,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三调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维稳工作领导的“三调联动联调”工作领导小组,他本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坚持人民调解优先,积极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尽可能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相互协商,解决纠纷。同时,严格执行维稳信息互通,联动调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种手段,协同作战,联合抓好重大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稳控和调处工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资源共享。


德法相济,公正调解

多年来,无论是邻里纠纷,还是死亡赔偿纠纷,王全都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处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不扩大,大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人心都是肉长的”,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他采取情理结合的调解办法,靠“德治”解决问题,做到以人为本。“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必须严肃处理的。对于这样的矛盾纠纷,他采取依法调解的办法,靠“法治”解决问题,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事例1

     2013年4月份,黄池镇殷村两位村民因邻里关系引发纠纷。他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来到他们家。由于两人当时都在气头上,他很耐心地倾听各自的诉苦。等到双方情绪都平稳后,他采取情理结合的调解办法深入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当事人感动了半天都没能说出一句话,只是紧紧握住他的手,一个劲地摇晃……

事例2

     2014年3月29日18时29分许,黄池镇双沟村村民朱某驾驶一辆普通双轮摩托车沿青(山)黄(池)路由北向南行至黄池镇南埂路段时,撞到行人李某,致其当场死亡。王全得知此事故后,将其作为有可能引起重大矛盾纠纷的导火索予以关注并及时介入。9月5日上午,他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黄池镇南埂村村部,就民事赔偿进行了协商,从上午8点半直到晚上21点,在经过近12个小时的艰难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死者家属握着王全的手说:“你解决了我家的大事,让我能安心了,死者能安息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至此,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事例3

     2016年10月4日,黄池镇西河村村民陈某某,经人介绍到芜湖博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就业,在与厂方约定好工资后便入职开始工作。10月9日,陈某某在工作中被车窗模具器械碾压左手食指。虽及时去往医院救治,但由于伤情过于严重,造成其不可再生截指。事后,芜湖博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垫付了前期急救的相关费用,但之后一直消极对待后期手术费用和赔偿金。陈某某多次联系公司要求尽快进行工伤鉴定,落实赔偿。在了解情况后,王全便赶到芜湖博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厂方进行交涉,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及合同意识进行维权。最后,厂方愿意与陈某某签订赔偿协议。

事例4

     2018年2月1日上午,职工裴某某与马鞍山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在烧锅炉的过程中,由于工作操作失误,导致裴某某面部烧伤。当天裴某某被送至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治疗已基本痊愈出院。裴某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和护理费,马鞍山某实业有限公司已全部支付。后来,裴某某就出院后工伤理赔事宜和马鞍山某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分歧,从而引发纠纷。王全了解案情后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随后,他又陪同裴某某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马鞍山眼科医院做伤残鉴定。他对双方进行劝说,因为公司在治疗过程中也全程支付了医疗费用。最终,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都互让一步,达成了最终协议。

王全探索建立黄池镇“一池春水”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人民调解队伍品牌化、专业化、法治化,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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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播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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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

          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供稿:马鞍山市司法局

编辑:小圣  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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