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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下令督战,环京、环雄,皆坑也!

2017-05-13 杨红旭 杨红旭楼市研究

本轮房地产调控,一直没像前些年那样出台“国N条”,因为中央实行的方针是: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自家孩子自家抱,哪里楼市热哪里政府收紧政策。


因此,过去一年,我们看到的都是城市政府出台政策,还没见过哪个省政府出台指令具体的调控政策。


但还是出现了一个例外:河北!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统一了限购政策,特别提出环首都重点地区更要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稳定房价不力将实施问责。


关于限购: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能新购房。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与本实施意见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措施。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即:对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老杨看到这一口径之后,立即明白:环京环雄诸多地区又得升级限购了。因为,当前环京环雄多数已限购的城市,或者允许非户籍可以购一套房,或者外地人限购年限不足3年。


比如,环京最重要的城市廊坊。根据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自3月22日起,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即:三河市(包括燕郊)、大厂、香河、固安、永清、廊坊主城区,外地人能买一套房,本地人不限套数。


再如:今年3月1日,保定涿州市宣布实行房地产限购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不低于30%


又如:今年4月15日,保定市清苑区新政:暂停向拥有本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按河北省最新的调控政策,那么上述这些地区,还包括老杨没有例如的地区,至少其中的大部分地区,都得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再次升级限购。而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对外地人的社保年限扩大至三年!由此看来,至少是燕郊是跑不掉的,大厂、香河、固安也有可能;环雄的部分地区估计也得升级为三年。


这一消息,对于环京环雄地区的楼市,无异于一个噩耗!可谓雪上加霜呀!


因为,自从3.17北京出台新政之后,环京地区就开始盘整、部分地区已经降温了。其中燕郊比较明显。


当地网友燕郊楼市,业主想要短期内成交,房价需要比三月峰值降10%-15%。成交区间诡异,同小区、同户型、无硬伤差别,3.3万、2.8万都有成交。四月份成交850套,五月份估计700套,去年月均2500套。介绍完毕。


另外,从房产中介的动向也可窥一斑:燕郊区域的许多中介在本地成交数据惨淡的情况下,将卖房触角伸向唐山、秦皇岛等地。随着秦皇岛、唐山也出台限购措施,许多中介公司开始转向山东威海、烟台以及辽宁葫芦岛等地寻求签约项目。


大家可以想下,原本环京就开始降温了,但在河北省政府的督战之下,无奈还得进一步升级限购,岂非痛苦不堪?


但这也不能怪别人!只怪过去一两年,环京楼市太火爆,房价涨幅全都超过100%,甚至200%,可以说领涨全国。这样的盛况,在中国楼市历史上,基本上没有的。要说有,还得追溯到1992年至1993年上半年的海南吧。


虽然有京津冀一体化的较利大好,但如此大的涨幅,已经透支概念,透支体力。在本轮环京炒房大潮中,很多北京及北方人投资客,第一次爆发出火山般的激情。炒房热潮过后,必定出现房价下跌,甚至部分区域的房子将长期空置,或者租金收益率极低。


正是基于此,今年春节过后,在北京与环京楼市狂热之际,写了篇文章:当前全国楼市泡沫最大的地区,你知道吗!


大家可点开看看,文章指出了环京地区存在较为明显的房价泡沫,对于在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冲进去的大量投资投机客来说,很可能是一个“大坑”。一年后,那些激情而盲从的炒房客,才会明白老杨在说什么!



至于环雄,其实只在4月上旬,尤其是清明节期间,出现了一股炒房热潮,后来在政府严格管制之下,总体上没能炒起来,这点与环京不同。


那么,为什么独独河北省出台这么一份调控政策?若说主因,还应与雄安有关,作为千年大计的雄安新区,一开始就严控房地产开发、严打炒地炒房,这种管理房地产的思路,很快主导了河北省高层,并将之延至环京地区(尤其是另一个新区:通州城市副中心周边的河北地区)。


不妨再看河北省新政中的一段话:“要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控,严控规模扩张、严控开发强度、严控贴边发展,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坚决防止形成“铁围子”。廊坊北三县要服从服务于北京市副中心建设大局,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


环京的同学们,好好体会一下其中深意吧……




附录:河北新政的新闻报导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统一了限购政策,特别提出环首都重点地区更要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稳定房价不力将实施问责。

  统一限购政策 环首都地区要从严

  意见指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制定和执行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与本实施意见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措施。环雄安新区和环首都重点地区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门槛、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即:对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要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控,严控规模扩张、严控开发强度、严控贴边发展,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坚决防止形成“铁围子”。廊坊北三县要服从服务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大局,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

  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差别化房贷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经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议后,采取提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等措施。原则上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城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已有1套住房或有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各地可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情况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新“地王”

  各地要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稳定土地市场预期。环首都重点地区要大力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控增量建设用地规模。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予以严肃查处。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进度,2017年要确保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90%。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成2017年国家下达的20万套开工任务。

  稳定房价不力地方政府将被问责

  对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实行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开展整顿房地产中介专项行动,打击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以及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出台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要建立健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考核问责制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执行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工作不力、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的,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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