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说理,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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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给学生补上“批判能力扫盲”这一课了!
本文将刊发于2019年3月号《新读写》杂志,作者为《新读写》首席编辑。
问个问题: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是只有等到上了高中,才会有自己的看法和进行说理?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然而,我们的中小学作文教学,在小学、初中阶段,是只练习写记叙文的;到了高中,才进行议论文的写作。
也就是说,我们的作文教学,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实践严重脱节了。
其后果,便是许多高中生因小学、初中阶段缺乏必要的说理训练,导致缺乏独立思考与说理能力,等上了高中再写议论文,就有点拔苗助长,只能是简单地罗列事实与引用名人名言,从中全然看不出其思考之痕迹。
这样的议论文,很难打动读者,充其量,只能用来应付高考作文吧,对于形成其独立思考能力与批判能力,帮助不大。
促使我产生这个疑问的,是徐贲教授的《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一书。
徐贲,1950年出生于苏州,美国马萨诸塞州大学英语文学博士,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兼职教授。他在美国大学教授论证说理和人文教育等课程20余年,深谙说理教育培养之道。
作者认为,“说理是文明的产物,人是慢慢才变得开化和文明的。学习说理既是教育又是自我启蒙的过程。人们需要说理,因为说理比不说理更能找到真实和公正的东西”。
此书之十八讲,便都是“为青年读者学习公共说理而写的启蒙读物”(《序言》)。
作者在书中所举的逻辑谬误、歪理巧言,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习见的,读来格外熟悉与令人震惊,因为别说是中小学生了,就连一些大学教授与著名作家,有些时候也是不讲理的。
而在这里,我想特别介绍书中的第九章《学生作文中的说理》,希望它能促使我们反省目前的小学、初中生只写记叙文,高中生才开始进行议论文的写作之现状,并进而改进之。
作者介绍,美国的学校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低年级,写作是门很重要的课程,而他们所写是一种叫做essay的作文,即“格式化随笔”。
美国小学从四年级开始学习短文写作。作者以McGraw-Hill出版的英文教材为例:
四年级的语文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由两个部分组成:文法和写作。
六个单元要求学习六种写作样式,分别是个人叙述、比较、说理、解释、故事、说明。
而其“说理”的作文要求是“清楚地陈述自己的看法,提出理由,逻辑地组织理由,最强的理由最后说”。
对比我们的小学作文练习,其中的“个人叙述”(如写《我的妈妈》《记一件好人好事》),及讲故事与写作说明文,我们都是有的。可独独缺失了“说理”部分。
而说理“都是向别人说明自己的看法的”。向别人说明自己的看法是小学生生活之一部分,所以在写作练习中要涉及。
作者列举了大卫•刘的《必读之书》:
你上一次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是什么时候?帕特丽夏•麦克拉克伦的《朴素又高大的莎拉》(中文译本名《海边来的新妈妈》)可以让你一口气读完。书中说的是草原上的一个人家失去了妈妈,一位妇人来到了他们家。故事会叫你又快乐又悲伤。
每个人都说这是一本好书(理由一)。
它还得过纽伯瑞奖(理由二)。
我最要好的朋友过生日时我送了她一本。她非常喜欢!如果你喜欢读关于草原、家庭和动物的故事,你就一定要读这本书。它非常真实有趣(理由三)。我们这里的图书馆有六册这个书,你可以很容易借到。你一定不会失望的。
此前,我曾听过一些非常优秀的小学语文特级教师讲作文,教小学生如何观察、记述、描写、说明、抒情,但独独缺少了说理,这不能不说是个非常大的遗憾!
到了五年级时,美国小学生写作依然分为六个单元(以Harcourt Language教材为例),分别是“个人叙述、说明、说理、比较和对比、研究报告、故事”,字数从140字左右增加到300字左右,段落从3段增加到5段。
作者介绍道,“他们思考问题的全面和复杂性也有了相当的提高,开始有‘观点’和‘看法’了”。
作者认为,“小学的写作教育可以说是说理的前期教育,特别重要,因为少年时期人的思维习惯正在形成”。
徐贲教授
遗憾的是,无论是我们的教材编写者,抑或是小学、初中语文教师,都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从而令“说理”写作在小学、初中作文教学中缺失,严重影响了学生“思维习惯”的形成!
作者在第十一章《说理是一种公民教养》中又介绍了美国中学生辩论说理作文的情况:
今天中学辩论说理的作文要求必须充分考虑到“反方立场”,因此基本章法格式是:
一、介绍论题,需要告诉读者,辩论关于什么和持什么主张或立场;
二、自己的主张和理由,需要充分证明;
三、厘清反对一方的主张和理由,并逐条驳斥对方理由;
四、结论。
作者列举了一篇中学生写的辩论说理文《应该废除死刑》,全文共分五段,这里只摘录每段的主题文字:
从古代开始,死刑便被用来惩罚多种犯罪行为(介绍论题)……
死刑往往是以正义的名义施行的。但是,不管法律的程序设计得多好,总有可能错误地将一个嫌疑犯处死(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而且,事实证明,死刑并不比监禁更能遏制犯罪行为(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死刑支持者们经常忽略的是,每处死一个罪犯,都会给他的家人和亲朋带来巨大伤害,而他们都是无辜的(厘清反方的主张、理由并加以驳斥)……
死刑是一切残酷惩罚中最残酷的……因此,通过立法,帮助民众认识到死刑的残酷和非正义,争取废除死刑,便是一件值得我们去做的事情(结论)。
这篇中学生所写的辩论说理文,是从小学、初中阶段的说理文训练中成长起来的,其视野之开阔(文中举了亚洲、中东与非洲国家)、事实之客观、逻辑之严密,与我们的高中生所训练的议论文正好形成鲜明之对比。
我们的虽也强调论点、论据与论证,但因在小学、初中阶段缺乏此项训练,学生们独立思考能力较弱(个别大量阅读、独立思考的同学除外),所以,为应付高考作文,就只能生搬硬套一些事实与名人名言,堆砌而成一篇文章,来换取可观之分数,如此而已,而从这些文字中,你很难觅到学生独立思考之痕迹。
至于“言之有据、客观真实、逻辑说理、对不同的意见不断章取义、对不同意见的人不进行人身攻击”(同前),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也正是因为学生阶段严重缺乏说理的训练,所以,许多成年人,甚至包括个别大学教授,其言论中,逻辑谬误、人身攻击多有,更遑论充斥网络的大量非理性、侮辱谩骂、扣帽子打棍子、充满戾气的言论了。而这些,不能不说与其中小学阶段缺乏说理写作有关。
而通过学习说理,学生们不仅会写议论文,更重要的是,“学生们学习的是民主社会中与公民素质有关的教养”(同前)。而这,对于我们建设一个高素质的公民社会,关系十分重大。
哲学家罗蒂说,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两种启蒙(扫盲)教育,一种是“文化扫盲”,另一种是“批判能力扫盲”。
是时候给学生补上“批判能力扫盲”这一课了!
延伸阅读——
徐贲 | 中国学校最缺乏的必修课:讲理!
几年前,一位教授朋友对我说,中国公共理性话语危机已经严重到了非采取行动不可的程度。他想编一本给大学生用的写作课本,训练他们基本的逻辑说理能力。
公共话语逻辑和说理不只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习惯,而习惯是需要从小培养的。一个人一旦错过易于培养思想和话语习惯的形成期,即使后来有机会获得相关知识,也很难真正成为习惯。
说理的习惯如何养成呢?不妨以美国现有的公共说理教育为例,大致说一说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一、小学阶段的说理训练内容
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中,公共说理教育其实从小学一年级就已经开始,只是对低年龄的学生没有明确提出“说理教育”的说法。
例如,《加州公立学校幼儿园至12年级阅读和语言艺术(教学)纲要》对小学五个年级的“说理”有具体的要求。
小学一年级:重述简单说理和叙述段落中的主要观点。
二年级:重述文本中的事实和细节,组织和说清要说的意见。
三年级:在说理文中区别主要观点和支持这些观点的细节。
四年级:区别说理文本中的“原因”与“结果”、“事实”和“看法”之不同。
五年级:分辨文本中的“事实”、“得到证明的推论”和“看法”(尚有待证明的观点)。而五年级第一次明确“说理评估”的要求。
二、初中阶段的说理训练内容
小学五年级以后,初、高中阶段一直继续用“说理评估”作为一项基本阅读要求。其中又以六年级最为关键。
在五年级的基础上,六年级阶段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有了系统要求:
一、判断作者结论所用论据的合适性和恰当性;
二、用准确、有说服力的引述语合理陈述观点;
三、察辨文本中缺乏论据支持的推理、谬误推论、说辞和宣传。
具体教学中,六年级公共说理分为两个部分:
一、辨析“逻辑谬误”,
二、提防“宣传”。
要辨析的逻辑谬误又分五种:
过度简单化、浮泛空论、巡回论证、虚假两分法、无凭据推理。
要提防的宣传手法有十种:
人云亦云、谩骂、偏见、势利、老百姓的话、吹嘘、“科学”根据、证词、恫吓战术、株连。
这两部分的内容在有的教科书中合并为“逻辑谬误”,因为“宣传”本来就是一种利用一般人逻辑思维弱点和缺陷的“误导”话语。这两项都需要在实际阅读中通过感性、具体的实例,不断让学生讨论和加深印象。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重点在于区分“事实”和“想法”。
“事实”是公认的知识,而“想法”只是个人的看法。
任何“想法”都不具有自动正确性,必须经过证明才获得正确性。
证明也就是说服别人,清楚告诉别人为什么你的想法是正确的,理由是什么。想法必须加以证明,提供理由。
四种常用的理由是:事实、例子、数据、专家意见。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教育强调“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存在两种辨认方式。
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
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圆形”、“欧洲”、“木头”、“有毒物质”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等。
归纳起来便是,事实说:“请你核实”;看法说:“我说对,就没错。”
事实陈述是谦虚的、协商的;而看法陈述则是傲慢的、独语的。
七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的要求是:“评估作者在支持结论和立场时所用的论据是否适当、确切、相关,并注意有偏见和成见的例子。”
其中注意“偏见”和“成见”是新要求,也是从形式逻辑向社会公正内容过渡。
八年级则要求复习六、七年级的“说理评估”,重点在“评估文本的统一性、连贯性、逻辑以及内部的一致性和结构”。
七年级和八年级读物内容比六年级要深,要分析的不当推理和谬误论述也更为复杂。
例如,八年级课本中已经有美国经典作家的作品。
在阅读作家埃德加·爱伦·坡作品的时候,课本中有一篇含有说理谬误的评论,评论写道:“爱伦·坡的小说、诗歌写的全是心智不宁,甚至疯狂的人物。”
教师会告诉学生:这里犯了“普遍泛论”的谬误。
常见的泛论表述法包括“每个……”、“所有的……”、“大家都……”、“总是……”这一类用词。
评论还写道:“自己精神没有问题的作家是写不出这种故事的,不然爱伦·坡又如何能体会什么是疯狂。”这里犯的是“虚假对立”的逻辑谬误(要么“疯”,要么“不疯”)。
其实,作家写疯子可以运用想象,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疯子不可。
再有,评论写道:“我们知道,作家都有些怪,特别是那些写恐怖故事的作家。”
“我们知道”类似“毋庸置疑”、“众所周知”、“大家都知道……”,犯的是“本来就有问题”的逻辑谬误,因为“所知道”的恰恰是有待证明的。
三、高中阶段的说理训练内容
高中对学生的“说理评估”能力要求比初中有所提高。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九到十年级,“说理评估”要求在说理中必须有对方意识,懂得说理是“对话”,不是“独语”。
说理文写作除了形式逻辑,还要讲究结构逻辑(例如,文章不同部分的顺序、逻辑过渡)、能够预先估计和避免读者可能会有的误解。
此外,还要求学生注意概说和论据之间的关系、正确理解论据(不望文生义、不曲解、不断章取义)、弄清不同文本的结构、语气、读者(如学术刊物、报纸评论、政治演说等等)。
高中第二阶段是十一到十二年级。这个阶段的“说理评估”对象是“公共文件”(public documents),例如:政府的文告、政策说明、政党文宣、公共服务部门的宗旨、规章、条例、商贸和招聘信息等等。
当然,一切发表了的东西,只要议及公共话题都是公共文件,这也就涵盖了很大一部分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既然都是公共文本,就必须接受公众的“说理评估”。凡是印成铅字的,并不一定就在道理上说得通,这是反复进行的“说理评估”要告诉学生的基本道理。
四、大学阶段的说理训练内容
公共说理写作在许多大学里是大学一年级学生——不管是文科还是理科——的必修课。与中小学时期写作仅是英文课的一部分不同,大学里开设有专门的写作课。
许多大学写作课有一学年的内容,第一学期注重于基本写作技巧,如描写、叙述、比较、说服、辩诘、评述。第二学期则完全是“说理写作”,又称“分析与研究”。
大学生修各种课程,基本上都要写“论文”。“说理写作”是为了帮助学生提高普遍论述能力,不仅是专业写作,而且也是社会生活中的公共说理。
总之,在美国学校,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有一个持续的说理教育过程。从小学四年级算起,光必修课就有10年。这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初中3年,这个时期的学生,教育可塑性最强,有自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能很快将学到的知识吸纳并转化成为习惯。
学校教育重视学生的理性话语能力,从社会作用来说,是一种帮助维护民主公共生活秩序的公民教育。从公民修养、禀性来说,则是一种提高国民素质的人文教育。美国之所以能有比较高的公民素质、国民独立思考能力和公民社会理性,除了这个国家的民主传统之外,重视公民教育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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