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出台!开展星级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珠海将这样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
对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
实施动态管理,
提出多项支持科技服务机构
发展壮大的具体措施。
为规范和壮大科技服务业,
珠海首次出台
专门促进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的政策措施文件!
为加强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近日印发《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实施有效期限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3日。
依据《管理办法》,
科技服务机构具体指哪些?
知多D
《管理办法》所称的科技服务机构是指在我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用现代科技知识、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申请入库需要什么条件?
入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入库后将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入库?
一起来了解!
入库科技服务机构
应当具备的条件
《管理办法》指出,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实行入库管理,入库采取自愿自主申请的模式。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服务机构,且从事科技服务1年以上;
❖ 科技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总额60%以上或者年科技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独立法人单位;
❖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提供科技服务相应的资质和设施设备;
❖ 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内容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或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 有规范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 经营状况良好;
❖ 无不良诚信记录。
入库申请流程
根据《管理办法》,入库申请流程如下:
❖ 自主申报。每年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印发入库通知,科技服务机构自愿自主申报。
❖ 材料审核。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
❖ 公示。通过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对经审核拟入库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 审定入库。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入库机构名单。
入库科技服务机构
应当履行的规定
《管理办法》提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应当履行如下规定:
❖ 入库科技服务机构每年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 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等)的,应在一个月内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在申请入库、提交年度报告、动态管理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 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入库后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根据《管理办法》,科技服务机构入库后可享受的支持政策有以下几方面:
❖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支持相关社会组织牵头成立科技服务机构专业组织或联盟,支持和指导科技服务机构专业组织或联盟对入库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星级评定。
❖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入库科技服务机构的培训、交流,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 对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称号,各区(功能区)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 各区(功能区)可对初次评为星级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或奖励。
❖ 鼓励各区(功能区)将入库科技服务机构纳入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
❖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大对科技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培育力度。
申请入库时限
据了解,每年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印发一次入库通知,明确入库时限、程序及有关要求。具体内容请关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网站或“珠海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有关入库通知。
此外,
根据《管理办法》,
经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服务机构,
如未遵循有关管理规定
将被取消在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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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管理办法》全文。
加强对科技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
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
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帮助创新主体降低创新风险,
将加快科技创新资源汇聚珠海,
为“产业第一”凝聚科技力量,
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