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英才、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珠海多项申报正在进行!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
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
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申报、
高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报
……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3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
2023年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
2023年度第三批珠海市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申报
2023年度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申请
2022年度高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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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于2023年6月19日18:00前发送至联系邮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形式初审意见告知各申报单位。
支持方向、标准和方式
本次2023年度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共有七个专题方向,具体支持方向、标准和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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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集成电路芯片MPW流片和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专题1)
1.支持集成电路芯片MPW流片。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不高于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300万元。
2.支持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对完成工程产品量产前全掩膜首轮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不高于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500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支持EDA工具软件购买、租用和研发(专题2)
1.支持EDA工具软件购买。对购买EDA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不高于当年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200万元。同一份EDA工具购置合同最高补贴年限为三年。
2.支持EDA工具软件租用。对租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EDA工具软件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不高于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300万元。
3.支持EDA工具软件研发。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集成电路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不高于EDA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1000万元。
4.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奖补方式。
支持测试验证(专题3)
对开展工程芯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的单位,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专题4)
1.支持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企业。对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企业,2022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支持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2022年年度主营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同一企业若满足多项条件,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支持。
支持并购高端项目(专题5)
对我市企业并购国外集成电路(含半导体)领域企业且并购规模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在其依法取得目标企业出售资产的100%所有权或标的管理控制权(持有标的股权达51%)后,按照不高于并购金额的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高于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专题6)
1.支持采购我市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或模组。对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的系统(整机)和终端企业,采购珠海市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或模组,按不高于首次采购金额的4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500万元。
2.支持采购或测试验证我市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对集成电路制造、封测企业,采购或测试验证珠海市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按不高于首次采购金额的40%给予补贴,年度补贴上限为1000万元。
3.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支持。
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题7)
对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科研与检测设备、大型工具软件升级购置等条件建设费用,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单个平台年度补贴金额上限为500万元。该类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采用事前直接补助方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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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申请工作的通知 》。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入库对象
在我市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类别见附件2)。
入库条件
入库采取自愿自主申请的模式,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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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珠海市科技服务机构入库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服务机构,且从事科技服务1年以上。
2.科技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总额60%以上、或者年科技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独立法人单位。
3.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提供科技服务相应的资质和设施设备。
4.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内容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或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5.有规范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6.经营状况良好。
7.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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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发布《2023年度第三批珠海市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申报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申报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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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香洲区重点引进初创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级以上(含国内其他经济发达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前3名;
(2)申请人的创业项目为区科技、商务、投促等部门评估需要重点引进的项目。
2.申请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最多可申请2人。
3.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在香洲区注册未满三年,若以外地迁入香洲的企业来申报的,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五年,且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须在珠海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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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3年度《〈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申请事项、扶持政策、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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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产业人才库(产业人才卡)
申请事项:
金湾区产业人才库(产业人才卡)。
扶持政策:
详见第二、三项申请。
申请时间:
每年第二季度启动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实施产业人才技术提升行动”事项申请
申请事项:
产业人才专业技术提升奖励。
补贴对象:
金湾区产业人才库人才(在职)。
补贴标准:
1.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000元/人。
2.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0000元/人。
3.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000元/人。
说明:同一人才不得重复申领同一等级奖励,该奖励一次性发放。
申请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实施产业人才服务提升计划”事项申请
申请事项:
产业人才双优一专(优先、优惠、专业)服务。
服务对象:
金湾区产业人才库人才(在职)。
服务内容:
产业人才子女入学,A级、B级产业人才就诊服务,产业人才政务服务,产业人才文化服务等。
“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事项申请
申请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申请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加快集聚港澳人才”事项申请
申请事项:
港澳人才就业奖励和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
补贴标准:
1. 就业奖励: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2. 生活补贴: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申请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事项申请
申请事项:
1. 企业引才补贴。
2. 企业柔性引才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补贴标准:
1. 企业引才补贴:顶尖人才20万元/人;一类人才15万元/人;二类人才10万元/人;三类人才5万元/人;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20万元。
2. 企业柔性引才补贴:按照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20%给予补贴,上限不超过3万元。
申请时间: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实施‘金湾工匠’培育行动”事项申请
申请事项:
金湾工匠奖励。
补贴对象:
获评“金湾工匠”的人员。
补贴标准:
成功评定为“金湾工匠”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
申请时间:
每年第二季度启动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事项申请
申请事项:
校企合作补贴。
补贴对象:
金湾区内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院校培养奖励,每家院校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学生院校仅可享受一次补助。
申请时间:
每年第二季度启动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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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24:00。
申报对象
凡是在高新区主园区内主导产业企业(不含分公司)工作,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均可申报2022年度高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
资格条件
申请人所在企业资格条件
高新区主园区内的主导产业企业。
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高新区主园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主导产业企业工作,并在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2021年在高新区的纳税工资薪金所得申报收入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在高新区连续缴纳个税,且当年度最后一个月的个税纳税所属地为高新区;
3.截止申报之日,申请人须在高新区正常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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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及时申报!
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