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4】武汉市石骨山村保护更新的困境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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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编者按]
2012 年,我国启动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在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的联合启动与大力推动下,截至 2014 年底,已公布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合计 2555 个村落。如何实现这些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课题。为此,本期“专题研究”栏目以“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刊发一组文章,系统介绍我国传统村落规划编制与实践,以及不同类型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模式,以期为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专题研究4】
武汉市石骨山村保护更新的困境与路径
作者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陈渝,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金梦旖,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周全,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原蕊在《规划师》2017年第4期撰文,文章首先分析了武汉市石骨山村在保护现状、保护机制、保护力度和保护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借鉴我国乡村建设样板区的共性经验,提出了区域联动、“动态活化”、“三生融合”和民办公助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策略,并将其引入石骨山村的实践中;最后从鉴宝、护宝和展宝三个方面对石骨山村保护更新规划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更新策略;武汉市石骨山村
[文章编号]1006-0022(2017)04-0070-05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陈渝,金梦旖,周全,等.武汉市石骨山村保护更新的困境与路径[J].规划师,2017(4):70-74.
一
石骨山村概况
石骨山村隶属于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村域面积为1.97km²,总人口约1046人。1973年,我国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新洲民主公社四大队在肖家田旧址新建集中居住、设施共享的“公社新村”,并成立石骨山人民公社。1980年后,“农业学大寨”运动结束,我国开始实施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自发回迁至原村湾所在地,依照石屋肌理重建新居。
如今的石骨山村,有着“集中+分散”的独特村落形态,是新中国成立后时代运动和土地制度对传统乡村形态影响的见证,是传统人居思想和集体均分理念共存的典型,是最早反映现代社区规划思想的集体共享型新村之一。村内尚存大量人民公社时期、“农业学大寨”运动期间建成的地方性乡土建筑,占地面积约为 60000m²,以本土片麻石为外墙基的石屋特色鲜明,石板路、石岸、石桥和水阀等人民公社时期的环境要素历历在目,“农业学大寨”时期的文化标语仍清晰可见。
二
石骨山村保护更新困境
由于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石骨山村面临人居环境破败、传统农业生产难以为继的问题,同时忽略了对历史遗产的保护。
(一)保护现状堪忧
石骨山村现已确定的武汉市文保单位仅石骨山人民公社办公楼与石屋民居1处,总用地面积为64217.8 m²。然而,人民公社办公楼的木结构已毁损(图1),村内现存石屋仅 130 户,其中只有 35户仍在居住使用,部分石屋因无人居住而出现承重墙开裂、自然坍塌等现象,还有部分石屋已被拆除重建成彩砖上墙的农民小楼房(图2)。
与人民公社同时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共9处,现仅存6处。浮尾渠管理段旧址及石骨山供销社旧址是人民公社时期重要的功能建筑,目前内部结构及外立面均已改造装修,原本面貌不复存在;知青畜牧场旧址位于石板冲水岸北侧,目前仅有部分牲畜养殖棚构筑物被保存下来;湖北艺术学院石骨山分校旧址、石骨山学校旧址、石骨山生产和机械大队旧址位于石骨山中心村外围,建筑单体结构和外观保存尚可,但是多处于废弃状态。
(二)保护制度缺乏
当前,有关部门对石骨山人民公社办公楼、石屋民居群等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缺乏完善的保护机制与措施,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缺少修缮资金、技术的支持。按照文物保护法,政府有责任对文物进行抢修,然后向责任人结算费用。但当前石骨山村的保护制度仍是以村委会口头训诫为准,缺乏强制执行力;村民对历史遗产的认知仅限于村口池塘边的文保单位石碑;村委会无力承担修缮费用,有关部门也由于财政重压,无法对大量文保单位全面投入资金。
石骨山村现状的文物保护与管理还处在“谁使用,谁保护 ;谁维修,谁出资”的阶段,如石骨山人民公社办公楼虽是武汉市文保单位,但目前却作为养鸽厂使用,由使用者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常规修补,保护修缮手法粗放,对文保护位仍具有一定的破坏性。
(三)保护后继乏力
2014年,石骨山村人均年收入为1.1万元,处于凤凰镇中下游水平,总体经济水平较为落后。此外,村庄的产业结构单一、固化,特色农产品如油茶、松树等经济林种植业正处于起步阶段;村庄“空心化”问题严重,现有劳动人口520人,其中55%长期外出务工,36%不定时流向县城,留在村庄的劳动力仅有9%;村庄主要道路系统、水、电、邮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尚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求,但并未给未来产业结构调整后的新增需求预留空间。这些都导致遗产保护缺乏足够的支撑,后继无力。
(四)保护意识薄弱
通过村委会座谈、村民入户访谈,笔者发现村民对村落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同感和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一方面,村民拆除传统石屋自发改建的行为比较普遍,新建住宅的建筑体量、材质和色彩与历史建筑整体风貌不相协调;另一方面,村委会致力于招商引资,试图利用村北凤尾湖的水库景观资源发展农家乐、度假酒店等旅游业态,无视历史文化资源在促进村庄产业转型和发展中的战略作用。
三
我国各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循环式更新路径
传统村落保护更新的困境主要在于传统历史资源没有为当代生活服务,为村民的发展创造价值。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城市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创建了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循环式更新路径。
(一)镇村个体的保护向区域联动转变
浙江桐庐县是我国“美丽乡村”示范样板区,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通过“三步走”建设“美丽乡村”(第一步是治理乡村“脏乱差”,第二步是凸显历史文化名村,第三步是构建乡村高端产业集群 )。通过“抓基础打底色、抓重点显特色、抓连接促产业”,桐庐县形成五条依托特色村落形成的乡村风情带:深奥村、环溪村、荻浦村及徐畈村四个自然村沿应家溪一字排开,村庄环境整治与古村落排水系统保护相结合,塑造了优美的村落环境;传统的申屠氏族文化、《爱莲说》莲文化延伸为更加适应时代环境的孝义文化、廉政文化;村庄在发展农业、乡村旅游业两大支柱产业以外,还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农民网店等,主动融入县域经济产业网络,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造血能力。这一系列举措既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又有利于村民持续稳定增收,更有利于打造桐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 图 3)。
可见,历史镇村作为区域的优质亮点资源,其保护与利用应当被提升到区域发展战略的层面,立足历史村镇自身资源特色,通过城乡统筹、产业统筹和交通统筹等,将历史村落保护与所在镇、区、市的经济产业发展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地域示范品牌,以吸引更广泛的关注,争取更多的资金、政策支持。
(二)静态陈列的保护向动态活化转变
台湾休闲农业充分发挥“一村一休闲”“一村一品”的双轮驱动作用,将在地资源挖掘活化、全息体验休闲经济发展与在地产业培育复兴相结合。例如,台东池上乡专注稻米产业,通过“一心做好米”和“全息做体验”,使得“稻米首都”的美誉广为流传,反而促进当地稻米产业的大发展;嘉义板头村利用交趾陶艺术打造别具特色的乡村风貌,不仅打响了地方知名度,还复兴了传统工艺,继而成为交趾陶剪粘技术的展示窗口;台东布农部落挖掘布农族文化,以文化旅游为先导,以手工编制加工产业为支撑,营造浓郁的原住民文化氛围,为游客提供沉浸式的旅游体验。
博物馆式保护与静态陈列不足以吸引人们从忙碌的都市中脱离出来到偏远的乡村进行游览,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应当充分挖掘历史遗产特色,基于“资源活化”的理念,从吃、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动态演绎历史上的生活场景、景观风貌与文化内涵。消费时代人们愿意为更好的服务和生活方式付费,更加关注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旅游消费、文体科普消费和适老化消费等,传统村落的资源活化应当积极主动应对消费需求的变化,实现乡村产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三生分离”向“三生融合”转变
成都市着眼于打造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大力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简称“小组微生”)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将村落民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等生产生活要素集约配置在一起,形成农村新型社区。郫县青杠树村是成都市“小组微生”新农村综合体的示范村落,立足川西建筑风格、林盘生态资源和乡土民俗文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与养生产业,通过第一、第三产业的互动发展打造面向游客的“川西乡村文化景观特色遗产度假村”(图4)。此外,成都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构建“10分钟生产生活圈”,主动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融入乡村生产、生态、生活中,实现“三生融合”。
历史文化遗产并非孤立的物质空间,还包括所处的景观环境与社区氛围。 因此,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以历史遗产、环境要素、历史记忆与风俗等具有可识别性的村落风貌保护基因为基础,积极与乡村生态、乡村生活、乡村生产相融合,把握乡村特质,塑造生态景观精品,打造宜居文化乡村画廊。
(四)政府包办的保护向民办公助转变
杭州市通过民办公助的模式大力扶持西湖风景区“景中村”的保护整治:一方面,政府对每个村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道路、管网、公共空间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在村民自家住宅立面整治中,变全额拨款为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形式,以村民自筹资金为主,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发放拆违整治补贴。整治完成后,街道根据打分的结果决定发放奖金的比例。政府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调度和组织协调等方面提供“公助”,村民则在具体村庄整治实施中自我筹资、自我实施与自我经营。兰溪诸葛村积极探索村庄经营模式转型,从政府包办的产权、经营权分离转变为民办公助的两权合一,构建起政府部门扶持、旅游公司董事会统筹、旅游公司股东监督的良性机制。
建立这些良性机制的核心在于调动当地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积极性,让村民有切实的“获得感”。 单纯依靠政府自上而下强制推动村落保护,既给公共财政造成巨大压力,也难以切实满足村民的发展意愿,反而会产生更多矛盾。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应当创新保护机制,积极调动村集体与村民的积极性,明确政府、集体、村民和社会的责任分工,构建政府多方面扶持、村级自治组织统筹、村民与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模式。
四
石骨山村保护更新规划路径
传统村落应当立足于自身历史文化与生态景观的双重优势,用发展的眼光探索保护与发展循环式更新路径:首先,在宏观层面,通过区域联动打造区域经济新亮点,积极融入区域经济产业链;其次,在严格保护村落历史与生态资源的前提下,基于“资源活化、三生融合”的理念谨慎谋划村落保护与发展路径;最后,设计并构建民办公助的良性实施机制,以及政府、村民、市场多方参与的合作平台,保障村落保护与发展行动计划高品质、高效率地推进(图5)。
(一)区域联动
新洲区是武汉市的东部后花园,凤凰镇作为新洲区重镇、武汉市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建制镇示范试点的现代都市农业强镇,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尽管该镇拥有石骨山村、陈田村等历史文化村落,但其特色乡村旅游品牌仍亟待培育。规划以历史文化资源最为密集的石屋中心村为依托,整合周边水库、山体、农田和沟渠等生态景观资源,形成“两核、三轴、五片”的空间结构(图6)。其中,“两核”包括乡村群众文化体验核、山水特色运动体验核 ;“ 三轴”包括文化乡村体验轴、山水乡村体验轴和田园乡村生活轴 ;“ 五片”包括文化乡村体验区、农耕田园体验区、田园乡村生活区、滨水乡村生活区和特色运动体验区。此外,规划在打通区域交通堵点、打造片区产业亮点、扫除区域发展盲点的基础上,结合以现代农业观光为核心的杨园咀村等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实现“以核带片 ”“ 一片带 N 村”,逐步涵盖周边毛家冲、朱伍峰、石板冲和雷家寨等多个村庄,共同培育凤凰镇特色乡村旅游品牌,主动融入武汉市中心城区的环城游憩带。
(二)“资源活化”
通过对石骨山村传统文化的深入解读,笔者认为“农业学大寨”时期第一个“公社新村”是石骨山村最醒目的历史名片。规划以“文化生活延续+文化品牌凸显”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公社与“农业学大寨”的历史文化价值,利用石骨山学校旧址、生产和机械大队旧址、砌石工艺等,形成以公社文化展示、石屋集体住宿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体验和观光旅游产业,打造以亲子、养生及合宿拓展为主题的体验型乡村旅游;整合石骨山村“山、水、渠、田”的景观资源,结合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特色农产品生产等,适度发展农业观光、乡村民宿与农家乐等产业;以山水环境、石屋为依托发展休闲养生产业,整合石骨山村的山水环境,优化乡村生活氛围,利用闲置的石屋民居发展休闲养生、度假产业。
(三)“三生融合”
当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不再单纯聚焦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而是以历史资源活化利用为核心,实现村落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领域的综合提升。规划以“三生融合”为导向,以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重构村民的生产、就业、生活方式,如通过植入传统文化的体验型产业,形成小型家庭农场、企业统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农耕体验产品;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连带作用,通过“多元农业+文化旅游”对生产方式的变革,改变村民就业方式,实现村庄现有劳动力的就地转化。同时,规划在对生产、生态等多因子进行评价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评价石骨山村的生态敏感性,保护村庄原生风貌,确定适宜建设区;通过对村湾聚落发展的科学引导,使村湾聚落向“适度集中、局部分散”的小组团、生态化形态发展;遵循“优化重点湾、控制一般湾、缩减小型湾”的原则,结合产业布局,引导村湾民居形态向“小屋大院,注重空间过渡”“小屋小院,公共空间集体共享”的方向发展,形成差异化的民居空间。
(四)民办公助
构建民办公助的实施机制是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民办”方面,借鉴诸葛村经验,将村委会从单纯管理机构提档升级为功能复合的村民服务中心,以乡贤长老会、财务管理会为核心进行议事、定事、办事和监督检查;由村委会成立村级经济组织,整合来自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村办农场等的补助、奖金、投资、捐助或经营收益;形成《石骨山村村民公约》,在历史保护和资源活化利用、卫生保洁等方面达成共识;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出资出智,将宅基地、承包地和房屋等入股集体经济组织,共同进行资源整合,在村民公约的约束下进行“二次创业”,实现遗产保护与创富增收的“双赢”。在“公助”方面,借鉴西湖模式,形成由区政府统筹、区国土规划局牵头、各镇政府参与的工作专班,专班定期召开联合办公会,解决规划、资金、产业和技术等问题,建立年度综合考评与奖励机制等;各村成立由街镇牵头,由相关整治村的村干部任副职的综合整治科,负责前期准备、规划邀标、农居立面整治、环境整治、拆迁管理、基础设施与绿化建设和矛盾协调等工作,需明确的是整治规划必须符合本市的历史文化、生态保护和空间发展战略。
五
石骨山村保护更新规划路径实施建议
(一)鉴宝
鉴宝,即对村庄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鉴定。规划在《石骨山村历史资源调查和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对相关文物、历史建筑的定级报审程序,逐步通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级别评定;遵循“山水渠田不可毁、传统石板路要保护、文保历史建筑不可动、传统老建筑要慎重、老物件要搜集保存、老手艺及老记忆不能丢”的保护原则。
(二)护宝
护宝,即为村庄的保护、整治筹措资金。政府财政预算设立的专项资金是村庄整治前期资金的主要来源,建议规划前期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群众自筹与社会参与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抢救性修复历史资源;后期逐渐收紧预算资金、加大信贷投放,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村庄整治。此外,需逐步完善“政府引导+集体实施+多方参与”的实施机制,成立区、村级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石骨山村实施性规划,专项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到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是生活污水治理 )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中,为村庄整治提升打好基础。政府“以奖代补”集中建设重点项目,同时多方面筹措资金,通过激励政策鼓励村民、返乡精英和企业资本共同参与。
(三)展宝
展宝,即通过各种措施对外宣传村庄的文化价值,展示村庄的独特风貌。例如,以消费需求为导向向人们提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体验产品,以及培育文化体验游线、科普展览馆、特色民宿和家庭农场等;积极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加强公益广告、官方网站、文化沙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宣传;以凤凰镇创建全国建制镇示范镇为契机推广与展示石骨山“公社新村”的特色文化。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杂志2017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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