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体育培训机构年底清零!多省市加紧开展体育培训资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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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7月“双减”政策落地以来,体育培训市场变得日益火爆。但与此同时,体育培训机构也乱象丛生:仓促开班资质不全,各类培训班出示的教练资格证五花八门;培训课程体系杂乱无章,教练系突击培训;高额预收费,跑路事件不时发生;教学缺乏专业场地,占用公共场所搞“游击”培训……
在上述乱象中,广大青少年家长最担心的就是体育培训行业的准入门槛太低。当前,我国体育培训行业缺乏统一标准,不少体育培训机构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甚至不涉及体育教学,而以服务咨询类名义注册营业执照。如果师资力量太差,那培训效果自然无法达到预期。加强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成当务之急,而在具体监管的细分业务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规范育培训机构的资质。
早在在10月初,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体育行政部门开展课外体育培训主体规范化建设行动,将本地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校、学校体育社团等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出台各自地区规范促进体育培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今,2021年即将结束,全国各省市体育局也纷纷开始落实体育总局的要求,出台各自地区的体育培训机构规范政策,重点是规范当地体育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
随着2021年进入最后一个月份,全国各地体育局也加快了对体育培训机构的整顿监管的进度,纷纷出台各自的监管政策,其中重点均是严打资质不健全的体育培训机构,希望在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体育大生意通过查阅一些地市的相关政策,发现各地政策目前在认定体育培训机构无照经营、规范体育培训机构资质方面的具体实操各有特色。体育大生意在此进行简单的梳理总结以飨读者:
北京: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摸底后建立“黑白名单”
12月1日,北京市体育局印发《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做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体产业字〔2021〕49号)。要求北京市各区体育部门对属地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全面摸底,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标准、教练员从业资质、各运动项目培训服务标准,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拟对体育培训机构名称、登记条件、培训场所、培训大纲、专业人员、社会信用等进行全面系统规范。
具体而言,北京市的体育培训机构在经营形式上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团、民办非企业、体校和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北京市体育局要求各区体育部门对属地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全面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从事体育培训服务的证照资质全面核查,对无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无照机构从事体育培训服务,2021年年底前实现无照体育培训机构清零。
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循体育培训客观规律,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科学的培训大纲,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聘用具有体育培训资质的专业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场地、器材标准的条件下开展体育培训服务。
通知要求,加强监管,防范化解体育培训中的各类风险。要在摸底排查基础上,率先建立体育培训市场“黑白名单”,对信用和服务好的体育培训机构,要优先向学校推荐;对信用和服务较差的机构,要加大曝光力度。对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安全生产有重大隐患不整改、群众投诉集中的体育培训机构要及时曝光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通知要求,对培训活动中的预付费行为,应积极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预付资金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存管。在提供培训服务过程中,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解决消费纠纷,维护体育培训市场良好秩序。
浙江金华:机构需提交11份材料,获体育局备案回执后可亮证办学
浙江省金华市体育局在11月份就率先出台了《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初审备案,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体育类培训活动。金华市体育局提出,到2025年全市体育培训机构备案率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具体而言,在进行备案时,体育培训机构要向金华市体育局提交《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登记申请表》、《备案承诺书》、《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备案书》,在完成备案后方可获得《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备案回执》。值得一提的是,金华体育局允许培训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可包含“培训”字样,但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机构名称,以其出具的预留报告书的名称向所在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体育培训机构要做到亮证办学。各体育类培训机构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初审备案,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体育类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应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亮明由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回执》及市场监管部门领发的《营业执照》,举办者、办学场所、培训项目等应与准入备案内容相符。培训机构涉及多个点位的,要做到“一点一证”,在备案核准的培训地点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培训点。
体育培训机构在招生时要亮牌收费。培训机构应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标准、退费程序等相关内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培训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收费应开具合法票据,并全额存入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举办者不得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金华市体育培训机构备案的材料清单如下:
1.《金华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培训机构登记申请表》;
2.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加盖公章);
3.新设立的需提供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转登记的需提供原有营业执照;
4.场地合法产权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5.法人机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需双方签字或按手印);
6.自然人申请设立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需双方签字或按手印);
7.培训教练名册(加盖公章);
8.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9.《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不从事无需提供);
10.按要求需提供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材料;
11.规章制度。
河南郑州:为培训机构转型提供四类标准,八部门近期明察暗访
早在11月初,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和文广旅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调整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郑教监管函〔2021〕。其中,游泳、篮球、拳击、中国象棋等80项内容列入体育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体育局。随后,郑州市原属教育部门管理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的763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919家,校外培训机构共1682家,分类移交给体育、科技、文广旅三部门,郑州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0%以上。
郑州市通过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的方式,为郑州市2413家正规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提供四类标准:
对于继续办学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简化程序、重点查验”的要求,查验通过后完成对办学许可证的变更;
对于变更办学性质(“营转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逐个办理、引导登记”的要求,依次查验、注销现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
对于变更办学方向(“学转非”和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同审联批、先接收后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批接收并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
对于自行停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依法依规、逐个办理”的要求,查验通过后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对于学科类转型为非学科类的体育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在分类移交至体育部门前,对现有存量课时进行消课或退费,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待分类移交完成后,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按照转型后的培训范围进行招生和收费。
已注销、未递交申报资料或资料不完善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11月30日,郑州市在调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新闻通气会上表示,郑州计划从2022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全面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年底前,郑州市教育局将紧盯“营转非”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的目标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快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实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性、规范化管理。
近日,河南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还专门组织了八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视导调研。其中,在11月30日晚,视导调研第五组一行到郑州新密市进行实地暗访,对部分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办学条件、教学内容、培训时间、安防制度、消防设施等37项重点整治进展及成效进行暗访调查。
本次视导调研分五个小组,由郑州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城建、住房保障、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八部门构成,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培训机构进行依法查处,整治校外培训乱象,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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