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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法谈 | 为什么越优秀的员工越容易被指控犯罪?
林子淇 律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案例
2. 之所以不向公司请示、汇报是因为当时该名税务官员给予的“优惠”已经非常低了,他认为公司应该是“没有理由不同意的;
3. 至于为何从来没有和公司汇报过款项如何支出,一是害怕在沟通过程中产生记录,从而导致更多的风险,二是不想显得不够魄力且立功心切(这一点他认为自己是鲁莽了);
4. 当地的税务官员并非只有一个,自己也不可能全部都去贿赂(风险太大),公司也没有这个财力去支持如此大规模的贿赂行为,加上该税务官员是当时是主管公司在B国的分公司那片区域的,自己认为将和其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就已经足够了,至于自己离职前公司的税务出现问题,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由于当地税务改革或者税务部门内部稽查,这些并不是因为自己履职不善的问题,如果自己没有用钱去行贿,先前的两年多时间内不可能如此风平浪静;
5. 自己的家庭背景也很不错,没必要为了这些钱“铤而走险”;
6. 如果自己有心侵占,不会让公司直接把资金打到自己账户上,增加自己的风险,自己之所以让公司直接把资金打到自己账户上,是为了方便公司,而且是相信公司的表现;
7. 该税务人员的情况自己已经全盘托出,确实有该名人士存在且其“帮助”过公司接近三年的时间,至于公司说的找不到该人,自己认为不太可能,而且即便找不到,也不能说明自己没有代公司给付钱财,而有可能是政府部门人员内部流动;(毕竟这些人员流动是不会通知公司的。)
8. 在公司的时候自己是可以举证的,但自己在B国的时候公司不说,回国工作了不说,离职的时候也不说,等两年之后再来找自己,自己已经很难举证直接证实自己先前的行为了,但这并非自己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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