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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头孢皮试,药师有了明确职责,你们医院执行了吗?

内科护理整理 药事网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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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医院院内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取消头孢菌素类注射剂型皮试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起取消我院头孢菌素类注射剂型皮试。

具体要求如下:




虽然取消皮试的通知距 2021年4月国家卫建委发布的《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试验指导原则(2021 年版)的通知》的要求已经过去 2 年 8 个月,但好歹也是等来了按《指导原则》执行的这一天。


为什么头孢类药物要做皮试?

主要是因为头孢类药物与青霉素类药物有一定的结构相似性(头孢类药物和青霉素类药物都包含一个共同的结构特征,即β-内酰胺环),因此可能存在交叉过敏的现象。也就是说,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使用头孢类药物也有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尤其是速发型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支气管痉挛等,这些反应可能危及生命。
因此,为了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一些医院和医生规定在使用头孢类药物前要进行皮试,以检测患者是否对头孢类药物过敏。然而我们经过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在现行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中除去特定情况,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已经无需进行常规皮试。


为什么头孢类抗菌药物取消做皮试?

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1头孢菌素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的几率非常低。
2头孢菌素皮试结果不准。  a.假阳性率极高,假阳性指皮试结果呈阳性,实际上对头孢不过敏。  b.存在假阴性的可能。皮试结果是阴性, 但仍然有可能会过敏,因为真正引起过敏反应的很可能是头孢菌素进入人体后分解形成的物质, 而并非头孢菌素药物本身。
3皮试结果不准确会带来这些问题。  a.皮试阳性,会造成大量的非头孢菌素过敏患者被误判为过敏,失去使用最佳治疗药物的机会,可能导致临床治疗失败,住院时间、医疗费用增加。  b.皮试阴性,会造成一种虚假的安全感,可能会掉以轻心,疏于用药过程中的严密观察。


取消头孢皮试:合理吗?

头孢皮试是既往为预测使用头孢后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所采取的常规手段,但是其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且有研究发现其灵敏度和阳性预测值均为0。也就是说,就算是头孢皮试阳性,也并不能代表为头孢过敏。当然,有的人头孢皮试阴性,也不代表不会有头孢过敏情况的发生。


温馨提示:
速发型过敏反应又称为I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到1小时之内发生,典型临床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等。而头孢皮试仅为预测使用头孢后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的一种手段,非明确的速发型过敏。
因此,既往仅皮试阳性(除非皮试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应表述为“既往皮试阳性”,而不应为“过敏”,这是医务人员和患者本人都应注意的问题。

一种头孢菌素过敏

不是杜绝头孢类药物的理由


对于过去有明确头孢菌素速发型过敏史的患者,并不意味着将来就不能再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了。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过敏性可能主要是由于具有相同或相似的C7位的R1侧链。可以选择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如果皮试结果为阴性,则仍然可以选择该类药物。


温馨提示
一种头孢菌素过敏,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头孢类药物过敏。因此,记录过敏史时,尽量具体到药物品种而非笼统表述为某类药物过敏。


掌握急救措施

严重过敏反应的抢救必须争分夺秒,救治的首要目的是维持有效通气及循环。


严重过敏反应的救治措施包括:



值得注意的是:抢救的首选用药是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物并不是严重过敏反应的抢救首选用药。

糖皮质激素起效慢,对于严重过敏反应急性期无效,仅适用于预防严重过敏反应迟发相反应(少数患者严重过敏反应可为双相,即速发相反应消失 4~8 小时后症状再次出现,称为迟发相反应)。

但是,大家对取消头孢皮试这一规定还是存在着种种顾虑,大多数医院为了所谓「安全」理由仍在进行头孢菌素皮试。不知各家医院是否还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进行常规皮试?评论交流,写下你的看法。


来源:内科护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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