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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科普5篇!卫健委发布科普纳入药师高级职称评审具体要求

陕西省卫健委 药事网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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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要求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申报人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职称要求人岗一致,借调人员借调超过6个月的,不得申报评审;已脱离专业技术工作从事管理等岗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科室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三)职业资格(准入条件)要求
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评审专业须与注册执业范围一致。多点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申报。
(四)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聘任满 5 年。
2.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申报副主任药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
②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
③第一学历为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④在职期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
以上学历(学位)均要求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关。本通知“第一学历”指参加工作时所持有的学历(学位)。

(五)专业考试要求
全省卫生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评审高级职称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评审。申报评审专业须与考试专业一致。专业考试成绩不计入评审量化得分。
1.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当年申报评审条件的,可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2.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省级标准为60分,基层标准为55分,有效期5年。自主评审单位考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省级标准。
3.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按5年有效期执行。
(六)专业能力条件
1.副主任医师(略)
2.副主任护师(略)
3.副主任药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4.副主任技师(略) 
5.主任医师(略) 
6.主任护师(略)
7.主任药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药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8.主任技师(略)
(七)工作量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任现职期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附件3),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级、副高级晋升正高级期间申报评审专业所完成的工作量,均从聘任现职时间开始计算。服务基层、外出进修期间所完成的工作量可累计计算。
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完成工作量: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完成以下工作量要求: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八)业绩条件
申报人应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够组织开展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能够指导、培养下级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1.病案和报告要求
申报人须按要求提供任现职期间主治或者主持的临床病案、护理病案、专题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附件2)。
2.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取得以下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作参评。
单位类别
正高级资格
副高级资格
省级三级甲等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5.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部颁标准,并在全国范围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本专业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7.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
8.作为主诊医生(或第一责任护士),有3份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库或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
9.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
10.完成须有ISBN号和CIP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11.带教指导本单位本专业3名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其中有2人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并且申报人要对其取得的2项科研成果进行答辩。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或三等奖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5.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省级标准,并在全省范围颁布实施;
6.作为前2名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本专业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7.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
8.作为主诊医生(或第一责任护士),有2份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库或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
9.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
10.完成须有ISBN号和CIP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11.带教指导本单位本专业3名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其中有2人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并且申报人要对其取得的2项科研成果进行答辩。
单位类别
正高级资格
副高级资格
省级三级乙等医院、市级三级医院、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或三等奖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5.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部颁标准,并在全国范围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本专业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7.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
8.作为主诊医生(或第一责任护士),有2份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库或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
9.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
10.完成须有ISBN号和CIP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11.带教指导本单位本专业3名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其中有2人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并且申报人要对其取得的2项科研成果进行答辩。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5.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省级标准,并在全省范围颁布实施;
6.作为前2名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本专业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7.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
8.作为主诊医生(或第一责任护士),有1份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库或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
9.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
10.完成须有ISBN号和CIP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11.带教指导本单位本专业2名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其中有1人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并且申报人要对其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答辩。
单位类别
正高级资格
副高级资格
其它医疗
卫生单位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或三等奖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2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5.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部颁标准,并在全国范围颁布实施;
6.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1项本专业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7.有3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
8.作为主诊医生(或第一责任护士),有2份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库或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
9.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
10.完成须有ISBN号和CIP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11.带教指导本单位本专业3名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其中有2人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并且申报人要对其取得的2项科研成果进行答辩。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3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5.作为第一完成人,制订完成本专业的省级标准,并在全省范围颁布实施;
6.作为前2名完成人,具有1项本专业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7.有2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省级卫生专业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
8.作为主诊医生(或第一责任护士),有2份入选中国临床案例成果库或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的病案;
9.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
10.完成须有ISBN号和CIP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11.带教指导本单位本专业2名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其中有1人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已结题或通过验收),并且申报人要对其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答辩。
(九)继续教育条件
从2020年算起,申报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专业课学时认定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下载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单为准。
(十)基层支医条件(略)
(十一)不得申报和延迟申报
任现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5.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或医疗差错者,延迟 1 年申报;
6.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 3 年申报。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略)
四、有关事项说明(略)
五、相关要求(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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