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药师收入或有调整!卫健委: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作为职称评聘重要依据
相关阅读:《药师薪酬改革推进太慢!国家卫健委:将着力推动解决》
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消息,该省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征求《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 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包括5方面20项具体任务。
文件从4个方面对强化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提出任务要求,同时,从投入保障、医保政策、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薪酬分配制度等方面完善外部治理机制与保障支持政策。
图片来源:辽宁省卫健委
意见稿明确,2024年6月底前,全省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下同)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12月底前,全省每市基本建成一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5年底,全省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加快构建县域医共体
意见稿强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推进机制工作规则、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和决策流程,协调推动县域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绩效考核和运行监督等重大事项,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推进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作会议,召集人由县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同时,合理组建县域医共体。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应为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鼓励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
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强化帮扶效果考核,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内容。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
(二)强化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
意见稿明确完善决策机制。充分赋予县域医共体决策权、管理权、经营权、分配权,将人、财、物、事、绩、管等全部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
统筹内部管理。整合县域医共体现有资源,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人员统筹调配使用,优先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有条件的可实行统一账户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建立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耗材的流转体系和溯源体系。
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统一县域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机构间转诊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将县域医共体纳入市级医疗质控中心质控管理范畴,提升县域医共体医疗同质化水平。加强县域医共体药品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管理。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三)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意见稿要求促进医疗资源共享。统筹县域资源,鼓励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中心药房,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
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域医共体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县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将县域内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对居民首诊制度,跟踪患者治疗全程,开展接续服务。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转诊患者。
促进医防融合服务。牵头医院统筹负责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强化医生将预防融入临床诊治过程的意识。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
(四)健全监督考核制度
意见稿强调加强绩效考核。以资源向乡村下沉为导向,明确县域医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域医共体考核,重点考核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就诊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改善、群众满意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等指标。
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任免、薪酬、奖惩等挂钩。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有序就医、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并作为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等在各成员单位的分配,注重向基层倾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同时,强化整体监管。完善监管流程,重点加强功能定位和职责履行监管、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管、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运行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社会监督,通过满意度调查、引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五)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
在投入保障方面,强调各级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各级财政预算内投资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地方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优化人事编制管理
落实县域医共体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科室设置、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在县域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的基础上,由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根据岗位需求,建立县管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统筹使用岗位职数,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机制。完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倾斜政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乡村医生培养和招聘力度,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倾斜政策。
健全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薪酬水平,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完善医疗支付政策
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
稳步推进县级医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将适宜在基层开展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按病组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组(种)范围,实行同城同病同付。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继续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来源:华医网综合整理自辽宁省卫健委
热点视频推荐📹
卫健委药学政策专区
《国家卫健委:派药学常年驻守指导》
《国家卫健委发文,影响所有医院用药》
《国家卫健委:将着力解决药师薪酬改革》
《国家卫健委:办好新时代药学科普大赛》
《北京市卫健委:药师是医务人员!重点加强培训和基层药师配备》
医保局支付药学服务费专区
《福建省医保局:公立医院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药学服务收费国家标准及依据出台!三部门联合发布》
《青岛市医保局:处方审核调剂等计入医院运行成本,不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药事网
中国领先的互联网药师集团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