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江苏省慈善总会、江苏省人民医院共同签署《定向捐赠协议书》,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向江苏省人民医院援鄂医疗队定向捐赠人民币32.89万元,同日完成该捐赠款项的汇付。
本次定向捐赠是在国浩南京办参与集团捐赠价值人民币100万药品和国浩南京办多名律师通过各种渠道自发捐赠款项4.4万元以及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的基础上,由中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党委倡议发起的“向‘逆行者’致敬”律师社会责任行动。面对形势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为了进一步激发、凝聚国浩南京人参与支持抗击疫情的社会责任感,2月21日,中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党委向全所发出倡议,在全所开展“向‘逆行者’致敬”定向捐赠活动。倡议得到了事务所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全所员工的热烈响应,在党员律师和事务所管委会委员的带动引领下,全所共有240名员工参与,共认捐32.89万元,其中党员律师100人,认捐15.43万元。
“国浩公益基金”向疫区捐赠价值近百万元的一万盒抗感染1.1类新药“苹果酸奈诺沙星胶囊”(药品名称“太捷信”),国浩南京办公室参与捐赠。
国浩南京办公室多名律师通过各种渠道自发捐赠款项4.4万元以及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在前两次捐赠的基础上,中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党委倡议发起“向‘逆行者’致敬”律师社会责任行动。全所共有240名员工参与,共认捐32.89万元,其中党员律师100人,认捐15.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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