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律师,90后“快手”直播骗钱,判刑!
一位仅有初中文化的90后,利用“快手”平台,冒充律师搞直播,以咨询费、起诉费、公告费、好处费等为由,三次骗取当事人合计2.5万余元。
10月28日,辽宁省灯塔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志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作案使用工具手机1部、长款黑色带有律师胸章衣服1件、律师证1个、印有“辽阳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的包1个。
1991年6月的张志伟,初中文化,无业,住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2016年12月27日,张志伟因犯招摇撞骗罪被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7年2月9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张志伟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2019年以来,张志伟在网上购买律师服、律师证及电子版辽阳市某某区检察院工作证、公文包等物品,在快手上冒充律师进行直播。截至2020年6月30日,张志伟的快手粉丝已达1万余人。
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富某某需要进行民事诉讼,张志伟以咨询费、起诉费、公告费、好处费等为由,骗取富某某共计18100元。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王某需要进行民事诉讼,张志伟以咨询费、诉讼费、诉前财产保全费、快递费等为由,骗取王某共计6978元。
2020年6月左右,李某需要进行民事诉讼,张志伟以咨询费、诉讼费、写起诉状的费用为由,骗取李某共计200元。
3次诈骗,张志伟得款共25278元。这些钱很快被他挥霍一空。2020年6月30日张志伟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期间,张志伟家属返还三位被害人被骗钱财。三位被害人分别出具谅解书对张志伟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志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志伟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抓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业内人士介绍——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服从律师事务所对受理业务进行的利益冲突审查及其决定。所以当事人委托律师,一定要与律所签订委托合同,律师私自收案收费都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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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6 日全国律协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明确规定,律师个人发布的业务推广信息应当醒目标示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也可以包含律师本人的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执业年限、律师职称、荣誉称号、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联系方式,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专业领域、专业资格等。这一条,对于律师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业务推广同样适用。广大网民需睁大眼睛,增强识别力。相关社交、直播等平台也应加强对标注“律师”身份的人员严格审查相关登记资料,以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网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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