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事关“两公”律师评职称,江苏省司法厅再次明确
为明确2022年度省级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项,近日,江苏省司法厅专门给省各有关单位发函,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
一、请申报评审律师专业高级职称的省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除外)、省属国有企业公司律师,按照《关于报送2022年度全省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司职称办〔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在线办理”—“职称评审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规定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二、请申报(初定)律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省级单位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除外),参照《通知》要求,对照《江苏省律师专业三级律师资格条件(试行)》有关规定,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在线办理”—“职称初定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规定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三、报送时间、地点按《通知》要求执行。其中,纸质材料报送前按所属单位隶属关系逐级审核签章,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联系人:刁鹏,电话:025-83581323
相关链接:
抓紧报名!2022年度江苏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
【相关链接】
4名律师!江苏发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结果(2021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