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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实拍:看守所前的震撼一幕
你知道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有多激烈吗?
尽管早有耳闻,但今天(9月16日)上午,当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华赶到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时,还是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到了!
张旭华表示,疫情之下,经济下行压力大,律师行业也不例外 ,内卷严重,没想到竞争激烈到如此地步!
他究竟看到了什么?一起看看他拍的图片——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五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
(2018年1月6 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发布的业务推广信息应当醒目标示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许可证号,也可以包含律师事务所的住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网址、公众号等联系方式,以及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所属律师协会、所内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简介。
律师事务所业务推广信息中包含律师个人信息的,应当符合本规则第六条规定。
第十一条 禁止以下列方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
(一)采用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发布业务推广信息;
(二)在公共场所粘贴、散发业务推广信息;
(三)以电话、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针对不特定主体进行业务推广;
(四)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公安机关、监狱、仲裁委员会等场所附近以广告牌、移动广告、电子信息显示牌等形式发布业务推广信息;
(五)其他有损律师职业形象和律师行业整体利益的业务推广方式。
【延伸阅读】
当年,张旭华律师趟水会见的背影。(详细内容:趟过齐腰的水,就为见你一面!这就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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