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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眼中的“消极辩护”

律媒智库 2023-08-25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刘哲说法 Author 刘哲

以前总是听说有消极侦查,还真是没怎么听说过消极辩护。

但是消极辩护确实存在,读者也多次反映过类似的情况。

所谓的消极侦查往往是指侦查机关应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耗费侦查时限但不做实质性工作,面对检察机关的补正提纲消极应付。

消极侦查也容易理解,毕竟侦查不是自己的事,因此有时候并没有那么上心,每个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也没有那么强。

但辩护毕竟是委托的,当然也有指定的,指定辩护的消极与侦查有异曲同工之处,毕竟都是派任务活,有时候干得并不是那么情愿。

但是委托辩护那毕竟是自己选的啊,为什么还不认真呢?

据听说有一种生活律师,那就是以比较低价格接受委托,委托之后也并不开展更多的实质性工作,主要就是会见一下,向家属转告一下精神状态和生活需求,让家属放个心。

但案子上的事就开展工作得比较少,这也是被称为“生活”律师的原因。

有些时候检察官要开展认罪认罚,需要辩护人来见证,辩护人也会消极应付,甚至以不属于其业务范围等理由拒绝。

但其实辩护人就是辩护人,并不存在“生活”辩护人和“案件”辩护人这样的分别。

这其实是辩护人怠于履行职责的表现,也就是一种消极辩护的行为。

当然这种消极辩护也有自己的理由,那就是委托费用比较低,因此“服务项目”就比较少。

这虽然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却是有一套自己的逻辑的。

那是不是委托费用高辩护态度就会更加积极,其实也不一定。

8月25日的《南方周末》在《服刑人员家属的隐秘角落》这篇文章中就报道,阿野“第二个律师是一家律所的主任,协议签得最长,费用很高,但阿野认为他常常在敷衍。开庭前,每次与律师沟通案情,对方的回答是请谁吃了饭,或者明天给某某人打一个电话。开庭前一天,阿野接到电话让她下午过去,她看到律师和两个年轻助理在梳理卷宗,这才在写辩护意见。上诉状,也拖到最后一天才寄出去。”

我听同事说,他们确实也遇见过在法庭上现看卷的律师,不过我确实没有遇见过这么极端的,但确实遇见过明显对案情不是很熟,或者念辩护意见,而这个辩护意见明显感觉又不是自己写的,在法庭上触及到细节的时候,他就比较含糊。

还有的确实存在大律师收案,助理干活或者年轻律师干活的情况。名义上是大律师收的案子,但实质的活不是他亲手办的,这也被称为团队作战。

其实也有点“挂名办案”的味道,只是不受司法责任制的约束了,但确实服务质量就会低于预期,因为预期是大律师的亲自高质量法律服务,有的时候就等着大律师力挽狂澜呢。

但是大律师往往比较忙,如果让他亲自上手,可能费用要更高。

但很多当事人并不懂那么多,以为大律师收的就一定是大律师亲自办,往往陷入误解。

更令人失望的是,团队成员有些时候消极一些,准备得不是那么充分,就会让当事人失望,最起码的服务水准都没有达到。

不仅是有上述的失望,甚至还有激励的冲突。

因为很多是希望辩护人挽救他本人和家人的人生的。

律师办的案子也是当事人的人生,但并不一定所有人都认同这一点。

有些团队严谨一点至少能达到及格,让当事人不至于完全失望,因为虽然年轻律师不是大牌,但未必水平就低,只要认真也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

最怕的就是不认真,没有责任心,甚至误事,看起来是糊弄老板呢,但最吃亏的是当事人,每个人可能一辈子就趟上一次刑事官司,有些甚至是倾家荡产的拿出钱来律师,希望能够搏一把,或者争取一下最后的机会。

但有时候可能就是被团队中的个别人疏忽了,比如大律师派给小律师一个活儿,小律师又派给助理一个活儿,这个时候大律师直接又给助理另外一个活儿。

助理当然的优先干了老板直接交代的活儿,那么这个间接交代下给的活儿可能就耽误了,而这个耽误可能就是致命的,不容易弥补的了。

当然这是团队管理的问题,需要自己完善。

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就是把自己的案子耽误了,把自己和家人的人生耽误了。

总之还是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虽然每一个案子对当事人都是天,但是对律师只是一个案子,他们必须根据案件可能带来的收益、影响力来分配他们的资源,这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有些时候不完全是费用高低的问题,如果案件知名度足够大,免费也是值得的,因为影响力也是潜在的经济价值

这也是为什么在影响力案件中辩护人会比较较劲的原因,因为对这些案件他们是值得付出的,甚至不惜冒着风险抗争,因为这些案件的影响力会放大他们抗争所带来的自身影响力提升。

但并不是所有案件他们都会去较劲,有些案件影响不大,即使费用高一点,他们也没有足够的动力进行投入。

不仅仅是抗争性的投入,专业性的研究分析恐怕也没有时间。

因为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如果每个案件都认真,也就一年到头办不了几个案子。

而不得不承认律师在办案时进行投入要比司法机关还要大,尤其是精力方面,因此必须在投入上进行选择。

这个选择就有两种,第一种是间接办案,有些案件接了,但不直接办,让团队的人办,因此办案质量就取决于团队的管理水平;第二种是亲自办案,但认真程度和投入程度明显有别,把心思都放在一两件影响力案件中了,没啥影响的自然往后放。

但是无论这两种选择的哪一种,都会带来消极辩护的问题。

也就是对于当事人特定的案件来说,受委托的辩护人没有那么认真,就像报道中描述的,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始终比较被动,基本是要拖到最后一刻。

其实人们嘴上说的重视是没用的,人们对时间的分配才体现了他们真正的价值观。

他们到底真的重视和在意一件事么?

就看他是不是第一时间干,是不是主动干。

那些推了半天才开展工作的,或者敷衍的,你是直接就可以看出来的,这就是消极辩护。

不管他名气多大,但是他没把你当回事也是没有意义的。

这也提示我们不要盲目相信名气,责任心比名气更可靠。

从另一个维度来说,消极辩护其实也是在透支名气和影响力,老这么干名气也就完了,真正的大律师应该是严于律己的人,无论是对本人和还是对团队来说。

律师行业其实缺少一个大众点评制度。

缺少一个规范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是有些人还可以继续混的原因。

因为他们的混其他人不知道,他们的消极辩护虽然让当事人很生气,但并不为下一个当事人所知悉,这里边有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

看起来好像都是通过口碑传播,但这个口碑是不规范的、不完整而且颇为随意的。

只有建立一套大众化的评价机制,才能让每一次消极辩护得到差评,每一次积极辩护得到好评,为每一个新客户提供参考。

这也是监督制约消极辩护的制度性措施。

因为毕竟所有的自律都是一种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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