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情发放“公职律师费”,江苏一地探索建立公职律师跨部门服务统筹使用机制
导读
为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律师人才短缺问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办、南通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南通市公职律师激励和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办法(试行)》,进一步盘活公职律师资源,探索开展公职律师跨部门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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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
南通市司法局结合市级公职律师人员情况,组建市级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资源库,对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按照单位类别、业务性质、个人专长进行分类建档,动态调整。市司法局会同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公职律师档案,将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处罚惩戒、参加培训等情况记入档案。
统筹开展公职律师跨部门服务推动实现公职律师服务全覆盖。市司法局统筹调度现有公职律师资源,根据机关申请,从平台统筹调度,指派资源相对充足部门的公职律师服务未设立公职律师的部门,实现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最大化。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遇公职律师岗位调整,由市司法局重新统筹调配。
完善公职律师跨部门服务工作流程无公职律师单位在需提供法律服务前向市司法局提出公职律师服务书面申请,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工作形式、工作地点等具体内容,市司法局审查后,在5个工作日内从市级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资源库中指派公职律师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向市司法局报备服务结果,作为公职律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明确公职律师跨部门服务范围要求公职律师重点围绕为单位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履行职责。
落实公职律师跨部门服务经费保障鼓励支持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公职律师证的,可以在5000元额度内凭有效票据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按实报销与考试相关的学习费、资料费、考试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由使用单位视涉法事务难易程度,可按半天(4小时)不超过500元/人标准酌情发放公职律师费,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加强公职律师考评结果运用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和使用单位,结合公职律师述职报告、使用单位测评意见综合评判等对跨部门服务的公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对年终考评为称职的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的公职律师,市律协优先评为优秀公职律师。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公职律师,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
来源 丨 南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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