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为大力实施“科研立院、人才兴院、管理强院”战略,大幅提升科研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
序号 | 专业 | 拟聘人数 | 学历层次 | |
1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博士研究生 |
中国哲学 | 1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 | |||
宗教学或宗教史学 | 1 | |||
2 | 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1 | |
金融学 | 1 | |||
发展经济学 | 1 | |||
产业经济学 | 1 | |||
财政学 | 1 | |||
3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
4 | 政治学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 | |
5 | 法学 | 法理学、行政法、经济法 | 1 | |
6 |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历史地理学、 文化遗产或博物馆学 | 1 | |
历史文献学或古典文献学 | 1 | |||
7 | 社会学 | 应用社会学或社会政策 | 1 | |
新闻学或传播学 | 1 | |||
8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古代文学 | 2 |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硕、博毕业院校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并且本、硕、博专业基本一致。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三、联系方式
请有意者将简历发送至skyrsc2009@126.com,邮件主题命名规则为“姓名+毕业学校+所报专业”。
单位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77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张 阳
联系电话:029—85257988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19年1月25日
关于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19—2022)的公告
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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