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与根据
为了确保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 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录取组织机构
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承担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复试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同时负责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应工作。
第三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1.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接收免试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通过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本次报名法学硕士只接收校内“专项推免生”报考。“专项推免生”包含“服役复学优秀本科生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优秀艺术人才推免生”。
4.参加我院2020年“法治理论与当代中国”主题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同学免复试。
第四条 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内容包含综合素质和外语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一)综合面试,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分别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
考生当场回答专业复试科目的试题,每科2题,共4题,每题50分,总分数为200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和治学态度等方面的考核,分数为40分。
(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用外语提出的问题,共60分。
(三)考生为外语专业,需增加二外听说能力测试。
第五条 复试命题
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试题均由法学院指定教师命题,建立复试试题库。
第六条 复试成绩适用范围
各专业按复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拟录取人选原则上优先考虑在平行志愿中首选我校的考生。
第七条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打分加总除以成员人数得出的平均数即为复试成绩。
第八条 复试通过的条件和效力
复试录取的条件包括:
1.通过资格审查;
2.未违反考场规则;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1/3
第十条 其他说明
1.考生在享受“优秀营员”政策时需以我院公布“优秀营员”名单时的志愿为准,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依照夏令营“优秀营员”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如修改志愿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2.优秀营员仍需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网址:http://zsb.jlu.edu.cn/info/2384.html)中接收免试生的报名要求和工作程序按时邮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申报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邮寄地址。法学硕士: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A311室;法律硕士: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文科实验楼415室。邮寄材料标注“推免申请材料”(优秀营员需要标注)。邮件查收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3.法学硕士推免生接受工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校内“专项推免生”的专业复试录取,“专项推免生”通过学校考核和学院专业考核即可录取;另一部分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免复试录取,以优秀营员(第一层次)为先,如有剩余名额补录优秀营员(第二层次)。
第十一条 实施与解释
本办法自2020年9月30日起实施。
关于复试时间安排和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待录取”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本办法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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