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文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27人,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
(二)报考条件
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考核工作,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候选人的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2020年11月21日-12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学院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学院将在2020年12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其中考生若按免试条件一申请免试,须符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430072,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文学院204室,沈老师,027-68756082。
邮寄方式:EMS或顺丰,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语免试材料
外语免试申请者须在2020年12月14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外语免试材料”。
(二)报名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24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出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均用A4纸复印,封面要求含:标题(2021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材料)、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材料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申请材料”。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对考生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道德、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
即: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九、其他事项
考生可访问学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http://chinese.whu.edu.cn/xksz.htm。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
文学院:027-68756082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