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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不许一溪奔》55第十六章3从论战到围剿

此语与时左 书写者 2023-12-26

3、从论战到围剿

蔡元培看了胡适的文章,给他写信说“大著《人权与约法》振聋发聩,不胜佩服”。

张元济却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问题,他给胡适写信说:

现在街上有一群疯狗在那里乱咬人,避的避,逃的逃,忽然间有个人出来打这些疯狗,那(哪)有个不赞叹的呢!但是要防着,不要没有打死疯狗反被他咬了一口,岂不是将来反少了一个打狗的人[1]?

陈德徵又跳了出来,这个小政客写的东西狗屁不通,却偏偏要写,《民国日报》推出了一个“匕首”专栏,他的文章跟这名称一样,拿着刀子乱晃悠:

小子识浅,生平只知有三民主义,只知有总理及其遗教,只知有党。……小子认以党治国之时,只有总理底遗教,是国家底根本法;违反总理遗教者,即为反革命,即为反法;反革命和反法,均当治罪[2]。

像这样的玩闹文章,恐怕一百年也无法把胡适驳倒。这位陈德徵口口声声“总理遗教”,可是总理遗教是什么,他并不知道,他只记了名词。这就是胡适说的,“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

所以不可避免地会闹笑话。

蔡元培以身体不佳为由,向国民政府提交辞呈,辞去监察院长职务,上海的报纸刊登时,删去了一段文字,用省略号代替。人们不知道蔡元培有什么不当言论,到处找报纸,结果在南京的报纸上找到了全文。删去的内容为:“现在奉安礼成(指孙中山灵柩奉安中山陵),军事亦将结束,为完成统一、巩固中央起见,自当于用人行政上首先整顿,矫用违其才之失,责名实相符之效,此其要点也。”

蔡元培不过是说国家应该矫正用人上的弊端,这也犯了忌讳。胡适在日记中写道:“今天见了六月八日的南京《三民导报》上的全文,不禁放声大笑!可怜的蔡先生!可怜的检查员[3]!”

新月书店出版了一本《共产主义论》,这是一本反对共产主义的书,但是书店刊登广告时,却被检查员禁止刊登。马克思的《资本论》却可以刊登广告,因为检查员不知道资本论写的是什么。梁实秋说:我的意思当然不是希望当局禁止马克思的《资本论》,我的意思正是相反,我赞成各种主义的信仰者都有充分的出版言论自由。这样,人民才有求知识的机会,和选择的余地,才能有自由的思想。

一场关于人权的论战开始了。论战实际上包含三个内容,一是由报刊检查制度而主张思想自由;二是由国家缺失“约法”而质疑训政;三是最终都要涉及到孙中山学说,而这一点,是直戳国民党的肺管子。与以往历次论战不同,这一次,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对一个政党的挑战

比如梁实秋说,思想这东西,是不能统一的,也是不必统一的。“思想是独立的;随着潮流摇旗呐喊,那不是有思想的人,那是盲从的愚人。思想只对自己的理智负责,换言之,就是只对真理负责;所以武力可以杀害,刑法可以惩罚,金钱可以诱惑,但是却不能掠夺一个人的思想。”“假如中山先生在四十年前也为‘思想统一’的学说所误,早该抛弃他的革命思想去做满清的顺民了。”

当罗隆基的言论和胡适站在一起,对国民党杀伤力倍增。不是有人说胡适“不懂主义不懂总理遗教”吗,罗隆基这位五四运动的骁将,在国外留学期间主修政治学,他抛出了一篇重磅文章《论人权》:

人权破产,是中国目前不可掩盖的事实,国民政府四月二十日保障人权的命令,是承认中国人民人权已经破产的铁证。

罗隆基说:假使当日德国有绝对的思想、言论、出版自由,马克思就不必逃到伦敦的古物陈列所里去做《资本论》了。批评人权是抽象名词的人,根本还是没有想过人权是些什么条件。

他抛开什么“天赋人权”那种空泛之论,精心做了这篇扫盲文章。

关于人权与国家,他说:

国家的功用,就在保障人权。就在保障国民做人上那些必要的条件。什么时候我的做人的必要的条件失了保障,这个国家,在我方面,就失掉了他的功用,同时我对这个国家就失了服从的义务。

简单说起来,国家万能说已破产了。国家这个组织,在二十世纪,不过是社会上许多组织中的一个组织而已。他存在的价值,完全以他功用的效能大小为转移。他对人民的威权,是有限制的,不是绝对的。威权限制的范围,就以他的功用为准,人民对国家的服从,是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最要的条件,就在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生命上那些必须的条件,什么时候,国家这个功用失掉了,人民对国家服从的义务就告终了。

1640年后,1911年前,在功用上说起来,中国是爱新觉罗家庭的国家,不是中国国民的国家,所以有“宁赠外人,莫与家奴”的话。在这种现状底下,在这种国家成了私人产物的变态情形底下,其结果,倘国民对这状态有了觉悟,必定发生革命。

关于人权与法律:

在蹂躏人权方面,所谓个人或私人团体,其为害实小。国民政府四月二十的命令所谓“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即依法严行逞办不贷”那是顾小失大的话。事实上看起来,明火打劫的强盗,执枪杀人的绑匪,虽然干的是“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的勾当,其影响所及,远不如某个人,某家庭,或某团体霸占了政府的地位,打着政府的招牌同时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的可怕。

这与胡适完全唱同一个调调,而且直指国民政府被“某个人、某家庭、某团体”所霸占。

鲁迅从一开始就关注这场论战,他眼光很老辣:“《新月》忽而大起劲,这是将代《现代评论》而起,为政府作“诤友”,因为《现代》曾为老段(段祺瑞)诤友,不能再露面也[4]。”

鲁迅看得很准,《新月》是要为政府作诤友的。罗隆基说,他的座右铭是“只问行政,不管主义”,“无论什么主义,总靠好的行政去实施主义上的一切主张。没有行政,一切主义,都是空谈。行政腐败,主义天花乱坠,人民依然遭殃。”也就是说,他并不反对“三民主义”,他敦促“好的行政”,这不就是“诤友”吗?

宋子文找胡适,希望他想想国家的重要问题,胡适跑去跟他大谈了半天“约法”。他自己也承认,“我们的态度是‘修正’的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5]。”

但是国民党不喜欢这种“诤友”。1929年7月3日,苏州十一家报纸,因抗议新闻检查机构任意删除新闻,摧残舆论,全体停刊。几天后苏州取消新闻检查处之后才复刊。

陈德徵那种骂架式的文字上不得台面,8月,《民国日报》等报刊开始组织理论文章,试图驳斥胡适等人的言论。一篇题为《胡适所著<人权与约法>之荒谬》说,胡适有两个错误,第一在不懂法;第二在不明事实。而他所谓的法,即是“总理遗教”。“总理之一切遗教,即等于训政时期之约法,彰彰明甚,更就效力上言之:自国民革命创始于军政时期,总理遗教,已成为中华民国所由创造之先天的宪法,为我国建国之典型,同时亦即为训政时期之根本法,与宪政时期宪法之准则,凡遵依遗教之措施,即为合法,反之,即为违法。”这与不学无术的陈德徵毫无二致。

国民党既然无法超越这个基本结论,那么只能强词夺理了,这让论战双方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几年前的人生观大论战,双方还能斗些“学问法宝”,这次双方实力太过悬殊。胡适质疑陈德徵的提案不是被禁止发表吗,文章中说,那是因为胡适博士的言论涉嫌“肆意攻击党国”,公开发表后会引起“不良之影响”,希望胡适先生暂时抑制自己的“发表狂”。这真是奇哉怪也,陈德徵的提案既然见报,却不许人民质疑的声音见报,国民党不担心陈德徵的提案产生不良影响,反倒担心质疑产生不良影响。

文章说,胡适的文章“用心虽难究诘,而言论实属反动”,“祈爱党同志与爱国同胞,群起辟之”!

8月27日,《民国日报》连续三天发表《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这是精心准备的文章,作者是《新亚细亚》期刊社主编张振之。文中称,胡适的文章,不但充满着恶意的攻击,并且要想从根本上动摇知难行易的学说。立意的确够高,帽子扣得很大,但是开头就落了下乘。

因为他要评价胡适做这篇文章的动机与态度。他说:“谁也晓得胡适之是一个文学革命运动的先导,胡先生也常常以思想界独一无二的人物自己骄矜”,实际上,“中国的革命是以总理为发动”,“总理的革命是融合东西文化的最完备彻底的革命,以政治革命为发动,由政治革命而影响到人民的生活,使文化上艺术上都发生革命运动”。“入民国以来社会上各种枝节的革命不过是总理所领导的革命潮流的支流,而胡先生的文学革命也好像孙行者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

张振之的说法不是第一次出现,戴季陶在《国民革命与中国国民党》中说过:“民国三年的时候,大家倘若肯一致赞成‘文字革命’的主张,以革命党的党义来鼓吹起来,何至于要等到民国八年,才让成陈独秀胡适之来出风头?”

戴季陶的话还是个虚拟语气,到张振之就既定事实了:“胡先生好像总是不肯屈居在中山先生之下,于是对于中山先生随时随地地毁谤,指望着中山先生的失败”,“胡先生做这篇《知难行亦不易》无非是因为胡先生的聪明与侥幸出风头”……

一个大党的报纸,说得可怜巴巴的,让人感觉国民党人要替孙中山叫屈。在浪费了很多笔墨之后,终于论述到“知难行易”说,可是他跳不出“知与行”的关系,这个问题早已被孙胡二人论尽,胡适反对的是国民党的专制,这个问题无法驳倒胡适,干瘪的议论文有啥用处?

另一篇文章题为《有宪法才能训政吗?》,胡适直接斥为“这样不通的文章,也要登在党报上丢丑”。文中说,胡适是代表现在中国一班士大夫阶级来反对中国国民党的。“胡先生过去的主张,是要建立‘好人政府’,仍是切望着尧舜文武禹汤式的圣君贤相而治天下的[6]。”

“现在的时候国民党并不是不尊重民权,我们所说的民权,是要全体民众利益为前提,以整个民族的利益为前提。”“国民党要使民众有完全的民权,就要使人民经过训练,才不会把民权送给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手里,所以才有训政,训政的方法保障民权,比胡先生有宪法来保障民权强固得多了。”

作者不知道,国民党的训政,一旦尝到权力的滋味,就舍不得再还给民众了,民权就真的集中在贪官污吏手中了。

这种文字攻击实在难以搔到痒处,而且容易搬砖砸自己的脚,各地党部觉得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革胡适的命。上海、北平、天津等各地党部轮番提请中央惩办胡适,罪名无一例外都是因为他侮辱总理,诋毁主义。于是各路跳梁小丑粉墨登场,用的名词诸如“竖儒古月”“无聊文人”“反革命”,甚至连“打屁股”这样的词都出来了。

九月下旬,国民党中央训练部致函国府,要求饬令教育部“严加警告”。

蒋梦麟无奈,给中国公学发了一篇训令,文中转述国民党中训部的内容占了绝大篇幅,说胡适借五四运动倡导新学为名,博得一般青年随声附和,但十余年来,“非惟思想没有进境,抑且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陈腐荒怪,而往往语侵各人,任情指摘,足以引起人民对于政府恶感或轻视之影响。”“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

文中没忘了加一句:“本党党义博大精深,自不厌党内外人士反复研究探讨,以期有所引申发明”。有了这一句,让自己显得大度些,不是本党不容纳不同见解,实在是胡适欺人太甚,是可忍孰不可忍。

王云五来信,说有了上面那一句,相信是适之你争出来的结果,“你也应该表示满意。现在我以十二分至诚,劝你不再对这问题发表什么意见。”

张元济也来信,希望胡适对此“置之不答,正所以保我尊严也”,搭理那帮宵小干啥,有失身份。

另一个朋友张孝若则看出了国民党的没出息:

许久不想见,异常想念你。

我昨读你文,浩然气满纸。

义正词自严,鞭辟真入里。

中山即再生,定说你有理。

他们那懂得?反放无的矢。

一党说你非,万人说你是

忠言不入耳,劝你就此止。

胡适怎肯罢手,他立即致信蒋梦麟,说这件事完全是我胡适个人的事,与中国公学何干?为什么给中国公学发文?“该令殊属不合,故将原件退还[7]。”他把文件退回去了。

官僚机构跟知识分子打嘴仗永远处于下风。蒋梦麟虽是一代学人,但是公文质量是由起草的小官吏决定的,教育部的公文质量又是由国民党中央训练部的小官吏决定的,他们的水平甚至远远比不上宋江。胡适的反问教育部根本没法回答:

完全不懂此令用意何在。究竟我是为了言论“悖谬”应受警告呢?还是仅仅为了言论“不合”呢?还是为了“头脑之顽旧”“思想没有进境”呢?还是为了“放言空论”呢?还是为了“语侵个人”呢?

既未“空论”,则不得为“语侵个人”;既未“语侵个人”,则不得为“空论”。若云“误解党义”,则应指出误在那一点;若云“语侵个人”,则应指出我的文字得罪了什么人。贵部下次来文,千万明白指示。若下次来文仍是这样含糊笼统,则不得谓为“警告”,更不得谓为“纠正”,我只好依旧退还贵部。

10月10日是双十节,各大报登出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叶楚伧的文章《由党的力行来挽回风气》。

中国本来是一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自从爱新觉罗皇帝,袁皇帝,冯爵帅,徐阁老,以及文武百官,衣钵相传,掘下一个大坑,政治道德,扫地无遗。洋大人,外交人才,买办,跑街,以及西崽,也掘下一个大坑,民族气节,又扫地无遗。张献忠,白莲教,红灯罩,共产党——这一套;保皇党,研究系,同善社,性欲丛书——这又一套;大家在那里炫奇斗胜,分头并作,一坑又一坑,将社会风尚搅成个落花流水。

胡适认为,“中国本来是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这句话,“最可以代表国民党的昏聩[8]”。而叶文“性欲丛书”之下,本来还有“尝试集”三个字,发表时叶楚伧要求报纸删去了,胡适认为“可惜得很”。

叶楚伧本是南社诗人,这一社团以写旧诗著称,十年前曾是陈独秀胡适等人的论敌。现在话题已经转到文化上去了,于是人权论战还没有结束,另一场论战又开始了。

[1]胡适日记,1929年6月2日,《胡适全集》第三十一卷,388页。

[2]胡适日记,1929年6月10日,《胡适全集》第三十一卷,396页。

[3]胡适日记,1929年6月10日,《胡适全集》第三十一卷,395页。

[4]鲁迅致张庭谦信,1929年8月17日,《鲁迅全集》第十二卷,200页。

[5]胡适日记,1929年7月2日,《胡适全集》第三十一卷,408页。

[6]胡适日记,1929年9月15日《胡适全集》第三十一卷,466页。

[7]胡适日记,1929年10月7日,《虎式全景》第三十一卷,497页。

[8]胡适日记,1929年11月12日,《胡适全集》第三十一卷,529页。

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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