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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孩妈”四次通报难服众,官方亟需放低姿态、多走走心

王亚中 中式说法 2022-03-15

昨天晚上,徐州发布了丰县八孩妈妈事件的第四次官方通报,我写了《假如“八孩妈”第四次调查通报是真的,背后应该有个拐卖妇女并洗白的窝案》一文予以解读,大致观点是倾向于相信DNA鉴定结果,但对基层组织漂白被拐妇女的犯罪问题过于绥靖,呼吁由公安部主导对当地的拐卖人口犯罪问题予以专项打拐、全面清查。

今天一天,我都在关注网上对于昨晚第四次通报的舆情回应,发现很多网友对官方的第四次通报并不买账,集中体现在官方的调查过程太不透明、对网友关心的问题缺乏正面回应、官方通报对细节问题交代太少以致留下太多想象空间等问题,虽然也有个别以编剧为职业的大V通过散布小道消息的方式为官方通报辩护,但这种舍近求远的宣传方式效果并不太好,反衬得拥有强大媒体资源的官方过于心虚、不够光明正大、背后似乎藏了太多猫腻,客观上也加剧了网友对官方通报的不信任。一些持反对意见的网友们更是一拥而上,把职业编剧编的故事骂得一塌糊涂。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是倾向于相信官方调查结论的,因为他们才是一线的实地调查者,掌握的都是一手的真实材料以及强大的鉴定真伪的国家资源,但这种相信必须建立在官方调查组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格依法、不包庇不护短不徇私不枉法的,如果官方调查组在调查自己辖区问题和相关公职人员时总是下不去狠手、态度暧昧、手段绥靖甚至刻意美化粉饰,摆明了包庇护短,那我就是想相信官方,理智也不会允许啊。

官方的四次通报,几乎是四个故事暂且不说,真相可以一步步查清,但撰写官方通报时的态度,能否用心一些,动不动百十来字就打发了是不是太潦草了。想服众,建议官方从通报的字数上做起,每次通报三千字起步。如果实在不会写,可以参考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的调查通报,如果还是不会写,那就要考虑换个通报写手了。

如何撰写第五次调查通报才能服众?其实网友们的要求并不高,无非就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以及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而已。我有以下几个建议,供调查组参考:

一、立即清除通往董集村的路障关卡、允许媒体记者或自媒体网友们的自由报道。

公开透明是取信于天下的基础,闭门造车、垄断信源、暗室里写出来的通报即便是真的,也难以令人信服。据说现在通往董集村的道路已经以施工的名义全面封锁,惟一留的进出路上设置了至少四道关卡,有记者说别说人了,连只蜜蜂都飞不进去。这就很说明问题啊,到底是谁下的封锁命令,到底是谁在害怕媒体的深挖,封锁区内,到底还藏着什么见不得光的罪恶?这一点,我建议中央和公安部一定要查清楚,这太不正常了。按理说,如果心中无鬼,何不敞开大门欢迎天下网友上门打卡,说不定新创一条网红旅游线路,盘活了地方经济也是意外之喜啊。如此重兵把守,公开拒绝人民监督,把自己置于法律监管的盲区,你让天下网友如何信服?

二、换个通报写手、增加细节回应。

细节决定成败,通报有没有说服力,全靠细节支撑。纵观徐州四次通报,大多只有结论,少有细节呈现及推理论证过程,这不仅缺乏说服力,也显得官方过于傲慢,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深陷塔西佗陷阱,还在搞让你信你就得信不信也得信那一套。在调查通报的处理上,建议官方参考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各调查组的负责人直接汇总报告具体调查情况,并搜集汇总网上的质疑一一予以回应,搜集汇总网上的谣言一一予以澄清。谚云:细节决定成败。徐州四次调查通报,皆败于细节。

三、正面回应“八孩妈”是不是李莹。

这个问题网上质疑声音最大。我不明白官方通报为何不正面回应。是权力的傲慢?还是至今不能确认结论?

四、公布小花梅结婚登记照片和最早的户口本信息或身份证号码,结合小花梅妹妹的记忆,确认小花梅的准确年龄,并对“八孩妈”做骨龄测试,核对二者是否相符。

确认“八孩妈”是不是小花梅,不是一个简单粗暴的结论就可以消除公众质疑的,必须有诸多细节予以辅助印证及基本的逻辑推导过程。在小花梅身份的确认过程中,官方通报至少遗漏了杨某侠结婚登记信息(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等)、小花梅在云南亚古村的户口登记信息(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等)、小花梅第一次结婚时的登记信息(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等),对于一个亲缘不明急需天下网友帮助寻找娘家来源的失踪人口来说,此时公布“八孩妈”的个人信息是必要的,即便有些信息公布不了,官方通报也应当给予详细的说明。对小花梅母亲的DNA来源,官方通报也语焉不详,缺乏对遗物及自遗物提取DNA过程的细节描述,按理说,遗骨才是最可靠的DNA来源,遗物是遗骨吗?如果是遗骨,埋在何处,如何提取的。如果不是遗骨,是什么遗物,上面附带的DNA信息靠谱吗?缺乏细节的信息,总是给了人们太多想象的空间,从而造成官方通报说服力的下降。除了这些细节信息,建议官方对“八孩妈”做骨龄检测,以印证其户口登记年龄,侧面补强DNA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五、以刑事受害人的身份做好“八孩妈”的善后工作,更换监护人为小花梅妹妹或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愿意监护的社会公益组织,对“八孩妈”的遭遇进行大额赔偿或慈善援助,保证其未来生活。

徐州方面不应再以保障“八孩妈”未来生活为由强行把“八孩妈”塞回董某民的家庭,这是一个相当混蛋的逻辑,第四次调查通报说当地有关部门正在关心、照顾杨某侠及其家人和家中老人,这就是赤裸裸地强行把“八孩妈”塞回了那个小土屋、又套上了那条铁锁链,甚至在确认“八孩妈”就是小花梅之后,仍然使用杨某侠这个漂白后的名字,这就是没把当地的包庇犯罪当回事儿。

“八孩妈”的善后必须脱离董某民的家庭,不要担心其未来生计问题,如有必要,网友们会给“八孩妈”筹集十辈子也花不完的资金,甚至打造一个长效保障的公益基金组织来确保她未来的生活。

六、对“八孩妈”遭拐卖、身份漂白、违规颁发结婚证、严重破坏生育政策、长期受虐待、有关人员知情不举等问题以团伙犯罪立案进行全面清查。

从徐州及丰县官方前三次的非拐卖通报,到第四次的涉嫌拐卖通报,当地对“八孩妈”事件背后涉及的犯罪链条问题呈现出明显的包庇、护短状态,小花梅从云南被拐到江苏、身份被漂白、违规颁发结婚证、严重破坏生育政策、长期受虐待有关人员知情不举,这不是个体犯罪,而是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其背后的保护伞甚至可以追究到县、市一级,谁在调查过程中态度暧昧、有意包庇,就查谁,准没错。而且徐州市级调查组显然已不能胜任对自己的调查工作,应当由中央及公安部直接出手,或异地调集警力资源进行调查,避免当地保护伞背后作梗。

七、对“八孩妈”同村的“裹被女”被拐卖问题,与“八孩妈”事件并案侦查,彻底斩断当地拐卖妇女并洗白身份骗取国家补助的罪恶链条。

“八孩妈”同村有个“裹被女”,据财新网报道其丈夫公开声称“裹被女”是花1000多元买来的,村里知情不管仅罚款1000多元了事,这也是当地拐卖人口犯罪并非个例而是窝案的明证,官方至今未予通报,不知是有难言之隐,还是有意包庇护短。希望下次通报能正面予以回应。

八、由中央及公安部主导,在徐州及苏北周边全面展开打拐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当地的拐卖人口犯罪问题。

根据以上种种异常表现可以看出,徐州市乃至江苏省都不宜再主导“八孩妈”、“裹被女”带出的苏北地区人口贩卖窝案的调查工作,应当由中央及公安部主持,开展针对该地区的专项打拐行动,以彻底拯救那些深陷黑暗土屋里的锁链妈妈们。

上述八条建议,皆本人夙夜难寐、呕心沥血之思考,敬请有关方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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