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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那些辞职当律师的法官/检察官们,到底有何不同?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择执固行 Author 丁宁法律团队

来源:择执固行;作者:丁宁法律团队
不知大家是否和我一样,最初对法律职业的向往是受到了香港律政剧的影响。
在形形色色的TVB剧里,律政剧可谓是除了警匪剧以外涉及最多最全面的系列职业剧了。大律师们身着黑袍头戴假发,在法庭上滔滔不绝援引法条、义正言辞盘问证人,是多少孩子的童年梦想。今天我们欣喜的看到,《毒舌律师》用一个贯穿全剧的个案故事,打破了近年来律政题材港剧乏善可陈的僵局,斩获颇丰。剧中林凉水这个角色之所以让人尊重喜爱,除了“正”的总基调以外,他在体制内外郁郁不得志又坚守法律人对公平价值的追求、对纸醉金迷的生活充满“向往”又无法越过内心的规则底线,像极了在尘世中翻滚又不甘心也随之浮沉的我们。一瞬间,他好像就是我们。他的胜利,就是我们内心中无数次幻想期待过的公理的胜利。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林凉水也是一位离职法官,职场受挫的他重回律师职业,一心试图捧捧富豪的「臭脚」,享受享受纸醉金迷的世俗生活,结果却被「臭脚」踢翻在地,误将一位无辜女性送进了监狱。
也是这段经历让林凉水深受煎熬,才走上了与特权阶级及一众律师的对抗之路。所以借着林凉水这个角色,我想和大家聊聊那些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到底有何不同。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不要过度神话那些曾经具有法检职业经历的律师。体制不是净土,他们也只是普通人。
如果不是因为在体制内郁郁不得志升职无望,亦或是生活窘迫为了碎银几两,或者说案多人少两地分居压力过大,他们中绝大多数不会做出辞职这个决定。毕竟要讲职业尊荣感,法检才是“大哥”。坦率的说,我当初也是因为一句“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才跑到法院,投身轰轰烈烈的司法体制改革浪潮中的。(手动狗头)

不过你要问他们后不后悔曾为老东家加过班、熬过夜、付出过泪水汗水,我相信所有人都会回答:不后悔。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任何律所都不会像法检一样,给初入行的“菜鸟”一年几百件案子“练手”,而且练好练坏一般情况下还会有人“兜底”。从这个角度说,对青年法律人的成长而言,法检恰恰是性价比最高的执业能力进阶渠道。

那么这些法官/检察官辞职进入律师行业,相较于其他律师,到底有什么优势呢?
首先,他们看问题的角度通常会不同。比如他们经常能够提出别人想不到的“奇招”,代理案件没有固定的套路和模式,他们有“学我者生、似我者死”的自信,从来不吝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技巧;
其次,他们的证据识别和价值判断能力更强。他们能够在所代理的案件中找到一些看似无关却又曲径通幽的证据或质证观点。同时,他们对案件的关键信息捕捉能力也很强,能够在纷繁复杂的当事人叙述中一针见血的指出争议焦点、判断请求权基础;第三,他们具有很强的抗压能力和较好的吃苦耐劳精神,加班熬夜、饿肚子开庭、早飞晚回不在话下;
第四,他们谈案、出庭、沟通时气场更强。基于法检这种特殊职业经历的锻炼,他们对自己的业务能力、临场应变技巧有着极度自信甚至自负,去办案部门就像回家一样,不会有任何的不适感,反而会觉得很亲切。面对和曾经的自己一样的法官、检察官,他们能准确的把握对方心理和目的诉求,沟通效率和效果更好;
最后,他们深知现下的司法环境,了解新一代法官、检察官们的目标需求,相较一般律师更不屑于、不相信、不认同司法勾兑行为,更相信专业的力量。

当然,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也不是没有问题和弱点。
首先,囿于体制内办案分工制度的影响,他们多是精研一类或几类案件,对非擅长领域的法律规定熟悉程度不够,对这类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也不如其他律师;其次,他们相当于是带着光环进入的律师行业,容易自大,认为自己无所不知目空一切,总是看轻对手,以为没人能骗得了自己。这个坑林凉水也踩过;最后,他们的议价能力普遍偏弱,毕竟在体制内的时候不能谈钱,出来之后又想挣钱,报价的亏相信很多人现在依然在吃。
怎么样,你觉得有道理吗?

其实不管是否具备法检从业背景,大家吃的都是律师这碗饭,互相协助取长补短才是正途。期待我国能够重启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制度,完善其配套;也期待更多优秀的法官、检察官能走出体制,看看外面的世界。法律职业之间的正向流动才是共同体意识建设的最佳途径。最后,希望所有从法检离职的小伙伴,不管走上什么岗位,不要忘记我们曾身着检徽,手持法槌;不要忘记我们曾“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要忘记我们曾“依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不要忘记我们是法律人,不要忘记我们学习法律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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