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快手火爆背后的冷思考:怎样为算法戴上“紧箍咒”?
新时代,新技术,新变革。叩问网络媒体谁主沉浮?且听业内人士谈经论道!技术引领发展,智能重构传播。当媒体发展遇上人工智能,会擦出怎样的火花?《网络传播》杂志微信公众号特设“传媒论道”专栏,近期将围绕“智能传播”话题,邀请专家学者、传媒人士探讨智能传播现象,追问算法伦理风险,展望未来发展之道。持续连载中,敬请期待!
在当下火爆的短视频应用里,以抖音、秒拍、火山、快手为代表的草根型短视频如火如荼……随着算法推荐技术的成熟,包括腾讯、阿里、今日头条等在内的互联网企业纷纷入局短视频行业,行业竞争逐渐进入白热化阶段。然而,技术是把“双刃剑”—— 当下,低龄孕妈、惊险挑战、涉黄、涉赌等现象频频流传于网络,短视频在给大家带来新鲜体验的同时,也因部分内容的无底线,让一些流量成为质量负担。如何抵制低俗内容大肆传播?怎样为算法戴上“紧箍咒”?来听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深入解读。
算法监管应纳入法治化体系
朱 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针对当下智能传播的短视频平台治理,我提出三方面建议:首先,我国内容安全方面的法律是一个多元体系,既包括《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也包括国家网信部门、文化部、广电总局等部门规章,还应包括内容管理部门查处的相关案例、政策、法院对传播法案例的判决等。一方面,抽象性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是传播内容合法性边界的“纲”;另一方面,已经形成的判例、案例和政策就是对抽象法律适用互联网传播的具体类型化,也就是传播法的“目”。
以低俗界限为例,尽管《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将“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作为内容安全的重要构成方面,但缺乏对网络传播中低俗适用的具体边界。在网信管理部门的历次网络治理行动中,查处的相关案例、约谈的成果、禁播的主播类型、处罚的具体类别等,逐渐勾画出网络低俗的具体类型,例如,不能在直播中显露“纹身”,“社会摇”本身代表的是地下低俗文化等等。这些已经被主管机关依法定性和处理的事件,对后面的低俗法律边界具有“既判力”效果,日后若再出现此类事件,在先的判例就成为违法的边界。
所以,网络平台应好好研究总结近年来各部门对各类短视频平台、主播、内容、信息的处理实践,以指导传播法律边界问题。
其次,平台应将算法监管纳入到法治化体系。在智能推荐时代,算法决定着何种视频可以被推荐,以及可以被推荐给何种用户。视频的发布者、传播者和接受者都按照算法的价值观运行。因此,在短视频和直播实践中,算法为王是应有之义。
但是,算法本身并非绝对中立,写算法的程序员拿着平台的工资,一定会体现出平台的需求,即商业价值。完全以追求商业利益为核心的算法,缺乏基本的法律底线和社会责任,推荐和挑选出来的作品也就很难有弘扬正气的正能量。算法必须以法律为底线,不同的平台,按照影响力、用户和性质的不同,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承担的大小也不尽相同。越大的平台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新闻传播伦理责任也就越大。因此,算法必须被赋予道德和正确的价值观。对短视频平台的整改事件体现出,算法应被正式全面地纳入到法治监管轨道中。
平台推荐作品的算法和数据采集标准,必须向主管部门备案,接受政府和全体网民的监督。
最后,平台治理不能主要靠自律。不论从我国整治低俗视频的事件看,还是从美国近来出现的脸书数据泄露事件看,缺乏监管的自律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互联网传播、内容和数据安全一旦受到损害,国家、社会和网民受到的损害将很难弥补。所以,自律必须结合他律,自我监管必须依靠包括政府、平台和全体网民在内的全社会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