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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 || 超大城市家长对民办教育资源的客观需求与主观要求

杨 静 中小学管理杂志社 2023-08-28

 

本文刊发于2020年第2期《中小学管理》第28-30页,全文共4968字,阅读大约需要10分钟。

 

改革开放40年来,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公办教育,民办教育“拥有非典型供给的特征及体制机制灵活的办学优势,在优化教育结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当前我国实现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我国涌现出的越来越多的超大城市(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中,不断壮大的中等收入群体以及规模庞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需求,使超大城市的教育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如何立足于需求侧,有针对性地开展民办教育供给侧改革,是当前超大城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需要重点思考的关键问题。本研究以超大城市广东省广州市为例,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家长的教育需求视角出发,聚焦超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面临的新挑战,并提出应对之策。

 

调查设计:聚焦广州26481名民办中小学家长的教育需求

 

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广州市11个辖区的70所民办小学、90所民办初中进行调查。本研究自编包括6个维度35个问题的问卷,回收家长问卷26721份,用于统计分析的有效问卷26481份,有效率99.1%:其中学生父亲问卷7519份(28.4%),学生母亲问卷18609份(70.3%),其他监护人353份(1.3%);广州户籍问卷7583份(28.6%),非广州的城镇户籍问卷7560份(28.6%),非广州的农村户籍问卷11338份(42.8%);家庭年收入不到10万元的家长问卷10737份(40.5%),家庭年收入10~30万元的家长问卷10247 份(38.7%),家庭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家长问卷5497份(20.8%)。


在问卷调查的同时,我们还辅以对部分家长的非正式访谈。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仅从入读“理想学校”难度、选校考虑的首要因素、对学校类型的选择、对不同类型学位供给现状的感受等方面,比较不同户籍、不同学历、不同家庭年收入家长群体的教育需求。数据采用SPSS20.0软件进行统计,对不同类型家长群体的资料进行卡方检验。

 

调查结果:民办教育资源仍待持续完善与优化

 

1. 随迁子女“有学上”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入读“理想学校”仍有难度


在广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广州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扩大了教育资源总量供给,较好地解决了随迁子女“有学上”的教育需求。本次调查数据显示,参与调查的26481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家长,广州市户籍占比28.6%,非广州市户籍占比71.4%。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广州市民办小学广州户籍学生占比14.5%,随迁子女占比85.5%;民办初中广州户籍学生占比29.0%,随迁子女占比71.0%。因此,从生源结构来看,参与本次调查的学生户籍结构与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的广州市学生户籍情况基本一致。以上两种不同来源数据的互相印证,说明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较好地解决了随迁子女“有学上”的教育需求。


但调查结果同样显示,绝大多数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入读理想学校存在“困难”,且不同户籍、不同学历、不同收入家长群体的感受差异极其显著(P<0.001)。77.4%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入读理想学校存在“困难”;非广州户籍家长群体对孩子入读“理想学校”难度的感受,比广州户籍家长群体的感受更为强烈;专科及以下学历家长群体对孩子入读“理想学校”难度的感受,比本科及以上学历家长群体感受更为强烈;随着家庭年收入的增加,家长对孩子入读“理想学校”难度的感受明显降低。与处于优势地位的家长群体(广州户籍、较高学历、较高收入家长群体)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的家长群体(非广州户籍、较低学历、较低收入家长群体)对孩子入读“理想学校”难度的感受更为强烈。


2. 民办教育资源供给面临多元化教育需求的挑战


2018年广州市人均GDP约23497美元,全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农村常住居民的2.3倍,超大城市复杂的人口结构和常住居民巨大的收入差距,使家庭背景对子女的教育选择及获得的影响极其显著,多元化的教育需求非常突出。调查结果显示,从选校考虑的首要因素,以及对学校类型的选择和需求来看,不同户籍、不同学历、不同收入的家长群体差异极其显著(P<0.001)。参与调查的家长选校考虑的首要因素是“教学质量”(53.6%),其次是“距离”(15.6%)、“师资”(11.0%)、“费用”(7.4%)等。广州户籍家长群体选校时更重视“教学质量”和“师资”;非广州户籍家长群体选校时除了考虑“教学质量”,还更多考虑“距离”和“费用”。随着母亲学历层次的提高和家庭年收入的增加,家长选校时对“教学质量”和“师资”的要求逐渐提高,而对“距离”和“费用”等的考虑逐渐减少。


如表1所示,广州户籍家长群体更喜欢选择“名校”(包括“公办名校”和“民办名校”),非广州户籍家长群体更喜欢选择“公办学校”(包括“普通公办学校”和“公办名校”)。家庭年总收入30万元及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选择公办学校的比例远远超过“民办学校”;家庭年总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中高收入家长群体,选择“民办名校”的比例要高于“普通公办学校”。


以上数据说明,家庭对教育产品的支付能力,影响着对子女教育的选择,家庭经济资本(父母收入水平)、家庭文化资本(父母学历水平)和家庭社会资本(父母户籍)对子女教育选择的影响十分明显,表现为家长对子女接受教育需求的多元化。



3. 优质民办教育资源难以满足高质量教育需求


从学校类型的选择来看,如果可以自主选择,那么家长首选“公办名校”,其次是“普通公办学校”,最后是“民办名校”。从学位的供给角度看,总体上21.8%的家长认为“民办学位”供给不足(包括“非常缺乏”和“比较缺乏”),非广州户籍家长群体认为“民办学位”供给不足的比例为23.5%,要高于广州户籍家长群体(17.4%)。专科及以下学历家长群体对“民办学位”的需求,比本科及以上学历家长群体更为强烈。家庭年收入在51万元及以上的家长群体比家庭年收入50万元及以下的家长群体,对“民办学位”的需求更为强烈。


从优质民办学位的供给角度看,32.7%的家长认为“优质民办学位”供给不足(包括“非常缺乏”和“比较缺乏”),更有10.8%的家长认为“优质民办学位”的供给“非常缺乏”。其中,广州户籍家长群体认为优质民办学位供给不足的比例为34.5%,高于非广州户籍家长群体(32.0%);母亲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家长群体,认为优质民办学位供给不足的比例为41.3%,分别高于学历在初中及以下(26.7%)、高中(33.6%)以及专科(38.6%)的比例;家庭年收入不到10万元、10至30万元、31至50万元、51万元以上的家长群体,认为优质民办学位供给不足的比例分别为28.9%、34.5%、37.0%、37.1%。


以上数据说明家长在进行学校选择时,不仅会考虑办学主体的性质,更看重学校的质量,在可以选择的范围内,家长们会选择质量更好的学校。在家长心中,“名校”和“普通公办学校”比一般的“民办学校”有更高的“教学质量”。对于处于优势地位的家长群体(广州户籍、较高学历、较高收入家长群体),一般的保底性质的“普通公办学校”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对于代表更高质量的“公办名校”和“民办名校”的学位需求强烈。同时,因为入读“公办学校”需要门槛(户籍或居住证等),入读“民办名校”需要更高费用,所以与处于优势地位的家长群体(广州户籍、较高学历、较高收入家长群体)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的家长群体(非广州户籍、较低学历、较低收入家长群体)对“民办学位”的需求更为强烈。总体看来,民办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尤其是优质民办教育资源供给不足,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的教育需求。

 

对策建议:完善教育供给侧体系建设,引领民办教育高水平发展

 

1. 建立民办教育多元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超大城市要创新民办教育供给模式,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重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其一,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保障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二,适度引入市场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中等收入家长群体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


政府在构建民办教育的多元供给体系时,既要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又要规范好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民办教育改革的健康有序、多元特色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2. 加快标准化民办学校建设,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政府是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核心主体,但在随迁子女高度集中的超大城市,民办教育是承担非户籍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重要力量。保障义务教育底线公平,整体提升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其一,要以“整体提升”为原则,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要在“校舍建设、设备配置、师资配备、教学管理规范”等方面执行政府制定并实施的统一建设标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的底线均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其二,超大城市要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建立差别化扶持的政策体系针对作为非营利性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超大城市要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并健全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办学成本政府补贴制度,办好一批“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普惠性民办学校,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3. 坚持立德树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新形势下,超大城市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应该结合当地教育生态和教育需求,以提升品质、提高质量为支撑,不断凝练办学特色,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高水平发展。其一,在办学方向上,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二,在人才培养上,要充分发挥体制机制灵活的办学优势,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其三,在课程设置上,要在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标准的基础上,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其四,在评价考核上,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作者单广东省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2020年第2期拓展阅读(点击可跳转阅读原文)


卷首

01 职级制,校长专业化的里程碑


本刊视点

05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施行的现实情境与破解之策
09 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上海经验”

12 整体推进校长职级制实施的“北京行动”

15 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晋中方案”

19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功能、内容与实践推进

22 推行校长职级制的几个关键问题:基于校长的思考


文章来源:

《中小学管理》2020年第2期 · 探索

文章编辑:杨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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