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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杰 徐 蕾 孙朝仁 || 集团化办学进入新阶段后的效能评析与路径探讨

丁 杰 徐 蕾 等 中小学管理杂志社 2023-03-26

导读

集团化办学进入新阶段后需要聚焦哪些关键问题?基于对江苏省苏州市7655名校长教师的问卷调查,发现集团化办学的已有成效和存在问题,为未来集团化办学提供方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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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之初,为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有质量的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集团化办学成为一种有效策略被各地推广实践。为了更好地实现“优质均衡”,有必要摸清我国目前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现状。江苏省苏州市自20世纪末就开始实行集团化办学的试点与探索,历时20余年,已形成比较成熟的集团化办学思路。因此,本文选取苏州市基础教育阶段教育集团为研究对象,以聚焦集团化办学的现实问题,为基础教育集团化的未来发展探索更加高效的路径。

 

研究设计:多维度聚焦苏州集团化办学现状


目前,苏州市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截至2020年8月,全市共有基础教育阶段教育集团215个,集团成员学校859所,占全市学校数的51.10%;覆盖在校学生约91.54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6.70%。为精准评价集团化办学的效能,我们研制了《苏州市集团化办学的调研问卷》,共设置了16个题目,包括5个背景问题(被试主体基本信息)和10个基本问题以及1道组合问题(共6组)。其中,基本问题涉及流动经历、办学经历、办学优势、办学成效等影响集团化办学的主要因素;1道组合题涵盖6个维度、30个因子,主要涉及教育公平促进程度、教育均衡达成程度、教育优质发展程度、教育改进转化程度以及组织管理优化程度等维度。组合题采用5级记分制,从低(1:完全不赞同)到高(5:完全赞同)分别记分为“1-2-3-4-5”分。问卷α系数为0.931>0.8,说明该问卷信度良好。


本调查采取网上问卷的方式开展,样本来自苏州市各区域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普通教师,总人数为7655人,有效填写7655人次,有效率100%;使用Excel和SPSS23.0统计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被试均来自集团校,其中来自集团核心校(即通常说的“本部”)的占42.55%,来自集团成员校的占57.45%。

 

效能评析:集团化办学初显成效,细节内涵有待提升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苏州市集团化办学顺利度过了从柔性试点到刚性推进的集团化办学的第一、第二阶段,已经到达了质性发展的第三阶段。在集团整体运营、支持教师专业发展、资源共享共建等方面都实现了良好发展,但组织管理仍待细化和深入。


1. 符合学校发展需求,教师对集团管理细节的了解仍待深入 


调查结果显示,有88.51%的被试认为“目前集团内部管理方式符合学校发展需求”。这充分说明,集团化办学无论是对核心学校还是成员校来说,都是一种正确的选择,都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学校实现更好发展。


虽然被试整体上对集团化办学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但是当具体到集团内部的管理结构、日常决策机制及流程时,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0.36%表示“非常熟悉”,41.59%“比较熟悉”。同时,也仅有19.50%的被试认为“本校各职能部门与集团总校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权限划分明确”。基于调查发现,被试中49.47%没有经历过非集团化办学,80.33%没有在集团内部流动过,说明目前集团内的教师流动还不是很大,这与苏州市有相当一部分集团是近一两年才成立的有关。教育集团成立时间不长,教师对集团化办学的熟悉程度不够,对集团管理的体制机制了解不深也在情理之中。


2. 能够助力教师专业成长,教师发展支持体系的研究仍待细化


教师是学校实现优质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教师自身的幸福感、对专业发展支持的满意度、对集团内教师交流方式的认可度,都是区域和学校推进集团化办学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本次调查中,在“与独立办学相比,您认为集团化办学对教师的最大影响有哪些”这一问题上,排名前三的回答分别是:“有助于教师校际交流(87.00%)”“有助于提升教育教学水平(72.98%)”“有助于教师快速成长(53.65%)”。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教师们比较认可集团化办学对自身专业发展的积极影响。经相关性分析后发现,教师幸福度与“专业发展机会和拥有资源”相关度最高,相关系数达0.84,远远高于工资水平(0.58)和办学经费(0.50)。这说明教师的幸福感从根源上来说不是金钱决定的,而是由是否有专业发展的机会以及拥有的资源是否丰富来决定的。


同时,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多数人都认为集团化办学有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前提下,被试对于集团化办学中的教师队伍建设方式和教师交流方式还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在教师队伍建设方式的偏好上,选择“教师共同体”“专家引领”“送培到校”“跟岗学习”的比例分别为54.59%、18.81%、13.35%、13.25%;在教师交流方式上,49.42%的被试期待的教师轮岗方式是“固定期限”,30.67%的被试期待“不固定期限”,15.78%的被试认为“没有必要轮岗交流”,只有4.04%选择“跨校兼课”。以上数据表明,提升集团化办学的整体质量,未来苏州市各教育集团仍需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上开展更加细致的研究,以优化教师专业发展路径,提升集团内教师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3. 有利于优质资源共享,但离“上好学”的目标还有差距


调查数据显示,“优质资源共享(89.30%)”被认为是集团化办学的最突出优势。在对“集团化办学的显著成效”的回答中,排第一位的是“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68.02%)”,接下来依次是“校际发展差距全面缩小(66.23%)”“教师队伍素质普遍提高(64.56%)”。同时,统计发现,“教学配套设备完善程度”最高分3.80,最低分3.58,说明教学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社会办学资源丰富程度”最高分3.80,最低分3.51,说明社会资源利用较好,“家校融合”水平较高;“集团校办学实力跃升程度”均值最高分3.74,最低分3.63,说明集团化办学确实提升了学校的实力程度;“加快集团校发展速度”均值最高分3.84,最低分3.70,说明“集团化办学促进了集团校的发展速度”得到一致认同。


以上数据说明,集团化办学的优势得以充分彰显,得到大部分人的高度认可,集团化办学的成效已经初显。但交叉分析统计显示,在“办学成效”中选择“实现了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目标”项的占比,其中,男教师和女教师选择该项的,占各自被试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0.36%、18.01%;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普通教师选择该项的,占各自被试总人数的比例依次为21.98%、18.06%、19.14%、18.25%。这说明在被试看来,集团化办学与“上好学”的目标之间还有一段距离,需要政府和教育部门共同努力。而“集团校不会长期存在”这一问题的回答均值低于中间值3分。用哲学视角来看,这恰恰说明集团校将会长期存在,集团化办学是教育现代化绕不开的形式,但集团化办学也需要转型,最终到达质性发展的理想状态。


4. 集团化办学初显成效,但在组织管理上还有提升空间


对于6组综合性问题,主要聚焦“公平”“均衡”“优质”“改进”“管理”5个维度。参与调查者的“认知程度”平均得分均在3.80分以上,但没有超过4分,较好地反映了苏州市集团化办学的成效和优势。但从总体满意度来说,没有达到80.00%,说明集团化办学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认为集团学校在办学中还有哪些地方最需要改进”的回答中,“集团内部管理方式”排第一位,占比达55.64%。不同身份的被试对“改进维度”的认知表现略有差异。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均将“分校间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排在第一位,而普通教师则将“集团内部管理方式”排在需要改进的第一位。另外,被试对于“总校和分校间的管理机制”以及“集团化办学的同质化”两个维度普遍关注不高。这一方面可能因为被调查人员中普通教师占大部分,他们对集团化办学的认识有所局限;另一方面,可能是苏州市集团化办学的管理机制和同质化现象不够明显。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苏州市在多年的集团化办学中形成的城乡一体型、委托管理型、学校联盟型、强强共创型、一体多区型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以及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健全系统化的制度章程等集团化办学管理机制是比较成功的。


同时,我们用SPSS23.0统计软件进一步对不同身份人员在“教育公平、教育均衡、教育优质、教育改进、组织管理”认识上进行相关性分析后发现,“教育公平与教育管理”“教育均衡与教育管理”“教育优质与教育管理”“教育改进与教育管理”认识上不存在显著正相关(Person相关性系数分别是0.195、0.211、0.020、0.259,显著性水平分别是p=0.754>0.05、p=0.733>0.05、p=0.974>0.05、p=0.674>0.05),说明被试认同“教育公平、教育均衡、教育优质、教育改进”维度,不太认同“组织管理”维度。“组织管理”是一个大概念,是各种复杂因素交互形成的“焦点”,是“公平、均衡、优质、改进”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集团化办学攀升过程中,组织好、管理好是首要条件。另外,被试认同“教育改进”项的也认同“组织管理”项,不认同“教育改进”项的也不认同“组织管理”项。这说明目前苏州市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教育改进、组织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协同。


路径探讨: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发展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虽然集团化办学探索二十余年来,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各种新问题、新矛盾交织在一起,需要我们认真厘清。除了上述效能分析中所指出的一些问题外,还需要正确处理好集团化办学中的三对关系。


1. 正确处理好核心学校优质资源输出与成员学校共同发展的关系


目前,片面追求办学规模而忽略集团化办学长效发展机制与组织管理机制的建设与优化的现象,导致了集团核心校“资源被稀释”和“发展被延缓”,成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无法得到明显提升等问题。集团化办学不是“削峰填谷”,而是在更高水准更大平台上的一种共同发展,是一种共建共享。因此,如何平衡好规模扩张与质量提高,如何处理好核心学校优质资源输出与成员学校共同发展的关系,是集团化办学发展之路上的一道“必答题”。未来,集团化办学在完善集团各校共同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的同时,集团核心校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秀文化对成员学校的辐射与浸润作用,并渗透到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师发展、学校管理与环境优化等联盟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从而实现核心学校优质资源再生与成员学校共同进步的双丰收。


2. 正确处理好核心学校示范引领与成员学校特色发展的关系


众所周知,集团化办学是教育行政管理方式转型的一种要求,是教育治理体系与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选择。集团化办学是一种新型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建立,集团内学校之间不是一种依附关系,每个学校都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集团成员的相对独立是当下集团化管理的又一个组织特点。虽然上述数据显示,关于集团化办学面临的同质化与特色化问题在被调研人员中关注度不高,但这确实是集团化办学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在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每所学校都是独具特色的,如果仅是将名校办学经验“简单复制”,必将导致办学风格的千篇一律、校园文化的严重雷同。未来,集团化办学需要坚守“和而不同、差异发展”的原则,尊重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校长、每一个教师,发掘核心学校和成员学校的资源潜力,实现资源的高效互动,促进联盟内部各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3. 正确处理好集团化办学紧密统一发展与松散协作发展的关系


由于集团化办学中组成机构、治理结构、运行方式等的不同,促使集团化办学呈现出一种多样化的发展态势。从苏州来看,目前集团化办学中既有法人统一、人财物统一的紧密型模式,也有法人、人财物独立的松散型模式。对于紧密型模式,由于成员学校多,集团学校规模庞大,行政管理负担加重,因此需要考虑如何优化管理模式,减少总校长的行政管理事务量,实现总校长与分校长之间权、责的相互“让渡”。对于松散型模式,由于组织关系松散,因此需要考虑如何加强学校间的资源共享与互补,加强组织制度文化的融合,形成集团化办学的约束机制(包括政府引导与宏观管理机制、日常运行与决策机制、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等)。同时,要思考如何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校长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办学需求,因地制宜设计集团化办学模式,提高组织与文化的契合度和融合性。

 

(本文作者:丁杰、徐蕾、孙朝仁,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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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小学管理》2021年第11期 · 区域

文章原题:《对集团化办学进入新阶段后的效能评析与路径探讨——基于江苏省苏州市7655名干部教师对集团化办学现状认知的调研

文章编辑:杨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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