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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加强对中概股监管

美国参议院,于周三(5月20日)通过一项法案「S.945 -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外国公司问责法》),规定外国公司如未能遵守美国监管规例或会计准则,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不能向美国投资者募集资金。有关法案仍需待众议院通过,以及呈交总统签署成为法例。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6th-congress/senate-bill/945/text

法案由路易斯安那州的共和党议员John Kennedy和马里兰州的民主党议员Chris Van Hollen发起,要求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必须证明不受外国政府控制或持有股权;法案指明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若果财务报告采用海外会计准则,以致美国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加以核实的话,公司就必须向PCAOB提交相关认证

同时,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为上市企业进行核数,有关企业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市场发售股票。分析认为,新法案将令到部分中国企业被迫退出美国证券市场,或放弃在美国公开集资

外媒报道,推动该法案的共和党议员John Kennedy表示,并不想开打「新冷战」,只是希望「中国遵守规则」。民主党议员Chris Van Hollen则在一份声明中指,公开上市的公司都应遵守相同的标准,该法案是为了维持公平竞争环境而合理作出的改变,并且为投资者提供更具透明度的市场。

现在法案尚未成为最终法律、同时SEC 的实施细则也尚未出台,但就以上通过的法案来看, 如果中概股的审计底稿和相关审计工作问题没有妥当解决, 在美上市的中概公司如果不希望被摘牌, 就不能聘请中国的会计师(包括“四大”中国成员所和中国香港成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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