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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高度密集、火灾荷载巨大、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和财产重大损失事故。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自管”,实现日常管理“自律”,实现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设施完好化、标识标准化、知识普及化”,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防控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重点单位为自主管理单位,将其划分为“大模块”“中模块”“小模块”三级模块,明确各模块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体系。

1 模块划分
1.1 模块划分原则

模块划分应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划分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 “谁使用,谁负责”, 重点单位内各部门、各场所、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房屋、场所及消防设施、器材等的管理和维护;多个单位交界处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等采取就近划分原则,由距离最近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它有争议的区域由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1.2 模块划分标准
以整个单位为“大模块” , 以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场所、各物业管理单位为“中模块”,在“中模块”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模块”的三级模块,明确各模块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模块化管理体系。 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在整个单位范围内实现模块化管理,消防模块应覆盖单位内所有场所,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对于无法细分模块的单位,可直接采用“小模块”执行。
2 各模块职责
2.1 “大模块”工作职责

2.1.1 重点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重点单位内各部门、各场所、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和领导协调,制定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坚持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1.2 消防安全委员会应设置办公室, 宜设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三级模块化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2.2 “中模块”工作职责
重点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场所、各物业管理单位成立消防办公室,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将模块化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建立并完善各小模块的基础数据台帐,明确各小模块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全面掌握单位内所有小模块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督促各小模块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健全防火档案;对单位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对“小模块”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收集火灾隐患信息,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
2.3 “小模块”工作职责
重点单位应按责任片区指定消防管理员, 具体负责各楼、院、建筑楼层、各使用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成立防火小组,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全体员工、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互相监督,推动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础情况台帐,健全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台帐,以及消防宣传、会议、设施器材档案;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并将巡查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3 模块化管理工作内容
3.1 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重点单位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a)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安全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单位、场所及楼、院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按附录 A 中的表 A.1、表 A.2制表。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b) 应按照附录 A,对单位辖区建筑、场所基本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对排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要逐一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灭火演练及应急疏散演练情况等逐一登记。
3.2 防火检查
重点单位内部应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按“大模块每月、中模块每半月、小模块每天” 组织不少于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同时要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表应按附录 B 表 B.1,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b)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是否完好;
c) 用火、用电、用气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d) 下一级模块及重点部位责任人履职情况。
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3.3 防火巡查
重点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将安全疏散设施(含疏散走道、楼梯间及前室、避难层等)、消防车道、消防设施设备用房、明火作业部位等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重点部位),设立专门防火标志及应急救援联系信息表,明确日常管理人员及职责,落实两个小时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应包括是否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等方面。 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单位管理部门。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记录表应按附录 A 表 A.3。
3.4 加强消防设施管理
重点单位应按照 “属地管理与就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加强对本单位及附近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 确保备品备件充足、有效, 并依法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5 开展消防培训服务
各模块应定期举办消防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同时也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对本单位人员特别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3.6 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各模块通过建立完善防火公约, 设立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播放消防安全影像资料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3.7 成立志愿消防队伍

重点单位应按附录 C表 C.1单位志愿消防队消防器材配备表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应设置器材放置点,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确保火灾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 并按本规范建设微型消防站, 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8 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重点单位应按要求使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指定专人负责, 采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完整录入单位基本信息,落实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各项工作记录录入,定时开展火灾高危单位评估, 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备案制度。
4 奖惩
4.1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工作纳入单位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2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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