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4日15时40分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氏婚纱梦想城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过火面积6200m²,直接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发生原因:李氏婚纱梦想城二层“婚礼现场”摄影棚上部照明线路漏电,击穿其穿线蛇皮金属管,引燃周围可燃仿真植物装饰材料所致。一是违法违规建设。李氏婚纱梦想城擅自将工业厂房改为商业用途和改扩建,违规搭建室外彩钢板房、封闭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可燃保温材料,未依法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室内消火栓和排烟设施;未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敷设电气线路、设置配电系统。二是违法违规设计施工。有关单位无资质设计、施工,未按规范设计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建筑构件耐火极限和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违反消防安全强制性标准;施工方在明知李氏婚纱梦想城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情况下进场施工,无电气设计图纸,电气施工不符合规范规定;保温工程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作为保温材料,未做防火处理,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三是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李氏婚纱梦想城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四是地方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只监督检查经过许可的建设项目,对李氏婚纱梦想城长期存在的违法改扩建行为失察漏管;开展“两违”清查行动不彻底,未发现李氏婚纱梦想城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缺失;消防监督检查存在单人执法,未跟踪问题隐患整改,漏查整改事项,执法不闭环。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震兴武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
发生原因:震兴武馆临街门面房一层北侧住房阁楼下层房间内使用蚊香不慎引燃纸箱、衣物等可燃物所致。
主要教训:
一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震兴武馆没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营者及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未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防火检查巡查。
二是彩钢板加剧火灾危害。一层起火房间采用聚苯乙烯夹心彩钢板隔断,起火后迅速突破蔓延,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涌入二层宿舍区,造成火灾快速蔓延和人员死亡。
三是违规住宿经营二合一。震兴武馆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在临街门面房二层设置学员宿舍,违规集中住宿学员,由于没有采取实体分隔,且只有一部敞开式内楼梯,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
四是违规设置防盗窗。起火建筑二层东侧窗户设置防盗窗,在楼梯被烟气和火焰封堵后,房间内人员无法通过窗户逃生。
五是地方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力,发现无证办学未采取措施依法取缔,非法校外培训活动长期存在;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使用彩钢板、安装防盗网等严重安全隐患,伪造检查记录;未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指导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不到位。
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主体责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自身消防安全: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