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考核:从我校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生中,通过本人申请、学院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以“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直接攻博:在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内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参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二、学位类别和学习形式
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7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包含各种招生方式招收的人数,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拟录取人数以公示名单为准。普通招考招生计划50人左右,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计划以及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实际录取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我校2020年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普通招考计划中,拟录取定向生10人左右,各相关学院录取定向生控制在1人左右。
五、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条件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参见相应的通知。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指能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毕业证的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已获硕士学位者。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报名相关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报名相关材料要求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名材料要求参见相应的通知。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纸张要求均为A4纸。
(一)“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材料”(点击此处下载)。基本信息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思想政治情况表。
(三)两份书面专家推荐书。
(四)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五)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六)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建议2008年9月1日后获得硕士学位者在“中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替代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七)最高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被录取,在入学时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右下角空白处写上报考专业名称)。
七、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招考考生报名程序如下,其它招生方式的报名程序参见相应的通知。
(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将整理完备的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招办,只接收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不接收快递邮寄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报名无效。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间:2019年12月2日(周一)至12月6日(周五)。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区二楼214室,电话:022-60438348。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指定网站、交费方式等将以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我校将根据有关通知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布网报公告。
考生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三)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届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图像采集、领取《准考证》等。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或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时间:
2020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科目一,下午14:00-17:00科目二
2020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科目三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
九、考试内容
科目一:1101英语,满分为100分,英语初试中无听力测试。听力、口语等英语能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科目二:2×××专业课一,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
科目三:3×××专业课二,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
十、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硕博连读励志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供的助研津贴等组成,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发放和评审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1)硕博连读生: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2)非硕博连读生: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导师提供助研津贴5000元(经管类2000元)。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二、本通知内容如与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中的政策和程序不符的,将以省部文件规定为准。本须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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