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在部分学科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的意见(试行)
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是我校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构建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的重要内容。为鼓励和引导博士研究生接受更严格的科学训练,培养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校决定适当放宽对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以下简称基本学制)的限制,实行弹性学制。
一、基本学制
我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二、弹性学制
适当延长博士研究生基本在校修业年限,由现行的3年改为3-4年,具体修业年限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
1、实行弹性学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4年住宿保障,第4年起不再享受国家普通奖助学金;
2、在读期间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在修业延长期间,可以申请“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A”或“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B”,获得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励。
“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A”、“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B”实施办法见附件一、附件二。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二○一七年七月修订
附件一:
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A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和引导博士研究生接受更严格的科学训练,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学校设立“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A ”(以下简称“提升计划A”),并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在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为五年级以上),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完成具有挑战性的研究成果;
2、选题立论新颖,研究课题已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已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创新性成果( 第一作者), 并有望进一步取得重要成果。
二、资助方法
1、提升计划A专项奖励以生活费资助的方式发放,对经申请、评审、批准获得提升计划项目的博士生,学校给予生活费资助;
2、标准:8万/年,其中学校资助7万/年,导师资助1万/年;
3、资助时间从申请获准当年的7月(或10月)起至第二年的6月(或9月);
4、提升计划A每年评审两次,每年择优资助10 -20名博士研究生。
三、中期检查及结项
1、每半年提升计划A获得者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研究生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继续或中止资助;
2、提升计划A资助一般不超过一年;一年后取得优异成果者可继续申请,审核批准后可继续获得资助,连续资助不超过两年;
3、提升计划A项目获得者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结项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后续程序;
4、对成果突出、成绩优秀者,推荐进入校专职科研队伍或博士后流动站,作为师资后备,优先推荐参加学校师资选拔。
四、申请程序
1、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升计划A项目需经导师同意并推荐,填写申请表(附件三),提交有关研究能力的证明材料;
2、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申报;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申请人答辩,由评审专家确定入选项目;
4、网上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后发布实施。
五、其他
1、提升计划A的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导师应定期检查博士生的科研进展情况,并积极为博士生的科研创造条件;
3、提升计划A项目获得者须在研究成果及博士学位论文中注明“受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A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 A for Outstanding PhD candidate of Nanjing University);
4、提升计划A的申请、实施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
5、提升计划A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2年6月14日会议讨论通过。
6、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二:
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B实施办法(试行)
一、资助对象
在校全日制非定向三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五年级以上),已经取得超过学校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要求的科研成果。
二、资助方法
1、提升计划B专项奖励以生活费资助的方式发放,对经申请、评审、批准获得提升计划B立项的博士生,学校给予生活费资助;
2、资助标准:3500元/月,其中学校资助2500元/月,导师资助1000元/月;
3、资助时间从申请获准当年的7月(或10月)起至第二年的6月(或9月);
4、提升计划B每年评审两次,每年择优资助10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
三、考核方式
1、提升计划B实行中期报告制和年度考核制,成果突出者可以申请变更资助方式,申请提升计划A;
2、提升计划B资助年限为一年,中途不能无故退出;
3、提升计划B资助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申请办法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三年级研究生(直博生五年级)本人,向所在学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三),由所在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及已经获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初步审定;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博士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者在学制延长期间将获得学校的专项奖励。
五、其他
1、提升计划B的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导师应定期检查博士生的科研进展情况,并积极为博士生的科研创造条件;
3、提升计划B项目获得者须在研究成果及博士学位论文中注明“受南京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B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 B for Outstanding PhD candidate of Nanjing University);
4、提升计划B的申请、实施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
5、提升计划B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2年9月25日会议讨论通过。
6、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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