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学校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
法学院秉承“厚德崇法平直高远”的院训,通过不断探索,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法律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法治人才。
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形成了颇具高等财经特色的法学教育,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强学科、有特色、善协同”的一流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专任教师66人,本科、硕士生、博士生共计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获博士学位比例80.3%,博士和在读博士比例高达87.89%。
现有教授22人,副教授21人;有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1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有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49人。
根据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的“双千计划”,学院聘请来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20余人担任兼职教师,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62人担任校外硕士生兼职导师。(参见: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问津学术法学院简介系列】)
学院自1993年起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江西省一流优势专业,是江西省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和教育部授予的“大学生校外法律教育实践基地”。法学专业2019年12月获批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2015年在江西省法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获全省第一名学院自1998年起先后获得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被遴选为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2011年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2018年3月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9月,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功获批,我校成为江西省首个也是唯一一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1)法理学;(2)经济法学;(3)民商法学;(4)刑法学;(5)财税法学;(6)宪法与行政法学;(7)诉讼法学;(8)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法硕(法学)与法硕(非法学)类型。分为全日制法律硕士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形式。目前共设有四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具体为:(1)法理学;(2)经济法学;(3)民商法学;(4)刑法学。目前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共设立五个研究方向,具体为:法学理论、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