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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大厅
2020年10月13日,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民大法学院)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大厅正式揭牌对外服务,标志着青海省在依托高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成为全省首家依托高等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实体平台,民大法学院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大厅的设立,有效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能力。青海省司法厅厅长刘天海、青海民族大学校长马维胜出席座谈会并揭牌。
青海民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于2004年挂牌成立,历经15年探索发展,由最初的针对广大师生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初审,逐步拓展到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服务内容和功能职责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民大法律援助接待大厅揭牌开放,有助于充分利用民大法学院丰富的法学师资力量,把法律援助深度融合进培育法律专业人才的教学实践之中,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政府责任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与法学教育相结合的重要体现,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凝结了当代大学院校参与社会、回报社会的强烈愿望。
民大法学院法律援助接待大厅正式挂牌对外服务,青海民族大学从硬件建设、制度保障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今后,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强与民大法学院的协作配合,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从院校走向社会,争取更大范围的合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将继续加强对接待大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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