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海市宝山区2023年青年储备人才招聘及选调生招录公告

问津学术 2023-03-25

为助力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吸引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宝山干事创业,2023年宝山区计划招聘青年储备人才40名,其中招录选调生15名。现将有关招聘及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
青年储备人才招聘


01

招聘对象和条件

青年储备人才应具有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国内外院校(其中,海外院校应经教育部认可,且为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具体参考USNEWS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同时青年储备人才必须符合或具备以下条件:


0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0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0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04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05

身体条件良好,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06

有志于在宝山长期发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可优先考虑或条件适当放宽


01

本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均为“双一流”高校或同等水平院校;

02

属于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经济、城建、规划等本区紧缺急需专业;

03

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优秀,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获得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04

宝山户籍或居住地为宝山。


02

招聘人数

青年储备人才招聘40名(含选调生15名)。


03

薪酬待遇

01

青年储备人才博士研究生年收入24万左右,硕士研究生年收入22万左右,本科生年收入19万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所得税等)。

02

属于本区当年度重点产业领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且储备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年收入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10%。

03

对有租房需求的青年储备人才优先提供本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



04

培养管理

01

青年人才储备实行动态管理,最长储备期限为3年;

02

聘用的青年储备人才与本区指定的人力资源机构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岗位工作;

03

适时轮岗锻炼,根据青年储备人才专业特长、工作表现等,对已聘用两年的青年储备人才,适时安排到其他岗位进行轮岗锻炼,提升青年储备人才的综合能力。

04

储备期内,鼓励青年储备人才积极报考本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当年度本区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在储备期内自主创业的青年储备人才,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05

储备期满,符合条件的青年储备人才,经相关程序可直接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经双向选择优先推荐至本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工作。

06

青年储备人才为本市生源的,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非本市生源的,可按照进沪就业评分标准办理上海户籍,也可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青年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
选调生招录

01

招录对象和条件

01

选调高校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硕士及以上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02

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其中,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03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04

符合2023年上海市选调生公告中的学校(专业)等其他相关要求。


02

培养管理

01

完善的培养机制。结合选调生专业特长,制定“一人一策”培养计划,搭建历时两年半的跟踪培养模式,区委组织部全程关注,助推选调生全面成长。

02

广阔的成长空间。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升综合与专业能力;结合区域重点工作,为选调生搭建参与全区中心工作的平台;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研究生直接定级为二级、四级主任科员。

03

健全的生活保障。建立选调生公租房保障机制,搭建申请公租房“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协助完成落户程序,为选调生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
招聘及招录程序


01

青年储备人才招聘程序

宝山区青年储备人才报名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报名仅面向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第二批报名面向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招聘公告将于2023年2月左右在“宝山人才”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青年储备人才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01

报名。通过登录宝山区青年储备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10101646)或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宝山人才”公众号进行报名。

02

面试和体检。青年储备人才第二批报名结束后,对两批青年储备人才报考人员进行集中遴选(如有需要,可增加网上远程面试、笔试环节),根据综合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安排在春节后。面试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者安排体检。

03

考察。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任职资格和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04

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经聘用的青年储备人才将于2023年7月左右报到上岗。


02

选调生招录程序

01

报名。选调生应首先参加青年储备人才第一批报名。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是否同时参加选调生招录”一栏选择“是”。

02

综合筛选。通过综合筛选,按比例择优推荐部分考生参加上海市集中选调的报名和考试,考试与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同步进行。选调生考试成绩亦可作为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笔试成绩使用。

03

公示和聘用。经上海市选调生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符合要求的,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并协助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


报名途径


1、PC端浏览器登录报名网站:
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10101646

2、关注“宝山人才”公众号,点击“揽才工程”,进入“储备人才及选调生”模块报名。


咨询电话


青年储备人才招聘咨询电话:

021-56696026


选调生招录咨询电话:

021-56782046

“宝山人才”公众号

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023年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高校名单


1、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名单(不限学科专业)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具体以上海市选调生招录公告为准)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编辑:徐世恒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宝山官方微信


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暨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办案量上升47.8%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我不知道,你去问 xxx”、“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列为政务窗口人员禁忌用语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事关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八批)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重要人才计划启动申报:30%资助经费可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文发布!
江苏法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司改案例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

中央网信办通报一批谣言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律师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详解居民换购住房退个税:怎么退?退多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各地针对博士人才引进的政策,学历有价值,知识就是金钱
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也可能构成犯罪

公安部刑侦局:请所有公检法干警、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律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教师学生、社区(村)工作者等予以转发!

律师办理刑民交叉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推荐阅读收藏

2022年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重要意见通知汇总(截至10.1)

过去大半年每个月推送的内容请点击下发超链接查看

学术之路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教育部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问津学术2022年9月推送图文汇总
2022年9月法学征文、期刊要目汇总,法研在线推送图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8月推送图文汇总
问津学术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问津学术圈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考博之路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学术之路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法研在线2022年07月份推文汇总
月初了,充电话费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